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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情

每天下午相偕去买菜。因没有冰箱,菜只能买很少,甚至几毛钱的一把。他强烈希望我常试验新菜式。这使我的图书馆记录添了一种:菜谱。就算我试验失败,做的菜偶有盐梅不调,他也仍然高高兴兴的,边吃边夸。像小孩子过家家,小女孩端出泥沙树叶对小男孩说:饭做好啦!小男孩响亮地作势大吃大嚼一番,嘴里说道:真好吃。而我的兴趣不在吃上,只在于看他吃。有一阵,给他熬养胃的桂圆糯米粥,天冷时文火炖一罐萝卜排骨汤,入夏改成每日一钵绿豆粥。夜宵端上来,他总要我也吃。我只陪上樱桃大小的一口——否则我的体重有望与他持平。

无论多宽厚多富有的男人,都愿意家中有一位为晚餐忙碌的女人。从最开始的时候,我就对他说:君子远庖厨,以后家务完全由我来做,这不是新式女性或旧式女性的问题,也不是平等的问题,我觉得男人的社会角色不在厨房里——当然,你若肯帮忙,我自然高兴,不过只是感激这个情分罢了。

素日娱乐的种类十分贫瘠,无非四处散步,或是玩拼图、下棋、看动画片、看电影。他看动画片真会笑不能抑,是有童心的人。有一次在草地发现硕大的蜗牛,个个有金橘大小,他颇以为奇,喊我和他一起捉,捉到几十只,用一只废旧铁壶盛着带回家,在里面放了树叶作为干粮,赏看半日。晚上,他说怕牛会死,还是放掉吧。放掉之前依依不舍地为牛群合影留念。牛们都甚精神,爬着挤在壶把上抢镜。趁夜,将壶放倒,搁在外面草丛里。早上去看,壶与牛皆踪影杳杳,牛们是自己爬走,壶是被收废品的收走了。

亦有欲。怎可能没有?壮硕饱满的少年男女,爱意又如此充盈。第一次清晰感觉到身体中涌起陌生的潮汐,应和月亮的引力——他便是月,又像是天边燃起的火烧云。那种渴求是从每个细胞中渗出的,汇成壮阔的呼喊。但也没有别的想望,只要抱住他,只要让尽可能多的皮肤感知到他胴体的温暖,体内的波涛就逐渐平息下来。

或者专等黄昏,到操场坐着,日落未日落、暮未暮的时分,数幢教学楼齐齐亮起灯光,宛如昼伏夜出的多目怪忽然梦醒睁眼,殊为奇观。

听我说话时,他喜欢把手插在我衣服下,并无性的意味,只是在一处静静栖停,如倦鸟得枝。外面昼长人静,骄阳遍地,此间一日,抵得世外千年。

他颇识些星座,我愧不能及,夜如丝绒穹庐,他握着我的手指高指天幕,在虚空中画线,“看,这是猎人的腿,这是他腰刀,在他对面是金牛儿,牛角上那两点看到没?”

研究生考试结束后,多数时间是这样打发:我盘膝在床上看书。他用电脑画毕业设计图纸,只穿一条短裤,精悍的肌肉轮廓根根是铁线描,弯着身坐,小腹前也淤不起一丝赘肉。画上一两个小时,累了,他过来依偎着我,和我说话。我把正看的书拣一段好的,慢慢念给他;一次看元朝民歌,大为激赏,说父母为怕女儿偷情,在她床前细筛炉灰(跟安徒生童话《打火匣》同妙),结果是“小奴奴负郎进门负郎出,两人只穿一对鞋”,他为之笑,讶于此女智高胆大,我说不仅胆大,还要力大,若要我负你,那肯定是负不起,这女子的爱郎不知是怎样娇小;又读《杨叛儿》“欢做沉水香,侬为博山炉”,释者说有性暗示,我要他与我一起参详,仍不得索解。

还陪他看电视。他喜欢所有的比赛转播,除了英超、意甲、西甲、NBA,连美国牛仔骑牛大赛都爱看。

简媜说“净”:有一种人净得无话可说,像两只透亮的水晶匙铿噔一响,连爱情也无法污染他。薛就是这般。心思好像搁在琉璃身子里,给我看个清明,毫无保留地相许相依。我并不感激涕零,只觉得一切本当如此。

