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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后来,那家人的小孩子也不见了,就哭哭啼啼地找到厂里来,要看我们的滚筒——他们说,小孩比猫好逮得多;何况那孩子在娘胎里常听我们的滚筒声,变得呆头呆脑,没到月份就跑了出来;这就更容易被逮住了。这件事把我惊出了一头冷汗。谢天谢地,我没干这事。那孩子是掉在敞着盖的粪坑里淹死的——对于他的父母真是很不幸的事,好在还可以再生,以便让他再次掉进粪井淹死——假如对小孩子放任不管,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我就是这样安慰死孩子的父母,他们听了很不开心,想要揍我。但我厂的工人一致认为我说了些实话,就站出来保护我这老实人。出了这件事以后,厂领导觉得不能让我再在厂门口待着,就把我调进里面来,做了机修工。

我努力去追寻袋鼠妈妈的踪迹,但是又想不起来了,倒想到了一个地名:北草厂胡同。这胡同在西直门附近,里面有个小工厂。和表弟分手以后,我就到这里当了学徒工。在它门口附近,也就是说,在别人家后窗子的下面,放了一台打毛刺的机器。我对这架机器的内部结构十分熟悉,因为是我在操作它。它是一个铁板焊成的大滚筒,从冲压机上下来的零件带着锋利的毛刺送到这里,我把它们倒进滚筒,再用大铁锨铲进一些鹅卵石,此后就按动电门,让它滚动,用卵石把飞刺滚平。从这种工艺流程可以看出我为什么招邻居恨——尤其是在夏夜,他们敞着窗子睡,却睡不着,就发出阵阵呐喊,探讨我的祖宗先人。当然,我也不是吃素的,除了反唇相讥,我还会干点别的。抓住了他们家的猫,也和零件一起放进滚筒去滚,滚完后猫就不见了,在筒壁内部也许能找到半截猫尾巴。

进到工厂里面以后,我遇上了一个女孩子,脸色苍白,上面有几粒鲜红的粉刺,梳着运动员式的短头发。那个女孩虽没有这位白衣女人好看,但必须承认,她们的眉眼之间很有一些相似之处。她开着一台牛头刨。这台刨床常坏,我也常去修,我把它拆开再安装起来,可以正常工作半小时左右;但整个修理工作要持续四小时左右,很不合算;最后,她也同意这机器不值得再修了。这种机床的上半部一摇一摆,带着一把刨刀来刨金属,经常摆着摆着停了摆,此时她就抬起腿来,用脚去踹。经这一踹,那刨床就能继续开动。我从那里经过,看到这个景象,顺嘴说道:狗撒尿。然后她就追了出来,用脚来踹我。她像已故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一样,能把腿踢得很高。但我并非刨床,也没有停摆啊……

2

我怀疑这个女孩就是袋鼠妈妈,她逐渐爱上了我。有一次,我从厂里出来,她从后面追上来,把我叫住,在工作服里搜索了一通之后,掏出一个小纸包来,递给我说:送你一件东西。然后走开了。我打开重重包裹的纸片,看到里面有些厚厚的白色碎片,是几片剪下的指甲。我像所罗门一样猜到了这礼物的寓意:指甲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她把自己裹在纸里送给我,这当然是说,她爱我。下次见到她时,我说,指甲的事我知道了。本来我该把耳朵割下来作为回礼。但是我怕疼,就算了吧。这话使她处于癫狂的状态,说道:连指甲的秘密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马上就来抢这只耳朵。等到抢到手里时又变了主意,决定不把它割下来,让它继续长着。

我在条纹中打量那位白衣女人,脖子、乳房、小腹在光线中流动。她对我说:什么事?我说:没有什么。就转过身去,欣赏我们留在墙上的图案。在墙上,我们是两个黑色的人影。有风吹过时,闪着电光的鳗鱼在我们身边游动。忽然,她跳到我的背上,用光洁的腿卡住我的腰,双手搂住我的脖子,小声说道:什么叫“没有什么”?此时,在我身后出现了一个臃肿的影子。我不禁小声说道:袋鼠妈妈……这个名称好像是全然无意地出现在我脑海里。白衣女人迅速地爬上我的脖子,用腿夹住它,双手抱住我的头,说道:好呀,连袋鼠妈妈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现在我不像袋鼠妈妈,倒像是大树妈妈,只可惜我脚下没有树根。重心一下升到了我头顶上,使我很难适应。我终于栽倒在床上了。然后,她就把我剥得精光,把衣服鞋袜都摔到墙角去,说道:这么热的天穿这么多,你真是有病了……起初,这种狂暴的袭击使我心惊胆战;但忽然想起,她经常这样袭击我。只要我有什么举动或者什么话使她高兴,就会遭到她的袭击。这并不可怕,她不会真的伤害我。

3

我还在长安城里。下雪时,白昼和黑夜不甚分明,不知不觉,这间房子就暗了很多;除此之外,敞开的窗框上已经积了很厚的雪。雪的轮廓臃肿不堪,好像正在膨胀之中。那个白衣女人把黑色的斗篷分做两下,站了起来,说道:走吧,不能总待在这里。然后就朝屋角自己的衣服走去。从几何学意义上说,她正在离开我。而在实际上却是相反。任何一位处在我的地位的男子都会同意我的意见,只要这位走开的裸体女士长着修长的脖子,在乌青的发际正中还有一缕柔顺的长发低垂下来;除此之外,这位女士的身体修长、纤细,臀部优雅——也就是说,紧凑又有适度的丰满——这些会使你更加同意我的意见。在雪光中视物,相当模糊,但这样的模糊恰到好处……当她躬下身来,钻进自己的衣裙时,我更感到心花怒放……后来,她系好了木屐上的每一根皮带子,就到了离去的时节。我对这间已经完全暗下来的房子恋恋不舍。但我也不肯错过这样的机会,和她并肩走进漫天的大雪。如前所述,我不认为自己是学院派。但在这些叙述里,包含了学院派的金科玉律,也就是他们视为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东西。

