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长说:“你在等什么?我的牙已经进凉气了。”
一个小个子男人从一扇房门被带出来。两名警察押着他。看得出来他尽力表现出从容镇静的样子,只是两条腿却不能完全听他控制。警察把他推搡到对面院墙前边;一名警官在他头上系了条手帕蒙住他的双眼。坦奇先生想: 我知道这个人。天啊,有没有办法救救他?他好像正在看着一位邻居在挨枪子。
当然没有办法救他了。一切都按照程序迅速进行着,警官退到一旁,来复枪端平,小个子男人双臂突然抽动了几下。他想说一句什么。临死前人们习惯会喊一句什么话?但也许他的嘴太干,发不出声音来了。他含混不清地似乎只说了一个词,听去像是“原谅”。枪声齐鸣,把坦奇先生吓得一哆嗦。轰隆隆的声音似乎在他的五脏六腑里震动着;他感到一阵恶心,闭上了眼。这以后又有单独一声枪响。他睁开眼,看到一名警官正往枪套里装手枪。那个身材矮小的人已经蜷缩着瘫倒在墙前边,这也是固定程序之一。他已经失去一切意义,只等着被清理走了。果然,两个罗圈腿的人很快走了过去。这是个斗牛场,牛一旦被杀死,一场热闹也就过去了。“哎哟哟,”警察局长在椅子上呻吟着,“疼死我了,疼死我了。”他请求坦奇先生赶快把手术做完,可是后者站在窗户前边却陷入沉思里,一只手仍然机械地摸着胸口寻找身体里面的隐痛。他想起那个身材矮小的人在那个阳光耀眼的下午怎样从椅子上站起来跟着一个小孩走出镇外。那人的脸上当时流露着气恼和绝望的神情。他想起一只绿色的浇花用的喷壶,孩子们的照片和他给一副腭骨还没有做完的砂模。“快给我补上。”警察局长乞求说。坦奇先生的目光转到盛在一个玻璃盘里的金子上。货币——他坚持要警察局长付给他外国货币。这次他一定要离开了,一去就不复返了。院子已经打扫干净。一个人正用铁锨洒沙子,倒像是在填平坟墓。但是这里并没有坟墓,而且连一个人影也看不见,坦奇感到一阵可怕的孤独,因为胃痛而弯着腰。那个身材矮小的人会讲英语,听他讲过他几个孩子的事。他觉得自己被人抛弃了。
坦奇先生说:“我一直以为你们是在山上坟场执行枪决呢。”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但他又被吸引住,不肯离开窗户。过去他还从来没有看见过枪毙人的场景。他同那些兀鹰一起注视着下面刷着白灰的院墙。“这回最好不在那边执行。有人可能要示威抗议。这里的人非常无知。”
“这一天终于来了,”那个妇女的声音里洋溢着胜利的喜悦,两个小女孩瞪着眼睛屏气凝神地听着,“一个伟大的考验他的日子。”就连男孩子也表现出兴趣。他仍然站在窗户前边望着宵禁后黑暗的街道。这是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了。在一本书的最后一章里总发生一些夹杂着暴力的事。也许人的一生也是这样——平凡单调,但到最后却发生一件激动人心的英雄事迹。“当警察局长走进囚禁胡安的狱室的时候,他发现胡安正跪着祈祷。胡安一夜都没有睡觉,一直在为自己殉难作准备。他态度安详,甚至显得有些高兴。看见警察局长以后,他笑着问,是不是来带他去赴宴。警察局长迫害过不少无辜人民,但看得出,就是这个邪恶的人也被胡安感动了。”
警察局长用手把身体支起来,吐出嘴里的纱布卷。“当然不是,”他说,“正在处决一个犯人。”“犯了什么罪?”“叛国。”
男孩子想,要是书后面写到枪毙人的事就有意思了。只要听到杀人,他就感到刺激。他急切地等待着那最后一声coup de grâce[1]枪响。“他们把他带到监狱院子里,用不着捆住他的正在数念珠的双手。在走向行刑大墙前的短短几步路时,年轻的胡安是否回顾了一下他勇敢度过的几个幸福年头?是否记起他在修道院的日子,长老对他的慈祥的训诫和塑造他人格的严格纪律?是否也记起他曾扮演罗马暴君尼禄,记起给老主教演过戏?如今不用扮演了,暴君就站在他身旁,他正置身于古罗马的斗兽场里。”
他把警察抛下不管,走到窗户前边向外观望。外边院子里一小队警察已经把枪支从肩上放下。坦奇先生一手捂着胸口,抱怨说:“又发生革命了?”