有人说小龙女和杨过若隐居古墓之中,必不能得久,杨过是活泼性子,久必生厌。其实隐居不一定就是整日闭门不出,他二人到高山大川人迹罕至之处游玩,不入江湖不理俗人,也叫隐居,不然郭襄不会找不到他们而跑到少林寺去。我是安静人,他正是活泼性格。起初的半年中,我与他几乎与外界隔绝,自我放逐一般。他本来视篮球如性命,有我之后很少去球场。我特意租一张他所不喜的文艺电影碟(《孔雀》《大象》之类),他才肯撇下我去打球,说“你看完这个电影我就回来”。后来他的球友跟我说:“他告诉我们,他只待一个电影的时间。”偶尔朋友到访,虽有惊喜,仍祈祷来人快快离去,把蜗居留给我们这两只蜗牛。这样久了,我逐渐忘记如何与他之外的人说话,与旁人聊几句话,不知该持什么态度、该亲昵到如何程度,而且在说每句话前习惯地呼他的名字,然后再慌忙道歉。

关于生活费,二人约定如下:买一个公用钱包,每次每人放进一百元,吃饭、购物都从其中取用。他还一定要说清楚:我答应跟你这么做,是因为现在咱们花的是父母的钱。等到我自己挣到钱,一定不可以这样。

屋小如舟,春深似海。

3

……日子总是长长的,时间也模糊了。偶然提起一事,我说:那是很多天前的事了。查一查,其实只是前天。朝霞星辰,晨风夜露,都混沌了逝去的痕迹。其实千百年来千百对夫妇都是这样过,所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一时却只觉得这种日子只有我才得享用,忍不住沾沾自喜、夜郎自大。

……这几年,我一直在努力改着呢。

此像是《古诗十九首》里的人世,或是《诗经》,又或如《玉台新咏》,物质几近于零,也知道没有奇迹,虽有梦想也不过是对庸常未来的谋划,然而寻常岁月里亦有繁华花事,寻常小楼里也可听枝头蝉嘶,袖底清风,云间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乃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是吾与薛之所共适。

而他所不满意我的地方,计有:从外面回来不洗手,吃手指头,换衣服时不拉窗帘,躺着看书,用脚趾去按地上的插座开关(“容易触电!”),洗澡时不拔掉热水器插销(“容易触电!!!”)。就这些。

有一次他朋友教导他说,女人是要浪漫的,要时不时搞点小惊喜,并大肆宣传“爱情保鲜论”。他回来转述给我,两人笑了一阵,惊喜和浪漫是怕对方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刻意捏造,好像大观园里为宝玉所不喜的稻香村,附庸风雅,流于下乘。情人节时,他与我商量要不要买玫瑰,我说那天玫瑰太贵,真不如买菜实惠。他说:好歹是头一次过,还是买一枝,跟端午吃粽子似的,应个节令。于是下午从菜市出来进了花店,花店里漫天遍地的玫瑰,好像以前过冬时家家户户趸的冬储大白菜,又像夏天街边成车成车的西瓜。另外还有讲究,写在一张大红纸上张挂门旁:11朵象征一心一意;22朵象征二人偕老……99朵的口彩最好:爱你长长久久,云云。我在整桶整桶的红玫瑰里拣了一枝开得圆满的,付账,插在青菜兜子里回转。

我小心翼翼地度过了与他共处的第一个星期。难以置信的是,我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哪怕一闪念也没有。勤于运动、严谨作息、健康饮食,令他身上时时散发林间泉水似的清鲜香味,他面部孔窍中透出的气息更令我疯狂;以身高比例来说,他的手脚十分细小,长短适中的手指不够纤秀,但能清楚看到它在未来的生活中修理水喉、更换灯管,并描画出人生的曲线;他的所有动作,一扬手一回身,轻捷灵巧;每次我的手搂抱他,总要兜到他腰臀连接的地方,两个浅坑之下是陡然隆起的山丘——并非世上每个男人都有这么迷人的部位;他常为合租单元的公共区域做卫生;他对所有人都客气而温柔。

那枝玫瑰的归宿,是夹在书里压成干花,聊为纪念。

两只带有无数细齿的齿轮,要每一只齿都紧密无间地咬合,无碍无滞地运转,这要有多难?