我有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又肥又长,不记得是从哪个委托行里买来的,更不知道原主是谁。我斗胆假设有一位日本的相扑力士在北京穷到了卖大衣的地步,或者有一位马戏班的班主十分热爱他的喜马拉雅黑熊,怕它在冬天冻着;否则就无法解释在北京为什么会有件如此之大的衣服。假如我想要穿着这件衣服走路的话,必须把双臂平伸,双手各托住一个肩头,否则就会被下摆绊倒——假如这样走在街上,就会被人视为一个大衣柜。当然,这种种不利之处只有当白天走在一条大街上才存在。午夜时分穿着它坐在一条长椅上,就没有这些坏处,反而有种种好处。北京东城有一座小公园,围着铁栅栏,里面有死气沉沉的假山和干涸的池塘,冬天的夜里,树木像一把把的秃扫帚,把儿朝下地栽在地上。这座公园叫做东单公园——它还在那里,只是比当年小多了。

在我窗前有盏路灯,透进火一样的条纹。白衣女人站在条纹里,背对着我,只穿了一条小小的棉织内裤。我站了起来,朝她走去,尽力在明暗之中看清她。她的身体像少女一样修长纤细,像少女一样站得笔直,欣赏墙上的图案。我禁不住把手放在她背上。她转过身来,那些条纹排列在她的脖子上、胸上,有如一件辉煌的衣装。

此时公园已经锁了门,但在公园背后,有一条街道从园边穿过,这里也没有围墙。在三根水泥杆子上,路灯彻夜洒落着水银灯光……我身材臃肿,裹着这件呢子大衣坐在路边的长凳上,脸色惨白(在这种灯下,脸色不可能不惨白),表情呆滞,看着下夜班的人从面前骑车通过。这是七五年的冬夜,天上落着细碎、零星、混着尘土、像微型鸟粪似的雪。

晚上,我在自己家里。因为天气异常闷热,我关着灯。透过塑料百叶窗,可以看到对面楼上的窗子亮着昏黄的光。这叫我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的诗句——“一张张燃烧的纸牌”。本来我以为自己会想不起马雅可夫斯基是谁,但是我想起来了。他是一个苏俄诗人。他的命运非常悲惨。我的记忆异常清晰,仿佛再不会有记不得的事情——我对自己深为恐惧。

想要理解七五年的冬夜,必须理解那种灰色的雪,那是一种像味精一样的晶体,它不很凉,但非常的脏。还必须理解惨白的路灯,它把天空压低,你必须理解地上的尘土和纷飞的纸屑。你必须理解午夜时的骑车人,他老远就按动车铃,发出咳嗽声,大概是觉得这个僻静地方坐着一个人有点吓人。无论如何,你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独自坐在这里。我也不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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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有一辆破旧的卡车开过。在车厢后面的木板上,站了三个穿光板皮袄、头戴着日本兵式战斗帽的人。如果你不曾在夜里出来,就不会知道北京的垃圾工人曾是这样一种装束。离此不远,有一处垃圾堆,或者叫做渣土堆,因为它的成分基本上是烧过的蜂窝煤。在夜里,汽车的声音很大,人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汽车停住以后,那些人跳了下来,用板锹撮垃圾,又响起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说夜里寂静是一句空话——一种声音消失了,另一种声音就出来替代,寂静根本就不存在。垃圾工人们说:那人又在那里——他大概是有毛病吧。那人就是我。我继续一声不响地坐着,好像在等待戈多……因为垃圾正在被翻动,所以传来了冷冰冰的臭气。

垃圾车开走以后,有一个人从对面胡同里走出来。他穿了一件蓝色棉大衣,戴着一个红袖标,来回走了几趟,拿手电到处晃——仿佛是无意的,有几下晃到了我脸上。我保持着木讷,对他不理不睬。这位老先生只有一只眼睛能睁开,所以转过头来看我,好像照相馆用的大型座机……他只好走回去,同时自言自语道:什么毛病。再后来,就没有什么人了。四周响起了默默的沙沙声……她从领口处钻了出来,深吸了一口气说:憋死我了——都走了吗?是的,都走了。要等到两点钟,才会有下一个下夜班的人经过。从表面上,我一个人坐在黑夜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在大衣下肌肤相亲。除了大衣和一双大头皮鞋,我们的衣服都藏在公园内的树丛里,身上一丝不挂。假如我记忆无误,她喜欢缩成一团,伏在我肚子上。所以,有很多漫漫长夜,我是像孕妇一样度过的……但此时我们正像袋鼠一样对话,她把我称做袋鼠妈妈。原来,袋鼠妈妈就是我啊。

因为格朗地,我和表弟吵翻了。我把它修好了,但总说没修好,以便把它保留在手里。首先,我喜欢电子设备,尤其是这一台;其次,人也该有几样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就想要这一件。但他还是发现了,把它拿走,卖掉了。此后,我就失掉了这台机器,得到了一些钱。我表弟把钱给我时,还忘不了教育我一番:表哥,这可是钱哪。你想想吧。钱不是比什么都好吗?——我就不信钱真有这么重要。如今我回想起这些事,怎么也想象不出,我是怎么忍受他那满身的铜臭的……吵架以后不久,他就去泰国投靠一位姨父。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的过去一片朦胧……现在我正期待着新的名字出现……