母亲的嗓音有些嘶哑。她很快翻了翻书,看看还剩下多少页。不值得留下再讲一次了,她加快速度继续读下去。“走到大墙前边,胡安转过身开始祈祷——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他的敌人,为面对他的一队可怜的印第安士兵,这些人是无辜的。他甚至还为警察局长本人祈祷。他举起系在念珠终端的小十字架,祈祷天主宽恕这些人,叫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愚昧无知,最终把他们带到天国,正像迫害过基督教徒的扫罗[2]也能进入永恒天国似的。”“他们的枪里装没装上子弹?”“你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装没装上子弹’?”“为什么他们不向他开枪,叫他停止祈祷?”“因为天主没想叫他们这么做。”母亲咳了两声,接着读下去:“警官下令举枪。就在这个时候胡安的脸上现出崇敬和幸福的笑容,好像他见到天主正在张开双臂迎接他。过去他一直跟母亲和姐妹说,他有一种预感,自己会在她们之前先到天国去。他常常面带笑容地突然对那个善良、谨慎的家庭主妇说:‘我到上面去打扫得干干净净等着你。’现在这一时刻果真来了: 警官下令开枪,于是——”这时早已过了小女儿上床的时间,所以她读得特别快。一阵咳嗽把她的朗读打断了一会儿。她又重复读道:“开枪——于是……”
他一边鼓捣局长的病牙,一边不住口地讲话。这是从他在英国绍森德行医时候起就采取的办法。他说:“我坐船到这里来以前发生了一件没有想到的事。收到了我妻子的一封信。我没有得到过她的任何消息,差不多已经——啊,已经二十年了。突然间,没料到,她……”他把身体弯近了一些,拼命用钳子撬一颗病牙,疼得局长双臂抽搐,呻吟出声来。“先漱漱口。”坦奇先生说,开始一本正经地固定钻头。他又接着说:“刚才我说什么啦?啊,说我妻子。她好像参加了什么宗教团体。牛津的哪个教派。她到牛津去干什么,我真奇怪。她在信里说她已经原谅我了,打算走一下法律手续。跟我办离婚,我是说。哼,原谅我了!”坦奇先生一边唠叨他的事一边前后看了看这间丑陋的屋子。他的手搁在牙钻上,又陷入沉思里。他打了一个嗝,用一只手捂着胃部,按了又按,想摸到那一直折磨着他的隐痛。警察局长精疲力竭地往椅背上一靠,一直张着大嘴。“一会儿犯,过一会儿又好了,”坦奇先生忘记了刚才在说什么,开始谈起自己的胃病来。“当然了,这病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消化不良。可是我却被它拴住了。”他皱着眉头盯住局长的嘴往里面看,倒好像在那些龋齿中间藏着一颗水晶石似的。过了一会儿,他仿佛费了好大力气才打起精神,身体向前倚了倚,把牙钻的钻臂拉过来,一只脚踩动踏板。牙钻开始转动起来,吱吱吱地转个没完没了。警察局长全身绷紧,使劲握住椅子扶手。坦奇先生的一只脚上上下下颠动。警察局长喉咙里发出奇怪声响,挥着两只手。坦奇先生说:“攥紧扶手,攥紧扶手。只有一个小角了。这就完。好了,下来了。”他停住机器,喊道:“天啊,怎么回事?”
两个女孩子安静地并排坐着,看样子几乎已进入了梦乡。这是每本书中她们最不感兴趣的一部分,但是她们并没有表示不耐烦,因为前面她们已经听了很多有意思的事: 课余演剧啊,初领圣体啊,以及第三章讲述胡安的姐妹要去做修女,同家人告别的动人情景。“开枪,”母亲又重复了一遍。“于是胡安把双臂举过头顶,对着士兵同一排对着他的枪口英勇地高声喊:‘主耶稣万岁。’话音刚落,他的身体已被密密麻麻的枪弹射穿。军官走到尸体旁边,弯着腰,用手枪对着胡安的耳朵又扳动一次枪机。”
局长呜呜地说了句什么,只有牙医才听得出他提出的含混不清的问题来。“那个人不是病人。我希望有谁治好他的病。你不是也为这里的人民进行治疗,用枪弹,是不是?”