我有时胡乱写点诗给他看,都迹近“打油诗”“口占”“口号”。最“打油”的如放假在家时写道:“床前明月地上光,身在故乡心彷徨。人人尽道故乡好,故乡虽好无薛郎。”某次出门买午饭,半路小雨忽降,行人纷纷撑伞,我们淋着雨悠悠徐行。他炫耀道:“我知道有一句讲下雨的诗!——天街小雨润如酥。”我故意问:“后面呢?”他挠头,接下一句:“天街小雨润如酥……这个这个,人皆有伞我独无!”我大喜而笑。在街市上买了热干面回去吃,他回家后把四句续完:“天街小雨润如酥,人皆有伞我独无。冒雨去买热干面,回家吃面呼噜噜。”

比较著名的案例是,某对夫妇因牙膏从中间挤还是从尾部挤的分歧而离了婚。

人说只羡鸳鸯不羡仙,神仙确实没什么好羡慕的,不然天上神女不会纷纷思凡,织女和三圣母都是榜样;白蛇娘子盗仙草、水漫金山,也只为保住与许仙的情分名分。看起来世间最好的还是做人,虽为人甚苦,为女人尤甚,劳作生育,几十年就红颜老去,最终还不免一死,却有夫妻恩义,朝朝暮暮,鸡皮鹤发也能爱悦不渝,只这一点好处,已够引动天女精怪之心,上天入地,只求与讷书生、放牛郎厮守。

“饥饿的人吃起来狼吞虎咽,讲究的人挑挑拣拣,他们常常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会感到无法遏止的厌恶,对爱情对菜肴都是如此。”恋爱最开始的时期,人们会沮丧地发现:爱情是否能顺畅地继续,取决于许多极细小的地方,例如:劈开腿的坐姿,吃饭时不雅的声音与姿态(边吃边咂嘴,或每餐必以大蒜或臭豆腐佐餐,或喜欢张口、肆无忌惮地打出响亮的饱嗝)、肉体的气味(有些人的肉体散发陈腐气味,更别提口气、腋臭与脚臭对情爱兴致的毁灭性败坏),还有各种惹人不悦的生活习惯:尾指上留一截长指甲用来挖耳、把鞋跟踩塌了穿、往牙缝里吸气代替剔牙、趿着难看的拖鞋上街、入睡后鼾声震天,甚而至于对感情与生活的态度……衣食住行中布满成百个危险的细节,就像一条长路上的坑洼,不至于让车子翻覆,可总归是拖慢了速度;一口好菜中夹杂沙粒,你不会嫌恶得把菜全吐出来,但沙粒也够让人默默地不自在一阵。

4

莫泊桑有个短篇《爱情的语言》描述这样一对情侣:女人在情热之时,总是吐出不适宜的话,亲吻后把情人呼作“我的胖狗儿”“我的大公鸡”,令男人气恼得直想把她打倒在地。作者这样总结道:爱情像非常复杂的乐器,一点小事就能把它毁了……在爱情中应当有一种完美的协调,要在姿态、声音、语言、温情的表露上完全协调,要与那个动作、说话、表态的人以及他的年龄、身材、头发颜色以及他的形象完全协调。

新学年开始后,我南下到广州升学,他则留在长沙读研。粤地校园中,有参天的椰子树,食堂供应便宜又鲜美的珠江鱼、多达十几种的凉茶;粤女娇小黝黑、热情质朴,粤曲也别具风味。风物人情俱美,然我无一刻不思念他,“虽则如云,匪我思存”。司马迁《报任安书》写道:“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又有《子夜四时歌》状相思之痴:“想间欢唤声,虚应空中诺。”一一应验。夜晚走在浓荫之下,会茫然立住脚,想象眼前幻化出他的身形,伸手想挽他的手,又仿佛听到他喊我的名字,低声答应。

我的随身物品很少,一箱书一箱衣服,再把被褥抱进他的房间,就这样开始同居,暗合双鬟逐君去。胖房东来收房租的时候,把我和他上下打量两遍,笑嘻嘻地说:“恭喜恭喜!”他很坦然地接受了,我也没觉得窘迫。