4

我把薛嵩写做一位能工巧匠,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现在我发现,他和我有很多近似之处。我花了很多时间修理那台“格朗地”,与此同时,我表弟在我耳边聒噪个不停:表哥,你到底行不行?不行早把它处理掉,别砸在我们手里!起初,我觉得这些话真讨厌,恨不得我表弟马上就死掉,但也懒得动手去杀他;后来就不觉得他讨厌,和着他的唠叨声,我轻轻吹起口哨来。再后来,假如他不在我身边唠叨,我就无法工作。哪怕到了半夜十二点,我也要把他吵起来,以便听到他的唠叨——我表弟却说道:表哥,要是我再和你合伙,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从此之后,我就没和表弟合过伙。我当然很想再合伙,顺便让天雷把表弟轰掉。但我表弟一点都不傻。所以他到现在还活着。

虽然是太平盛世,长安城里也有巡夜的士兵,捉拿夜不归宿的人。那些人在肩上扛着短戟,手里拿着火把,照亮了天上飘落的雪片——每个巡夜的士兵都是一条通天的光柱,很难想象谁会撞到这些柱子上。在我看来,他们就像北京城里的水银灯。假如你知道巡逻的路线,他们倒是很好的引路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走在一队巡逻兵的后面,跟得很紧,甚至能听见他们的交谈,即便被他们逮住,也不过是夜不归宿——很轻的罪名。在北京城里也有守夜的人,他们从我面前走过,对我视而不见。因为他们要逮的是两个人,而非一个人……但我多少有点担心,被逮住了怎么办。为此曾请教过她的意见。她马上答道:“那就嫁给你呗。”在公园里被逮住之后,嫁过来也是遮丑之法。然后她又说:讨厌,不准再说这个了。看来她很不想嫁给我。

那台格朗地最终到了我们手里。虽然装在一个漂亮箱子里,它还是一台沉重的机器,包含着很多钢铁。提着它走动时,手臂有离开身体之势。晚上我揭开它的盖子,揭开它的面板,窥视它的内部,像个窥春癖。无数奇形怪状的铁片互相啮合着,只要按动一个键,就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运动,引发很复杂的因果关系。这就是说,在这个小小的漆皮箱子里,钢铁也在思索着……

我最终明白,对我来说,雪就是性的象征。我和她走在长安城的漫天大雪之中;这些雪就像整团的蒲公英浮在空中。因为夜幕已经降临,所以每一团松散的雪都有蓝色的荧火裹住,就这样走到了分手的时节。雪蒙蒙的夜空传来了低哑的雷声,模糊不清的闪电好像是遥远的焰火。而在遥远的北京城里,分手的时节还没有到来。它是在黎明,而不是在午夜……后来,在北京城的冬夜里,我想到了这些事,就说:性是人间绝顶美丽之事。她马上就从大衣里钻了出来,惊叫道:袋鼠妈妈!你是一个诗人!再后来,在北京城的夏夜里,我喃喃说道:袋鼠妈妈是个诗人……她马上在飘浮着的灯光里跪了起来,拿住我的把把说:连他是诗人你都知道了——咱们来庆祝一下吧!这使我想了起来,我经常假装失掉了记忆,过一段时间再把它找回来,以便举行庆祝活动。现在庆祝活动在举行中,看来,我没有什么失落的东西了。

下一个名字属于一架德国出产的电子管录音机,装在漆皮箱子里;大概有三十公斤。在箱子的表面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一个“残”字。在西四委托行的库房里,我打开箱盖,揭掉面板,看着它满满当当的金属内脏:这些金属构件使我想起它是一台“格朗地”,电子管和机械时代的最高成就。它复杂得惊人,也美得惊人。我表弟在一边焦急地说:表哥,有把握吗?而我继续沉吟着。我没有把握把它修好,却很想试试。但我表弟不肯用我们的钱让我试试。他又对那个臀部宽广的老头说:赵师傅,能不能给我们一台没毛病的?赵师傅说:可以,但不是这个价。我表弟再次劝说他把好机器做坏机器卖给我们,还请赵师傅说要“哪儿请”,但赵师傅说:哪儿请都不行,别人都去反映我了……这些话的意思相当费解。我没有加入谈话,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眼前的金属美人吸引住了。

从她的角度来看,我和我的黑大衣想必像是一片黑黝黝的海水,而她自己像一只海狗(假如这世界上有白色的海狗)一样在其中潜水,当然这海里也不是空无一物……她浮出水面向我报告说:一个硬邦邦的大蘑菇哎。我无言以对。她又说:咬一口。我正色告诉她:不能咬,我会疼的。后来她又潜下去,用齿尖和舌头去碰那个大蘑菇。而我继续坐在那里,忍受着从内部来的奇痒。外面黑色的夜空下,才真正的空无一物。再过一会儿,她又来报告说:大蘑菇很好玩。我由衷地问道:大蘑菇是什么呀?

我表弟到北京来看我,我对他不热情。我讨厌他那副暴发户的嘴脸,而且我也没想到立新街甲一号这个地点和“禄来福来”这个品牌。假如想到了,就会知道我只有一个表弟,我和他共过患难。把这些都想起来之后,也许我会对他好一点。