窗边传来一声长叹。“其实这一枪是多余的。这位年轻英雄的灵魂早已离开他尘世的躯体了。看到他脸上的幸福笑容,就是那些愚昧的士兵也知道现在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一天有一个士兵特别被他的表现感动,偷偷用一块手帕浸上这位殉教者的鲜血。后来这块手帕被切割成一百块,被许多虔诚教徒家里分藏起来。好了,”母亲很快地读完,拍了拍手掌说,“现在该上床了。”
坦奇先生洗完手,突然拿着毛巾站着发呆,想一件事。“怎么回事?”警察局长问。坦奇先生一下子醒悟过来,赶快走到器械柜前进行准备,把大大小小几根钻针摆成一排,这些金属物会叫人疼晕过去。警察局长望着这排牙钻忐忑不安。他说:“你的手在发抖。你有把握今天早上能做手术吗?”“我消化不良,”坦奇先生说。“有时候眼睛前面晃动着一大堆黑点,就像戴着面纱似的。”他把一根钻针安在钻头上,把钻臂弯过来。“张开嘴,尽量张大一点儿。”他把纱布卷塞进警察局长嘴里,说:“我还没看见过谁的牙像你这么坏呢。只有一次——”
男孩子问:“他们今天枪毙的那个人也是个英雄吗?”“他也是。”“他就是那个在咱们家住过的人?”“是的。他是教会的一个殉教者。”“他身上有一股怪味儿。”一个小女孩儿说。“以后再不许说这个话了,”母亲说,“他可能成了圣人了。”“咱们要不要替他祈祷?”
警察局长的屋子已经改装成一间临时性的牙科诊室。当然了,为此已经花了大量金钱,包括把坦奇先生本人以及他的整个诊所搬运到这里——一把病人治牙时的坐椅同各式各样的神秘的木箱。木箱看样子除了稻草以外没有装很多东西,但是回去的时候就多半不是空的了。“我的牙已经疼了几个月了,”警察局长说,“你想像不出有多疼……”“你真应该早一点儿请我来。你的一嘴牙都糟朽了。没得齿槽脓漏算你运气。”
母亲犹豫了一会儿。“也可以。当然了,在我们知道他是圣人之前,会先发生一件圣迹的。”“他喊没喊‘Viva el Cristo Rey’[3]?”男孩子问。“喊了。他是个信仰坚定的英雄。”“你是说把一块手绢蘸上他的血吗?”男孩子又接着问。“有没有人这么做了?”
坦奇先生正俯在一个搪瓷洗手池上用一块粉红色的肥皂洗手。他用蹩脚的西班牙文说:“你用不着害怕。要是觉得疼就立刻告诉我。”
母亲沉思地说:“我相信会有人……吉米奈太太告诉我……我想要是你父亲给我一点儿钱,我就能弄到一块。”“得花钱买吗?”“不花钱怎么弄得到?不可能每个人都分到啊!”“不可能。”
他俩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室外初升的太阳越爬越高,直到把屋子晒得闷热难当。“亲爱的。”费娄斯上尉喊了一句。“什么?”“我想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在想那个神父。一个奇怪的人。爱喝酒。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如果是他的话,落到今天这个下场倒也没有冤枉他。”“叫我感到奇怪的是——后来她的行为——仿佛他跟她说了什么似的。”“亲爱的,”费娄斯太太躺在床上吃力地对丈夫说,“你答应过的。”她的语气很严厉。“真对不起。我没想说,可它总是出现在我脑子里。”“你同我还一直在一起呢,亲爱的。”费娄斯太太说。为了躲开室外刺目的光亮,她把用手帕盖住的脑袋侧过来。诺拉的信在枕边窸窣地响了一下。
男孩子坐在窗台上往外看,身后隐隐约约传来他两个妹妹上床时的窸窣声响。这使他又想到一件事——他们家里曾经住过一个英雄人物,虽然仅仅住了一天一夜。这是最后一个这样的人了。以后就不会再有神父,不会再有英雄了。他听着街道上传来皮靴走路的声音,感到无比气恼。平凡单调的生活叫他感到压抑。他从窗台上跳下来,拿起点在自己房间的蜡烛——扎帕塔,维拉,马迭罗和其他一些人都死了,是走过他窗外这样的人把他们杀死的。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