在精神上,我与他每天几十次地对话;又写过很多很多情书。用的是这样的法子:随身带一个彩色的便笺纸小本,上课、去图书馆、去食堂,想到要写的话就立刻撕下一条纸来写,写好了折个方胜儿带回宿舍,存放在纸盒子里。在写自己的情书之外,还誊抄过大把政客、文人、艺术家的情书,如拿破仑在军帐中挑灯写给爵色顺皇后的信:“在军务倥偬、检阅营地之际,我的心中只有你。你的容颜、你的健康,无时不在念中。于我而言,热爱你,设法使你幸福,不做任何使你烦恼的事,是我此生的目标与追求。远离你,黑夜显得漫长、乏味和悲凉;在你身边时,又为不能永远是黑夜而深深遗憾。”最后一句旖旎不似君王口吻。另一封歌颂爵色顺对他的绝对霸权:“……你从哪里学来的魔力?竟令我神魂颠倒、浑忘万物。我的心澄澈见底,对你一无隐私。我曾以为爱你已有多时,但自从与你离别之后,我才感到现在爱你胜过往昔一千倍。”字条即将塞满盒子,就倒进一只大信封寄给他。

2

这种爱情文学的操练,反过来煽动了心灵之火。真正热烈的情书,对写信人比对收信人更危险。我对他的恋慕在那个时节达到顶点。而咀嚼思念之苦,像吃苦瓜、喝咖啡一样,亦是独特的乐趣。奇特的是我现在完全不记得我写过些什么,一个字也不记得。反倒是他,在几年后还常能背出我的句子,里面充满了澎湃得让人脸红的比喻句:

星辰之下,羊群终归于牧人的约束。“我们早起往葡萄园去,看看葡萄发芽开花没有,石榴放蕊没有,在那里,我将我的爱情给你。”

“于我,是生命的拼图完整了,原本模糊的图案清楚地显出每一根美丽线条;好像手里拿到一把巨大宝库的钥匙,心里知道有很多很多好东西等我领取;又像一扇门缓缓打开,门后是想都想象不到的奇妙景致……一个点只能衍生一条前途渺茫的射线,或是一条直线,或者永远只是一个点,但两个点就能确定一条线段、画出一个圆。现在,我终于找到了你这个点,我们所做的每一点努力都是积累,慢慢积累成我们的圆满……你喜欢我叫你宝贝,就让我一直叫到你九十岁吧。”

歃血为盟、嚼指书誓都不必,事情就这么定了。

当时,他常要到建设中的武广高铁工地去做实验,回到学校又要帮导师做项目、写论文,十分忙碌,我的课业稍清闲些,于是每隔一个月,我就从广州搭车北上。为了早离校、晚回校,跟导师也不知说了多少谎话。又图省钱,每次都买一趟最便宜的慢车硬座,夜晚启程,凌晨到达。火车上总有奇怪的味道和相似的人群,那味道是过度浓稠的人的体味、烟味,再加上方便面和不新鲜的食物气味,在密封的铁皮厢中发酵。半夜时要上卫生间,站起来一望,只见“尸”横遍野,有的人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别伸到两边的椅子下面,剩一段腔子横在走道中间;昏暗灯光中,所有人都在半睡半醒之间,表情狰狞,口涎挂在微张的嘴边,如地狱百鬼图。十几个小时硬座挨过去,脚踝肿得跟小腿一般粗,腰疼得要断掉。

而对他这种男孩来说,第一个吻就像雏鸟破壳而出的第一眼。因此我跟他交换的答案都是:好。

即便如此,每次回去仍然像过节似的兴奋。

我知道我永不会忘记与他拥抱、亲吻、挨贴、凝视、抚摸的时候,玫瑰与果实是怎样芬芳地缭绕在脑际,那是一种强烈得像镌刻在石碑上的爱意,比血肉持久,深到这个地步的感觉不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能够摆脱的,一旦失去,往后的生命除了怀恋和悔恨,别无他途。

一年下来,往返车票积下一厚叠,有时拿出来像拿扑克似的捻开端详,一把写满离合的扇。每次我拖着行李箱在宿舍走廊里走过,同级不同级的人路过都笑着招呼:“又回去看你男人?”有朋友甚是替我不值:“你是女生!为什么你去看他?他为什么不来看你?”我道:“有区别吗?总之是在一起就行了。”

在那晚之后,我和他要做出的决定是:就是眼前这个人?要向做夫妻的地步努力了吗?