夜里,我们的床上是一片珊瑚海,明亮的波纹在海底游曳,她就躺在波纹之中,好像一块雨花石,伸出手来,对我说道:快来。在闷热的夜里,能够潜入水底真是惬意。有一只鳐鱼拖着乌云般的黑影侵入了这片海底,这就是我。我们以前举行的庆祝活动却不是这一种。这是因为,当时我们还没有被人逮住。午夜巡逻的工人民兵在走过,但只是惊诧地看着我的大肚子——那年月的伙食很难把肚子吃到这么大。当然,人家也不全是傻瓜。有一夜,一个小伙子特意掉了队,走到我面前借火。我摇摇头说,我不吸烟。他却进一步凑了过来,朝我的大肚子努努嘴,低声说道:这里面还有一个吧?我朝他笑了一笑。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可能还有人记得,在七五年的寒夜里,水银灯光下马路边上那一缕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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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建议这位可敬的老人,假如有人来问这架“禄来”相机,就说它有种种毛病;还建议他在相机里夹张纸条把快门卡住,这样该相机的毛病就更加显著了。总而言之,他要使这台相机总是卖不出去;然后降价,卖给我们。我表弟的居心就是这么险恶。说完了这件事,我们一起向马路对面走去。那里有家饭庄,名叫“砂锅居”……这地方的名菜是砂锅三白,还有炸鹿尾……与这些名字相连的是这样一些事实:姥姥去世以后,我和表弟靠微薄的抚恤金过活,又没有管家的人,生活异常困难,就靠这种把戏维持家用:买下旧货行里的坏东西,把它加价卖出去。做这种事要有奸商的头脑和修理东西的巧手。这两样东西分别长在我表弟和我的身上。从本心来说,我不喜欢这种事。所以,“禄来福来”这个名字使我沉吟不语。

在北京城的冬夜里,分手时节是在公园里的假山边上。那件黑大衣就如蛇蜕一般委顿于地。地面上有薄薄的一层白粉,与其说是雪,不如说是霜。曙光给她的身体镀上一层灰色,因为寒冷,乳房紧缩于胸前。对于女人来说,美丽就是裸体直立时的风度——带着这种风度,她给自己穿上一条面口袋似的棉布内裤——然后是红毛裤,红毛衣,蓝布工作服。最后,她用一条长长的绒围巾把头裹了起来,只把脸露在外面——想必你还记得七十年代的女孩流行过一种裹法,裹出来像海带卷,现在则很少见——戴上毛线手套,从树丛里推出一辆自行车,说道:厂里见。就骑走了。我影影绰绰地记得,在厂里时,她并不认识我。她看我的神情像条死带鱼。在街上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至多侧过头来,带着嫌恶的神情看上一眼。晚上,在公园里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顶多公事公办地说一句:在老地方等我。只有在那件大衣的里面她才认识我,给我无限的热情和温存。

我和我表弟常去看那台禄来相机,要求售货员把它“拿下来看看”。人家说:别看了,反正你们也买不起。口气里带着轻蔑。这仿佛是我们未曾拥有这架相机的证明。然而下一幕却是:我和我表弟出现在委托行附近的小胡同里。这个胡同叫做砖塔胡同,胡同口有一个庵,庵里有座醒目的砖塔,总有两三层楼高吧,我们俩在胡同里和个老头子说话,时值冬日,天色昏暗,正是晚饭前的时节。这条胡同黑暗而透明,从头透到尾;两边是灰色的房屋。此人就是委托行的售货员,头很大,屁股也很大,满脸白胡子楂,和我们的领导有点相像之处。我做了很大的努力,才使自己不要想起此人的名字——我成功了。但我也知道,这人的名字,起码他的姓我是记得的——此人姓赵。我们叫他赵师傅。当时叫“师傅”是很隆重的称呼,因为工人阶级正在领导一切……

在那件旧大衣底下,我是一个彬彬君子。我总把手背在身后,好像一年级的小学生在课堂上听讲。很快我就忘掉自己长着手了。我很能体会一条公蛇能从性中体验到什么,而且我总觉得,只有蛇这种动物才懂得什么叫做性感。我不是一条蛇,这正是我的不幸之处。有时候她对我发出邀请,说道:摸摸我!我想把手伸出来,但同时想到,我是一个蛇一样的君子,就把手又背过去,简短地回答道:不摸。这种争论可以持续很久,到了后来,她只说一个字:摸!我只说两个字:不摸。听起来就是:摸!——不摸。在对答之间,隔了一分钟。按照这种情节,她能够保持处女之身,都是因为我坐怀不乱——我就是这么回想起来的,但又影影绰绰地觉得有点不对。也有可能是我要摸她,但她不让。需要说明,不论是公园还是校园,都常常不止我们两个人。别人把这种问答听了几十遍,自然会对我们产生兴趣。在黎明前的曙光里,常有一个男孩子(有时也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跟着)走过来。听到脚步声,她赶紧把头从衣领处探出来,和我并肩坐着,像一个双头怪胎。这位男孩子笑笑说:我来看看你们在干什么呢。她就答道:没干什么。没干什么。然后,那个男孩就又笑了一笑,说:认识你们很高兴。她又抢答道:我们也很高兴。然后从袖筒里伸出手来,和他握手告别。我也很想和这个小伙子握手告别,但伸不出手来——在这种地方,遇上的都是夜不归宿的人。而夜不归宿的都是些文明人。但我影影绰绰地觉得,这故事我讲得有点不对头了。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我修理过一台“禄来福来”相机。“禄来福来”又是一个名字。这是一种德国造的双镜头反光相机,非常之贵。到现在我也买不起这样的相机。然而我确实记得这架相机,它摆在西四一家委托行的货架上。这家委托行有黑暗的店堂,货架上摆着各种电器、仪器,上面涂着黑色的烤漆、皱纹漆,遮掩着金属的光泽——总的来说,那是在黑暗的年代。就如纳博科夫所说,这是一个纯粹黑白两色的故事。