他无精打采地走到床前,再一次握起她的手。这也不起作用。两个人都被抛弃了;他们必须相互扶持。“你不会把我抛开的,是不是,亲爱的?”她问。屋子里飘溢着浓郁的科隆香水味。“不会的,亲爱的。”“你知道那会多么荒谬吗?”“知道。”
人行道上走过来的人是中尉,他走路时步履虽然轻快却又显露出他执拗的性格,好像每走一步路他都在说:“我做了我已经做的事了。”他看到房子里那个擎着蜡烛的男孩子,不敢确定从前是否见过他。他对自己说:“我还要为他,为他们这些孩子做更多的事,做许许多多事。他们的生活再也不会是我小时候那种情形了。”但不知为什么,他的喜爱扳动扳机的强烈感情却已经变得淡漠,甚至消失了。他对自己说,这没关系,早晚我还会变回来的。这就像对一个女人的爱似的,总是循环往复的。不会有别的原因,只不过当天早上已经得到满足,所以心中产生了一种满足感而已。他从窗户外边对男孩儿苦笑了一下,道了一句“晚安”。男孩子的眼睛正盯着他的手枪套,这使他想起那天在广场上发生的事: 他曾经让一个孩子摸过他的枪——也许就是这个男孩儿吧。他又笑了一下,摸了摸枪——为了叫孩子知道他还没忘记他。男孩子皱起眉头,从护窗铁栏里往外啐了一口。他啐的很准,一口唾沫正好落在枪柄上。
费娄斯上尉怒气冲冲地转身对着妻子。“你就不在乎,”他说,“自己走了,把她留在这儿……”“那次不是我的错。如果你那天在家……”她在蚊帐里蜷着身子,开始哭起来。她说:“我再也不能活着回去了。”
男孩子走过天井去睡觉。他同父亲住在一间小黑屋里,两人合睡一张铁床。他躺在床里边,挨着墙,父亲睡在外边。这样父亲晚一些上床睡觉就不至于惊动儿子了。男孩子脱下鞋,在烛光下脱下汗黏黏的衣服,他听见隔壁屋子有人在祈祷。他感觉自己受了骗,非常沮丧,因为他失去了一件什么东西。他仰面躺在炎热中,凝视着天花板。他觉得除了他家开的店铺、母亲的朗读和在广场上的无聊游戏之外,这个世界好像什么都没有了。
费娄斯上尉突然粗声粗声地说:“我不回去了。”“‘房租一年只要五十六镑,不包括水电。女仆另有一间单独的洗澡间。’”“我想留下不走了。”“‘带烧饭和取暖的炉子。’你在说什么,亲爱的?”“我不回去了。”“这件事我们已经谈过多少次了,亲爱的。你知道,要是再呆下去,我非死在这里不可。”“你用不着呆在这里。”“可是我不能一个人走啊,”费娄斯太太说,“诺拉会怎么想?再说——哎,这真是太荒谬了。”“男人呆在这里可以有事干。”“什么事?摘香蕉?”费娄斯太太说。她冷笑了一声。“再说,你对干这种事也不怎么在行。”
很快他就沉沉睡去。他梦见那天早上他们处决了的那个神父还在他家里,穿着父亲借给他的衣服,僵直地停放在一张床上,等待埋葬。他自己坐在床边。母亲正读一本厚书,描述神父怎样给主教演戏。他扮演的是尤利乌斯·恺撒。母亲脚下摆着一个盛着鱼的筐子,鱼包在母亲的手帕里正在流血。他听着母亲朗诵非常厌倦,累得要命。一个人正在过道里一具棺木上敲钉子。突然,死了的神父向他眨了眨眼。他看得很清楚,神父的眼皮在眨动。
费娄斯太太说:“回到家乡就好了,有时候我真怕死在这个地方。”“你当然不会死,亲爱的。”“人都要死的。”“是的,谁都会死。”他忧郁地说。“亲爱的,你又来了,”费娄斯太太厉声说,“你答应过我。”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这可怜的脑袋。”“你要不要吃两片阿司匹林?”“我不知道把阿斯匹林放在哪儿了。好像什么东西都不在原来的地方了。”“要不要我出去给你买几片?”“不要,亲爱的。你把我一个人搁在这儿我受不了。”她开始故作高兴的样子说:“我想咱们回家以后我的病就会好的。我可以找一个正经大夫。有时候我想我的病不仅是头疼。我告诉没告诉你诺拉给我写的信?”“没有。”“把我的眼镜给我,亲爱的,我给你念——信上关于咱们的一段。”“眼镜在你床上呢。”“啊,在这儿呢。”一条帆船解开缆绳,在水流迂缓的宽阔河道上向大海缓缓漂浮过去。费娄斯太太得意地读道:“‘亲爱的特莉克斯,你一定非常难过,那个流氓……’”她突然停住。“啊,是的,下面她在信上还说,‘在你和查理找到住所以前,你们当然应该在我们家住些天。如果你不介意住一幢半连的房屋……’”