有种比较流行的恋爱态度是:女人要有所保留,要让男人来迁就,让他来做牺牲,这样才能令他倍加珍视。而在最初时,我已决定毫无保留。如果还会念及自尊,那必是爱得不够深切。不仅因为薛君值得不顾一切,还为了万一事不谐矣,拊膺自问,非战之罪,可以坦然无愧,不会终夜转侧悔青了肠子。

第一次见到他的身体,又是数日之后的事,其时也是在月光里,不过薛君不是白先勇笔下“月如”那样娇弱的学生,“青白的胸膛和纤秀的腰肢”(《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他身架甚小,骨肉匀停,每处肌体都被十余年的不懈运动锻造过,腰肢细而柔韧,肌群不算发达,但出奇地精悍秀丽,有如春日山坡的曲线;那种修长身形,是青春期抽条抽得太快、体重还没跟上的瘦,令他长久滞留在少年的形象中。“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在现实生活中,我从没见过,也再没见过更美的男人。

离开长沙回学校之前,往往故作镇定,实则惶恐如大难临头。我甚至不敢踏进售票点,只站在外等他进去买票。晚上他送我到长沙火车站,我往往痛苦得说不出话,胃里仿佛吞进一块大石,吐又吐不出,化又化不掉。有时连硬座车票都售罄,广州那边导师又严令要立即回校,无法迟延,只能持站票上车,寄望夜里能等到座位。

……那像是不再活在世间,或终于重生。

某年盛夏,那一趟车返粤的民工极多,厕所里站了三四人,过道的盥洗台上也盘坐着几位,我连车厢都挤不过去,一上车就只能站在两节车厢连接的地方。后面的乘客仍然在不断往上挤,有用扁担挑着脸盆行李的,有扛着硕大蛇皮袋的。我被挤得紧紧贴住最里面的车厢内壁,几只皮箱顶住胫骨、卡着脚踝。车门关闭后,人们默默地流着汗,等待开车,隐隐听得车门外传来有节奏的“咚咚”声。怪声始终持续着,有人小声嘀咕:“外面怎么回事?”靠近车门的人艰难回身,在凝了一层雾膜的玻璃上抹个圈,道:“咦,有人在砸门,好像要跟车里的谁说话?……”

他并未怎样惊异,就像春天的花苞迎迓雨水一样,承接了这个吻。我的手反复耙梳他的短发,发绺在指缝间滑动,像流淌的糖浆。绝顶的快活令浑身皮肤要迸裂开,险些喊叫出声。太锐利的幸福,有如抵在夜莺心口的玫瑰花刺,让人刺痛。

我心里一惊,粗暴地拨开前面的肉身,踮起脚往外看,圈里显出模糊的人影和一只按在玻璃上的手掌,是他。我弯腰到行李箱找手机,屏幕上十几个未接来电,哆嗦着拨回去,他简短地说:“你到车厢里的窗边去,从窗户出来。今天不走了。”

我不出声,自暗影中轻手轻脚地走到光源处去,立在他面前,端详半晌,探身吻着了他。

我仍在哆嗦:“可是车快开了。”

后来,我像要去杀人的西门吹雪一样,择吉日良辰,茹素一餐,沐浴三匝,更换松爽的新衣,把自己要做的反复想过两遭,便敲门进他房间去。他正在灯下读书,朝我回过头来,柔声问:“什么事?”灯罩清莹透明,发散橘黄光芒,半截屋子亮得浓,半截屋子淹在黑暗中。

“还有五分钟,时间富裕得很。快!”

《圣经·雅歌》写道:“耶路撒冷的众女子,我指着羚羊和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我认为他是情愿的,因此“叫醒”也不算是罪过,更何况,我将给予他从未想象过的、世上最好的东西。

我把手机塞到箱子里,一把抓起行李箱提手,叫道:“让一下!”一瞬觉得箱子轻如鸿毛。侧过身子,上半身先往前栽过去,疯狂地用头和肩膀去撞面前湿黏黏的脊梁、肚腹,强迫他们让路,箱子拖在身后,悬在半空;很多在地上蹲坐的人被我踩了脚、被空中划过的箱子撞了头,骂骂咧咧地站起身。我像机器一样不停重复“对不起”,从车厢连接处到车厢的第一个窗口,花了两分钟,沿途激起一片涟漪似的怒叹和抱怨,余韵不息。我喘了口气,但见小桌上高高地堆着行李、食品袋,杂物中还搁了个襁褓,有婴熟睡。我说:“我要开窗,请帮忙把东西拿开。”不等周围人答话,已当先抱起襁褓,婴儿的父亲母亲嘴里呼叫着,同时起身来抢,我趁乱把其余东西迅速清扫到地上,抓着木头窗棂,一股蛮力发作,“呼”地将厚重的窗玻璃提了起来。