和分手时节紧密相接的是相见时节——中间隔了一个无聊的白天,这是很容易忘掉的——也是在这座假山边上。夜幕刚刚降临,游人刚刚散尽。她就是不肯钻进这件黑大衣。夜晚最初的灯光并不明亮,所以,白色的身体分外醒目。我说道:快进来,别让别人看到了。她说:我不。坏东西,你让我怎能相信你。我说:我不是坏东西。我是袋鼠妈妈。她却说:袋鼠妈妈是谁呀?最后,我只能像事先商量好的那样,背过身去,让她用一根棉线绳子把手绑在了背后。然后她才肯钻进大衣,捏捏那个硬邦邦的家伙,说道:好恶毒啊……幸亏我防了一手。还想帮它骗我吗?坐在长椅上时,我想,假如这样被人逮到,多少有点糟糕,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忘掉了。

因为想起了这些事,我又回到了青年时代。那时候我又高又瘦,穿着一件硬领的学生上衣,双手总是揣在裤兜里。这条蓝布裤子的膝头总是油光锃亮,好像涂了一层清漆。春天里,我脸上痛痒难当,皮屑飞扬,这是发了桃花癣。冬天,我的鼻子又总是在流水:我对冷风过敏。我好像还有鬼剃头的毛病——很多委托行都卖大穿衣镜,站在它的面前,很容易暴露毛发脱落的问题。我总是和我表弟在京城各家委托行里转来转去;从前门进去,浏览货架寻找猎物,找到之后,就去委托行的后门找人。走到后门的门口,我表弟站住了,带着嫌恶的表情站住,递过一团马粪也似的手绢,说道:表哥,把鼻涕擦擦——讲点体面,别给我丢人!我总觉得和他的手绢相比,我的鼻涕是世上绝顶清洁之物。实际上,那些液体也不能叫做鼻涕。它不过是些清水而已。

但我又曾生活在灰色的北京城里。这里充满了名字。我有一个姥姥,一个表弟,还有我自己,都有名字。我们住在东城的一条街上,这条街道也有名字。我在这条街上一个大院子里,这座院子也有门牌号数。我很不想吐露这些名字。但是,假如一个名字都不说,这个故事就会有点残缺不全——我长大的院子叫做立新街甲一号。过去这院子门口有一对石头狮子,我和我表弟常在石头狮子之间出入——吐露了这个名字,就暴露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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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过去不再是一片朦胧。过去有一天我结婚,乘着一辆借来的汽车前去迎亲。我的大姨子对我说:我妹妹是个疯子。晚上她要是讨厌,你别理她,径直干好事——很难想象哪个大姨子会建议未来的妹夫强奸自己的妹妹,除非他们以前就认识。但我分明不认识这个大姨子。这个女人的头很大,梳了两条大辫子,前面留了很重的刘海,背上背了一个小孩子。她弯着腰,让小孩骑在背上,头顶就在我眼前;三道很宽的发缝和满头的头皮屑就在我眼前。这个景象和晚上十点钟的农贸市场相似:那里满地是菜叶和烂纸。我可以发誓,这个背孩子的女人我见过不到三次,其中一次就是这一次,在这间低矮的房子里。头顶有一片低垂的顶棚,上面满是黄色的水渍。屋子里弥漫着浓郁的尿骚味……

我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个故事,觉得它完全出于虚构。那位白衣女人看了以后说:不管怎么说吧,我不同意你把什么都写上。这句话使我大吃一惊:听她的口气,这好像是发生过的事情。难道我和她在长安城里做过爱?我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大的年龄……我需要记忆。难道这就是记忆?

从窗户看出去,是个陌生的院子,带着灰色的色调,像一张用一号相纸洗印的照片。院里有棵枣树,从树干到枝头到处长满了瘤子。这个院子我也很是陌生。院子里有个老太太的声音在吵吵闹闹,院子外面汽车喇叭不停地叫,好像电路短路了。我按捺不住手艺人的冲动,想冲出去把它修好。但我还是按捺住了——作为新郎,显然不宜有一双黑油手。这位新娘子是别人介绍我认识的——但愿她和白衣女人不是一个。我一面这样想,一面又隐隐地觉得这种想法不切实际。然后,她哇的一声从里屋冲了出来,穿着白色的睡袍,赤着脚,手里拿了一把小镜子,苍白的脸上每粒粉刺都鲜艳地红着,看来都是挤过的,嘴边还有一处流了血:“哇,真可怕,要结婚就长疙瘩啦。”到脸盆架边撕了一块棉花,又跑回去了。她和我以前认识的女孩显然是一个,和现在的白衣女人又很像。我马上就会想到她是谁。

江边吊楼敞开的窗户外面,雪片变得密密麻麻,好像有些蘸满了白浆的刷子不停地刷着。黑色斗篷的外面越来越冷,冷气像锥子一样刺着我的面部神经。而在那件斗篷内部,在这黑白两色的空间里,则温暖如春。她不再散发着新米的香气,而是弥漫着米兰的气味。米兰是一种香气甜得发苦的花。在我看来,黑白两色的空间、冷热分明的温差,加上甜得发苦的花,就叫做“性”。我不同意她再次消失,就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腕……于是,她挺直了身体,把白色的双肩探到斗篷外面,舔了一下嘴唇。不管怎么说吧,第二次像水流一样自然地过去了。以后,她在我身体两侧跪了起来,转了一个身;再以后,她倚着我,我倚着墙,就这样坐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坐着会使我感到如此大的满足。

我终于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早上起来,我向那位白衣女人坦白说,我失去了记忆,过去的事有很多记不得了。一个人失去记忆,就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我变成了另一个人,又不自觉声明,就这样过了半个多礼拜,在这期间,我一再犯下非法占有对方身体之罪。这个错是如此的罪大恶极,简直没有什么希望得到原谅。但是她听了以后,只略呈激动之态,还微笑着说:是吗,还有什么?快说呀。此时我也想给自己说几句话,就说: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心地善良、作风朴实,有各种各样的优点,而且热爱性生活——我的本意是说,我虽已不是以前的王二,但也不无可取之处,希望她继续接受我。谁知她听了这么一句(热爱性生活)就大笑起来,并且挣扎着说道:Me too!Me too!那声音好像是在打嗝。一位可爱的女士这样说话,多少有点失态,我不禁皱起眉毛来。后来她终于不笑了,走过来拍拍我的脸说:你已经够逗的了,别再逗啦。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原来我是很逗的。