他从梦中醒来,听见有人在敲街门上的门环。父亲不在床上,旁边一间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他大概已经睡了好几个小时了。他躺着听了一会儿,心里有些怕。整幢房子一点响动也没有。最后他还是不太情愿地把脚伸到地上;多半是父亲被锁在门外了。他点着蜡烛,披上一条毯子,又站着听了一会儿。也许母亲听见有人敲门也会起来,但是他知道开门是他的职责,因为家里现在只有他一个男人。
上尉放开妻子的手,走到窗户前边向外面张望。河上停着几艘船,石栏圈起的一个小公园里伫立着一座半身雕像,到处栖息着兀鹰。
他慢慢走过天井,向大门走去,要是那个中尉因为他吐唾沫回来找他算账怎么办……他打开沉重的大铁门上的门锁,把门拉开。街上站着一个陌生人,身材瘦长,嘴角上挂着一丝愁容。这人提着一只小旅行箱。他说出孩子母亲的名字,打听这位太太是不是住在这里。是的,她住在这儿,孩子说,可是早已上床了。他开始关门,但是一只尖头皮鞋把门挡住。
他走回到床前边,把手帕蒙在妻子眼睛上。这以后他坐在一把椅子上,把手从蚊帐下面伸进去,摸到妻子的手。这对夫妻像两个在陌生城市走迷了路的孩子,失去大人照管,叫人看着非常古怪。“你弄到船票了没有?”妻子问。“弄到了,亲爱的。”“过一会儿我就得起来打点行李,可是我真头痛得厉害。你告诉他们来取箱子了吗?”“我忘了。”“你真应该记着点事。”她搭拉着脸有气无力地说,“没有谁管咱们的事了。”这句本不应该说出来的话一出口,两人顿时都沉默住。上尉突然转过话头说:“今天城里乱哄哄的,人们都很激动。”“是不是又闹革命了?”“啊,不是。他们抓住一个神父,今天早上这个可怜鬼就要被处决。我怀疑是不是珊瑚——我是说是不是在咱们家躲藏过的人。”“不太可能。”“是不可能。”“神父多得很。”
陌生人说:“我是坐轮船从那条河上过来的,刚刚上岸。我想也许……我带着这位太太的一个好朋友写的介绍信。”“她已经上床了。”男孩儿重复道。“要是你能让我进去。”那人笑着说。他的笑容下面流露出几分惊惧,叫男孩感到有些异样。突然,他把声音降低说:“我是个神父。”“你?”男孩惊叫道。“是的,”那人轻声说,“我的名字是——”但是这时候男孩早已把门打开,在那个人说出自己的姓名前,他已经把嘴唇贴在陌生人手上了。
费娄斯上尉没有答话。妻子又厉声说:“你听见我说的没有,亲爱的?”“听见了。”“这些天你老不爱说话。你不了解一个人害病、感到孤单是什么心情。”“好了,”费娄斯上尉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爱说话。”“咱们不是已经说定不再谈那件事了吗,亲爱的?咱们不能总是哭丧着脸啊。”“是的。”“咱们自己还得活下去呢。”“是的。”
[1]法语: 为使人免受痛苦而把人击毙。
他把手帕从妻子头上拿下来;他看上去苍老、疲惫,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他是没有个人爱好的人。费娄斯上尉拿着手帕走到梳妆台前边。“不要太多,亲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买到一瓶呢。”
[2]扫罗曾迫害基督徒,但后来成了耶稣门徒。见《圣经·新约》“使徒行传”九、十、二十一等章。
费娄斯太太躺在旅馆炎热的房间里的一张床上,听着河上一艘轮船在鸣汽笛。她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额头上盖着一块浸着花露水的手帕,连眼睛也遮住了。她急促地喊叫自己的丈夫:“亲爱的,亲爱的。”但是却得不到回答。费娄斯太太觉得自己已经被活埋在一个大铜墓穴里,拱形的屋顶下,只有她同两个枕头。她又一次气急败坏地喊叫“亲爱的”,等着丈夫回答。“你在叫我,特莉克斯?”费娄斯上尉问。“我睡着了,正在做梦……”“你在手帕上再洒上点儿香水,亲爱的。我的脑袋痛得像要裂开似的……”“好的,特莉克斯。”
[3]西班牙语: 基督王万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