“……似这般敲窗冷雨潇湘夜,怎忍听高楼人唱雨霖铃。恨只恨,香君闲了桃花扇,杜柳不遇牡丹亭。帘卷不尽西风,人道不尽飘零。早是我远渡河津,你留下空庭,此一去重见无音凭。算别后徘徊立遍苍苔径,你可也辗转终宵对月明?……”

外面湿热的空气猛扑进来,薛正在窗下,仰面望着我,犹如阳台下殷切的罗密欧。月台上昏黄灯光照着他的侧脸,一层汗釉,亮光闪闪。他张开手臂,道:“快下来。”

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我终将失掉他,于是给他写一段离别曲:

我顾不上说话,先把箱子递出去,然后爬上小桌,将自己的上半身探出窗口,胳膊刚好抱住他的颈子。此时浑身上下再也使不上劲,没个做手脚处,陡生一念:万一火车就此开动?……终于惶恐得呻唤出声。他双手握紧我的腰肢,发一声喊,我就像洞穴里的兔子、泥涂中的萝卜一样,被囫囵拖了出来。

又恨不能向天借得利剪,剪去杂芜往事,才好配得起他无瑕无邪。

距离开车还有一分钟。他把我轻轻放下平地,俯身亲吻我汗津津的脸颊,吻了又吻,说:“不走啦。今天不走了。不然你这一夜怎么过?”

我已经不记得对另一人会渴望到这样程度,怀着这样恶狠狠的、绝望的热情……想要完全地占有他,要我的名字成为他唯一的呓语,成为他弥留时嘴唇上滑落的最后一片花瓣;但因自己曾经荒唐,我不得不反复求证这不是另一次转瞬即逝的好奇,且不仅仅是令登山家心痒难挨的“因为山在那里”。

我几乎站不稳,两腿棉花也似,脚踝和大腿跟窗棂硬磨一回合,火辣辣地疼。惊魂甫定,强笑道:“我刚才是不是走光了?”他说:“不要紧。农民大哥们最纯朴,看到也不会给你乱说。”见我大汗淋漓,身上热腾腾地冒气,又笑道:“你现在活像一只刚出笼的包子。”

他敏捷如雄鹿,温驯如牝羊;浓淡适中的眉云之下,双目犹如蜻蜓、鸽子或秋蝉的眼睛。

火车长长嘶鸣一声,缓缓开动。

谁都不会去爱在自己眼中毫无钦羡之处的人,薛君学问不及我远甚,则他因何吸引我?说不清。他有一种无可挑剔的从容风度,十分笃定,永不会急躁失态;又有一种时常若有所思的、温柔的神情。与他晤对之时,“如坐春风”尚不足形容,更像是面对一株散发清香的植物,他每笑一声辄绽开一朵花,某种不可替代的宁静浸透身心。

目送火车远去,颇觉劫后余生。然后到售票厅去退票,买到两天后的票。竟然又有两天厮守。48个小时!无数分钟,无数秒钟!在公车上呆呆对视,看着看着就笑,狂喜得像捡到一筐金元宝。

男生晚上睡前容易饿,我经常买些香肠、饼、馒头备下,十一点钟左右,到厨房炸两块馒头、煎一根香肠,端到他房间里。其实只为多一些共同消磨的时间。

后来又有几次“没走成”,例如前一天师兄忽然通知老师到外地去开会,一周课程全部取消。若能有延期,那么再走也不会觉得太难过了。

不过,很久之后他曾笑着说:“那时你到操场找我,还要给我吃一块糖,其实刚剧烈运动过,人热得像个火炉,糖放进嘴里就像添了一把火,难受得上腭都要烧裂了。”我大为震惊——因记得那时还表功似的问:“糖好吃吗?”——不由得懊恼万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或者干脆不吃……或者你放在口袋里,说等会儿再吃!”他淡淡一笑,简简单单地道:“是你给的,怎么能不吃呀?”