在玻璃一样的地板上,我也想要消失。失掉我的名字,失掉我的形体,只保留住在四壁间回响的声音和裸体的滑腻;然后,我就可以飘飘摇摇,乘风而行,漫游雪中的长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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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边的木屋里,这里的地板很平整,平到可以映出人影。我终于可以听到那条江的声音了,流水在河岸边搅动着。从理论上说,有很多东西比水比重大。但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流水更重。每有一个浪头冲到岸上,整座吊楼都在颤动。就在这座摇摇晃晃的房子里,我亲近她的身体。她既冷冽又温暖,既热情又平静。在黑白两色的背景之下,她逐渐变得透明,最后完全不见了。与此同时,新米的香气却越来越浓。与此同时她说,这难道不好吗?声音弥散在整个房间里。这很好,起码什么都不妨碍。我深入她的既虚无又致密的身体,那些不存在的发丝在我面前拂动,在我肩头还有两道若有若无的鼻息……等到一切都结束,她又重新出现在我的怀抱里;带着小巧鼻翼冰凉的鼻子,乳房像一对白鸽子——老实说,形象并不像。我只是说它偎依在怀里的样子。这是我和那位白衣女人的故事,但它也可以是薛嵩和他情人的故事。是谁都可以。在这座城里,名字并无意义。

如你所知,毕业以后,我到万寿寺里工作。起初,我严守着这两条戒律:不要修理任何东西,不要暴露自己是袋鼠妈妈。所以我无事可做,只能端坐在配殿里写小说。因为一连好几年交不出一篇像样的论文,领导对我的憎恶与日俱增。夜里,在万寿寺前的小花坛里,一谈到这些憎恶,她就赞叹不止:袋鼠妈妈,好硬呀。然后我就谈到让我软一些的事:别人给我介绍对象。他们说,女孩很漂亮,和我很般配。就在我们所里工作,和我又是同学。假如我乐意,他们就和女方去说。她马上大叫一声,从大衣底下钻了出来,赤条条地跑到花坛里去穿衣服,嘴里叫着:讨厌,真讨厌!这样大呼小叫,招来了一些人,手扶着自行车站在灯光明亮的马路上,看她白色的脊背,但她对来自背后的目光无动于衷。我木然坐在花坛的水泥沿上,她又跑了回来,在我背上踢了一脚说,还坐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滚?而我则低沉地说道:可你也得把我放开呀……后来,我和她一起走进黑暗的小胡同,还穿着那件黑大衣,推着一辆自行车,车座上夹着我的衣服。我微微感到伤感,但不像她那样痛心疾首。但她后来又恢复了平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结婚吧。这就是说,如果不是有人发现我和她般配,我到现在还是袋鼠妈妈。

在古代的长安城里,有一条黑色的江,陡峭的江岸上,有一些木头吊楼。我身在其中一座楼里。我所爱的白衣女人穿过飞旋的雪片到江中去游水。这个女人身体白皙、颀长,在黑色的吊楼里,就如一道天顶射下的光线,就如一只水磨石地板上的猫——这是她下到江里以前的事。我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她是我之所爱——等到她从江里出来时,皮肤上满是水渍。在水渍下面,身体变得像半透明的玉,或者说像是磨砂玻璃。整个房间充满了雪天的潮湿,皮肤摸起来像玻璃上细腻的水雾……在冷冽的水气中,新米的香味愈演愈烈。

那一天她不停地嗑瓜子,从早上嗑到了午夜,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高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身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单薄,连乳头的印子都从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来——我的丈母娘老想把印子抚平,并且用身体挡住我的视线,她说:妈,别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气得两眼翻白。时至今日,我也不知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唯一可行的解释是:我丈母娘和她通同作弊,明里抢走一本,暗里又送回来,用这种把戏来恫吓新女婿,让他以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有某种魔力。但我又觉得不像:我丈母娘是个很严肃的人,鼓着肥胖的双腮,不停地唠叨。我很讨厌别人唠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儿,我绝不会和她打任何交道……

3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日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侦探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白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宫(一种变色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硕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没戴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枪,把所有的男宾一一枪毙掉。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枪式的打火机给大家点烟。每点一位,就扭过头去闻闻自己的腋窝说:天热,有味了。这当然是说所有的宾客都早已死掉,已经有味了。