5

这个时候我跟他,已经到了不说话也不觉得冷场的地步。

三年中,曾选了一个夏末去游西湖。临行前由我做了详细的预算报表,两个穷学生,一切以节约为标准。我们坐公交到西湖岸边,在距离“柳岸闻莺”公园很近的地方找了一家小旅舍。一群美术学院的学生恰好也住在舍中,几乎占据所有房间,我们住在院里的单间,门板薄得像三明治里那片肉,楼上楼下少年们的说笑声听得清清楚楚。

他傍晚到操场跟同伴们打球,天空呈出深紫与琥珀色,即将碎裂成黄昏时的微光,建筑物默默地吐出白日吸收的余热。校园各个角落的呼叫和欢笑,汇成一片嘈杂得令人安心的烟雾,飘浮在上空。我常算好时间从图书馆出来,抱着书到操场找他,坐在石凳上一边看书一边等他。等他打完一场,到我身边坐下,就把准备好的水递给他,还特意有时乍着胆子将额角撂在他肩头,颈子不敢完全松弛,随时准备弹起来。他只浑不着意似的微笑,头发在夕阳下黑得发蓝,像黑喜鹊、渡鸦的羽毛。我暗想:此即“两鬓鸦雏色”。

杭帮名肴有西湖醋鱼、龙井虾仁、蜜汁火方、干炸响铃等,因餐费严格算在旅资之中,两人约定每天只吃一件高价新鲜菜。一条全是饭馆的美食街,每家都有艳妆姑娘笑吟吟地揽客,从头走到尾,查遍菜单,才选定一处最便宜的。上楼,叫一条醋鱼,一碟蒜蓉青菜,两碗米饭,珍视无比,一筷一筷搛鱼肉吃。结论是:西湖醋鱼就是清蒸鱼淋上醋,无他。

——我还没来得及感动,就被撼动了。

要上雷峰塔,也得另花门票钱,我毫不犹豫地拉他走开,说:穷人就穷逛,等咱们发迹了再来,把咱家私人直升机停在雷峰塔顶上。

在做了两个多月邻居之后,他不经意说了这么一段话:“你身上有香气。你待过的地方也有香气。穿堂风一吹起来,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就能嗅到。如果香气浓,我知道你在,如果香气淡了,我便知道你出去了。”

旅舍的洗澡间在院子里,像中学宿舍似的,用橡皮管子导水,晚上洗澡需得排队,用搁着毛巾浴具的盆代表自己,一排水盆陈列在墙根,时不时要过来关照一眼,被人加塞就懊恼了。浴毕,相携散步到湖边去。一团朗月恰上林杪,带水汽的凉风,从皮肤上丝丝缕缕曳过。月色如纱,我跟他在湖岸边坐下来,身子偎着,脸颊贴着他的脸颊,他默默微笑,脸部肌肉在我脸上滑动。雷峰塔在湖对岸的幽暗中矗立,塔顶一粒红灯灼灼。我跟他开玩笑说,塔上寄放着舍利子佛宝,因此夜放霞光。他一惊,我不禁大笑,道:你真的相信?这是雷峰塔,又不是《西游记》里的金光塔。

我无法克制地要跟他拉近距离,那时每天夜里用功到一两点钟,白天还要上课,需用咖啡提神。我跟他都买速溶咖啡喝。某天,我买到一种新牌子的咖啡,沏好一杯,放在客厅的案子上,然后回屋发短信给他:“××咖啡开展大酬宾活动!我们为您送货上门!只要您现在推开门到客厅去,就可获得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还等什么?心动不如行动!”短信发出后几秒钟,我听到隔壁的房间门轻轻地开了,足音走到客厅里,停了半晌,又转了回去,关上门。我无声地笑,得意非凡。隔几秒钟,短信回来了:“贵公司本次活动举办得不错,深受消费者欢迎,咖啡沏得很好,不过,如果现场有礼仪小姐负责迎宾就更好了,希望下次注意改进……”

远处有人吹笛,水洗过似的声音款款送到耳畔,只不知是什么曲子。我跟他都凝神谛听,魂魄像随笛起舞的蛇,摇曳裂胸而出。

他不是我见惯的敏感、挑剔、城府颇深的书生,不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男孩,有如英谚中的“diamond in the rough”(意为:浑金璞玉,未经打磨的钻石)。他更像一枚刚铸造出的银币。