在漫天的雪雾之中,我追随着一件米色的衣裙和一股新米的香气。除了黑色的街道和漫天的白色,在视野中还有在密密麻麻雪片后面隐约可见的屋檐;我们正向那里走去。然后,爬上曲折的楼梯,推开厚厚的板门,看到了这间平整的房子,这里除了打磨得平滑的木头地板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与平滑的木头相比,我更喜欢两边的板墙,因为它们是用带树皮的板材钉成的,带有乡野的情调。而在房子的正面,是纸糊的拉门,透进惨白的雪光。我想外面是带扶栏的凉台,但她把门拉开之后,我才发现没有凉台。下面原来是浩浩的黑色江水——那种黑得透明的水,和人的瞳孔相似;从高处看下去,黑色的水像一锅滚汤在翻腾着,水下黄色的卵石清晰可见。那位白衣女人迅速地脱去了衣服,露出我已经见过的身体……她一只手抓住拴在檐下的白色绳子,另一只手抓住我的领子,把修长、紧凑的身体贴在我身上——换言之,贴在黑色的毛毡上。顺便说一句,那条白色的绳子是棉线打成的,虽然粗,却柔软;隔上一段就有个结,所以,这是一条绳梯,一直垂到水里。又过了一会儿,她放开了我,在那条绳子上荡来荡去,分开飞旋的雪片,飘飘摇摇地降到江里去。此时既无声息,又无人迹;只有黑白两色的景色。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它绝不会毫无意义。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床上看克里斯蒂。我无事可干,只好抽烟。把身上带的四盒烟都抽完以后,很想再去买一盒。当时午夜时分,要买烟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实在远了一点,所以我没有去。这些事说明她很能沉得住气。这好像也是我的长处。但我很不想往这方面来想。假如我们俩也可以贯通,那就要变成一个人。这样人数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烟抽完后,就开始嗑瓜子。假如是葵花子,我嗑起来就没有问题。不幸是些西瓜子,瓜子皮又滑又硬,我不会嗑,嗑来嗑去,嗑不到子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间、鸡屎也似的残渣……

我追随那位白衣女人。更准确地说,我在追随她的小腿。从后面看,小腿修长而匀称,肌肉发达。后来,我走到她面前,告诉她此事。她因此微笑道:是吗,你这样评价我。——这种口气不像是在唐代,不在这个世界里;但是她呵出的白气如烟,马上就混入了漫天的雪雾,带来了真实感。我穿着一套黑粗呢的衣服,上面还带一点轻微的牲畜味。雪花飘到这衣服上就散开,变成很多细碎的水点;而且我还穿了一双黑色的皮靴。但她身上很单薄……这使我感到不好意思,想道: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但是她微笑着说:没关系,我不冷。这些微笑浮在满是红晕的脸上,让人感觉到她真的不冷。再后来,我就和她并肩行去,她把一只手伸了过来,一只冰冷的小手。它从我右手的握持中挣脱出来,滑进宽大的衣袖,然后穿入衣襟的后面,贴在我胸前。与此同时,黑色的街道湿滑如镜。是时候了,我把她拉进怀里,用斗篷罩住。她的短发上带有一层香气,既不同于微酸的茉莉,也不同于苦味的夹竹桃,而是近乎于新米的芳香;与此同时,带来了裸体的滑腻。

3

早上,万寿寺里一片沉寂,阳光飘浮在白皮松的顶端,飘浮在大雄宝殿的琉璃瓦上。阳光本身的黄色和松树的花粉、琉璃瓦的金色混为一体;整座寺院好像泡在溶了铁锈的水里。就在这时,她到我房间里来坐,搬过四方的木头凳子,倚着门坐着,把裙角仔细压在身下;在阳光中,镇定如常地看着我。就是这个姿势使我起了要使她震惊的冲动……在沉思中,我咬起手来。她站了起来,对我说:别咬手。就走出去了,姿仪万方……她就这样走在一切年代里。

在长安城里,我和白衣女人分手,走过黑白两色的街道。现在飘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这样的雪片像落叶一样在街道两侧堆积着。在我身后,留着残缺不全的脚印。也许我的下一篇论文该考一考长安城里的雪?它又要把领导气得要死。在他狭隘的内心里,容不下一点诗意。

我来上班,站在万寿寺门口,久久地看着镌在砖上的寺名。这个名称使我震惊。如你所知,我失掉了记忆,从医院里出来以后,所见到的第一个名称,就是“万寿寺”;这好像是千秋不变的命运。我看着它,心情惨然。白衣女人从我身边走过,说道:犯什么傻,快进去吧。于是,我就进去了。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早已经过了午夜,但我还没按大姨子的告诫行事。她终于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并给它两个字的评价:瞎编。把它丢开。然后,她朝我皱起了眉头,说道:咱们要干什么来的?我摇摇头说:我也不记得。看来,我失去记忆不是头一次了……后来,还是她先想了起来:噢!今天咱们结婚!当然,这不是认真忘了又想起来,是卖弄她的镇定从容。我那次也不是认真失去了记忆,而是要和她比赛健忘。无怪乎本章开始的时候,我告诉她自己失去了记忆时,她笑得那么厉害——她以为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觉得自己还不至于那么没出息……

2

后来,她朝我张开双臂,说道:来吧,袋鼠妈妈……必须承认,这个称呼使我怦然心动。那根大蘑菇硬得像擀面杖一样。我说的不仅是过去,还有现在——用当时的口吻来说,那就是:不仅是现在,还有将来。但我还是沉得住气,冷静地答道:别着急嘛。我一点都不急——我看你也不急。她说道:谁说我不急?就把旗袍脱掉,并且说:把你的大蘑菇拿出来!好像在野餐会上的口气。在旗袍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只有光洁、白亮的肉体——难怪她白天苗条得那么厉害——于是我就把大蘑菇拿了出来。那东西滚烫滚烫,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请相信,底下的事我一点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她说了一句:“你真讨厌哪,你……”因为想不起来,所以那个关节还在,我的过去还是一个故事,可以和现在分开。

我在一切时间、一切地点追随白衣女人。她走在长安城黑色的街道上,留着短短的头发,发际修剪得十分整齐,只在正后方留了一绺长发,像个小辫子的样子。肩上有一块白色的、四四方方的披肩,这东西的式样就像南美人套在脖子上的毯子。准确地说,它不是白色,而是米色,质地坚挺,四角分别垂在双肩上、身后和身前。在披肩的下面,是米色的衣裙。在黑色的街道上,米色比白色更赏心悦目。在凛冽的花香中,我从身后打量着她,那身米色的衣服好像是丝制的,又好像是细羊毛——她赤足穿着一双木屐,有无数细皮带把木鞋底拴在脚腕上。她向前走去,鞋底的铁掌在石板上留下了一串火花……我写到这些,仿佛在和没有记忆的生活告别。

现在,我除了长安城已经无处可去。所以我独自穿过雪幕,走过曲折的小桥,回到自己家里。在池塘的中央,有一道孤零零的水榭;它是雪光中一道黑影,是一艘方舟,漂浮在无穷无尽的雪花之上……那道雪白的小桥变得甚胖。这片池塘必定有水道与大江大河连接,因为涌浪正从远处涌来,掀起那厚厚的雪层。在我看来,不是池水和层积在上面的雪在波动,而是整个大地在变形,水榭、小桥、黑暗中的树影,还有灰色、朦胧、几不可辨的天空都在错动。实际上,真正错动变形的不是别的,而是我。这是我的内心世界。所以就不能说,我在写的是不存在的风景。我在错动之中咬紧牙关,让“咯吱咯吱”的声音在我头后响起。好像被夹在挪动的冰缝里,我感觉到压迫、疼痛。这片错动中的、黑白两色的世界不是别的,就是“性”。

在长安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铺着镜面似的石板,石质是黑色的,但带有一些金色的条纹。降过雪以后,四方皆白,只有街道保持了黑色,并和路边的龙爪槐相映成趣。那些槐树俯下身来,在雪片的掩盖下伸展开它们的叶子,叶心还是碧绿色,叶缘却变成红色的了。受到雪中花香的激励,龙爪槐也在树冠下挂出了零零散散的花序,贡献出一些甜里透苦的香气。能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真是幸运。她就这样走进画面,走上镜面似的街道,在四面八方留下白色的影子。

我在痛苦中支持了很久,而她不仅说我讨厌,还用拳头打我。等到一切都结束,我已经松弛下来,她还不肯甘休,追过来在我胸前咬了一口,把一块皮四面全咬破了,但没有咬下来。据说有一种香猪皮薄肉嫩,烤熟之后十分可口。尤其是外皮,是绝顶美味。这件事开始之前我是袋鼠妈妈,在结束时变成了烤乳猪。那天晚上,我被咬了不止一口————她很凶暴地扑上来,在我肩头、胸部、腹部到处乱咬,给我一种被端上了餐桌的感觉……但是,她的食欲迅速地减退,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长安城是一座真正的园林:它用碎石铺成的小径,架在水道上的石拱桥,以及桥下清澈的流水——这些水因为清澈,所以是黑色的。水好像正不停地从地下冒出来。水下的鹅卵石因此也变成黄色的了。每一座小桥上都有一座水榭,水榭上装有黄杨木的窗棂。除此之外,还有渠边的果树,在枝头上不分节令地长着黄色的枇杷,和着绿叶低垂下来。划一叶独木舟可以游遍全城,但你必须熟悉长安复杂的水道;还要有在湍急的水流中操舟的技巧,才能穿过桥洞下翻滚的涡流。一年四季,城里的大河上都有弄潮儿。尤其是黑白两色的冬季,更是弄潮的最佳季节;此时河上佳丽如云……那些长发披肩的美人在画舫上,脱下白色的亵袍,轻巧地跃入水中。此后,黑色的水面下映出她们白色的身体。然后她们就在水下无声无息地滑动着,就如梦里天空中的云……这座城市是属于我的,散发着冷冽的香气。在这座城中,一切人名、地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

4

冬天,长安城里经常下雪。这是真正的鹅毛大雪,雪片大如松鼠尾巴,散发着茉莉花的香气。雪下得越久,花香也就越浓。那些松散、潮湿的雪片从天上软软地坠落,落到城墙上,落到精致的楼阁上,落到随处可见的亭榭上,也落到纵横的河渠里,成为多孔的浮冰。不管雪落了多久,地上总是只有薄薄的一层。有人走过时留下积满水的脚印——好像一些小巧的池塘。积雪好像漂浮在水上。漫天漫地弥散着白雾……整座长安城里,除城墙之外,全是小巧精致的建筑和交织的水路。有人说,长安城存在的理由,就是等待冬天的雪……

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沦为真实,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在玫瑰色的晨光里,我终于找到了我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写着她的名字,在另一栏上写着:户主。我的名字在第二页上,另一栏上写着:户主之夫。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但现在不敢说;恐怕她会跳到我身上来,叫道:连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这怎么得了啊!现在不是举行庆祝活动的适当时节,不过,我迟早会说的。

千年之前的长安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在它的城内,纵横着低矮精致的城墙;整个城市是一座城墙分割成的迷宫。这些城墙是用磨过的灰砖砌成,用石膏勾缝,与其说是城墙,不如说是装饰品。在城墙的外面,爬着常青的藤萝,在隆冬季节也不凋零。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会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

1

虽然记忆已经恢复,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想回到长安城里————这已经成为一种积习。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在长安城里。我最终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水榭。在四面微白的纸壁中间,黑沉沉的一片睁大红色的眼睛————火盆在屋子里散发着酸溜溜的炭味。而房外,则是一片沉重的涛声,这种声音带着湿透了的雪花的重量————水在搅着雪,雪又在搅着水,最后搅成了一锅粥。我在黑暗里坐下,揭开火盆的盖子,乌黑的炭块之间伸长了红蓝两色的火焰。在腿下的毡子上,满是打了捆的纸张,有坚韧的羊皮纸,也有柔软的高丽纸。纸张中间是我的铺盖卷。我没有点灯,也没有打开铺盖,就在杂乱之中躺下,眼睛绝望地看着黑暗。这是因为,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上前往湘西凤凰寨的不归路。薛嵩要到那里和红线会合,我要回到万寿寺和白衣女人会合。长安城里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