断桥之几乎被游客压断,苏堤之忽降小雨行人狼狈奔逃,都不如那一夜西湖边的笛声印象深刻。

他……从来没有恋爱过。

后又去过一次湘西。小城从容在山坡下铺开,两边楼台人家,中间一脉清流,那便是沱江——苗女翠翠的沱江。江岸边长久泊住一只小船,船上穿苗服、头戴繁复银饰的姑娘,每天从清晨七点半开始用麦克风唱山歌——无非“阿哥阿妹”云云,每有一只载满游人的船驶过,辄曰:“希望大家玩得开心,现在阿妹给大家唱一支歌”,歌毕道:“好啦待会儿见,待会儿阿妹找你们赛歌。”不一会儿,船原路返回,此阿妹再献歌一首。歌讫,道:“祝大家玩得愉快,再见!”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我搬入他租住房间的隔壁。一个单元三间卧室,另一屋也是个女生,都是准备考研的人。他是建筑专业的工科生。属于他的一间小室清洁、整齐,主人明净的目光像有反光投在屋里,把斑驳的家具也映得亮堂了;书桌上,书本仰面砌成一叠,他解说是如果竖放,怕灰尘落到书页缝子里;他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时间表生活,前后不会相差十分钟,上课、学习、到操场打球、到食堂吃饭,绝不熬夜;他每天下午喝茶,每晚吃一颗水果,每周固定时间洗衣服,有计划地吃芹菜、猪肝、牛奶、豆腐、木耳;他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已经是篮球比赛中的MVP(“最有价值球员”);他从来不说脏话。

那支麦克风功力巨大,小城每个角落都听得到阿妹的山歌。

没说几句话,他笑了,牙齿雪白,如明月破云而出,我还没觉出好笑,已经禁不住跟着微笑起来。

我和他白天在路边买了一瓶土酒,玻璃瓶子上连纸签都没有,卖酒的老阿姨笑眯眯地附送一袋她自家种的花生,花生壳子上还带着泥迹。晚上临窗对饮,一边喝一边从楼上往下看,沱江边很多人在放纸灯,黑黝黝的河里好似倒进一盆星子。那些巴掌大的莲花灯,离了岸,底儿上粘着一个亮忽忽的倒影,走了一段,又与别的灯会合,厮伴着,悠悠向下游去了。薛说:“你喜欢吗?去放一盏吧。”我道:“才不花那个钱。等咱发迹了,买上一万多个灯,来他个‘投灯断流’……”

三毛生前曾有一次在演讲中讲述与荷西的初遇:“我第一眼看见他时,触电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与薛君初见,庶几相似,不过并无“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长沙一个秋天的下午,因要寻合租者,我在一棵巨大的槐树下与他相约见面。193公分的他高得像一棵小树,皮肤黝黑,年轻的颧骨额头闪光如上好的瓷器;瘦,惊人地颀长;阳光的光纹像鞭痕嵌在他头发里;这样一个超大尺寸的男孩,神色却时而像等人认领的小童。我第一个想法,便是三毛的“如果有一天……也满足了”。

土酒的味道好得出奇,像是暖茸茸的烛光,自咽喉一路跌落,一头栽进胃里。死去果实的魂魄复活过来,在胸臆间缭绕,释放余香。

廖一梅这样说:在你找到完美无缺的情人之前,你的胃口早就吃坏了。因此我庆幸的是,在败掉胃口之前就停止了可能致命的暴饮暴食。大学里的恋爱似乎都乏善可陈,前三个年头,我出于不负少年头的心态,狂热地投入恋爱事业,几乎试遍与身边所有异性的可能性,连在火车上邂逅都不放过,每次都用一百二十分的力,每次都不成功,或日未久而生厌,甚或变生肘腋。这些,是薛君至今都不知道的(我曾打算告解,他没兴趣听)。

饮上几口,相视而笑,廓然忘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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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那时候,又过去了几年?蜗居之所从长沙移师北京,发迹始终无望,热恋仍然不减。悄悄问他:“咱们要恋爱到何时为止呢?”他说:“就到死亡的那一天吧。”我便说:“求你死在我前面。万一你非要抢着死在我前面,我就在你榻前仰药自尽。”梁实秋在《槐园梦忆》中引罗伯特·伯恩斯(Robert Burns)的诗,道出千万伴侣心声:“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我们俩一同爬上山去。很多快乐的日子,我们是在一起过的;如今我们必须蹒跚地下去,我们要手拉着手地走下山去,在山脚下长眠在一起。”

2011年

……冬天已往,雨水止住了,百花开放、百鸟鸣叫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良人,我们以青草为床榻,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以松树为椽子。风茄放香,在我们的门内有各样新陈佳美的果子,这都是我为你存留的。

张天翼

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我的良人,我终将与你到达流淌奶与蜜的应许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