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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侵权门

我并不知道谷歌属于哪一种行为。如果是前者,严惩不贷;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第二种,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

都说以后靠数字版权,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字阅读可以赚10元。如果每个读者都乐意于看到自己喜爱作者的免费文字(比如你观看本博客),那么很快你就可以看见这个作者转行再也不写了。很多读者愿意花200万买一套房子,给开发商赚去100万;花2000块买一件衣服,给厂商赚去1800块;为什么不愿意花20块钱买一本书,给作者赚1块6呢?

第一种,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这是非法的。

中国图书的价格一直很低,最主要是起点太低。最早的图书因为承担了宣传政治思想的功能,所以国家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成本,并不是一种商品,一直遗传到现在。正常的市场,书价一定比电影票贵。一个中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三本顶级畅销书,在上海内环以内才能买一套公寓,我相信一个美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一本顶级畅销书,在纽约的中心可以买至少五十套公寓。

后来仔细查了一下新闻和报纸摘要,发现我也不知道自己得到的资讯是否全面,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分成两种。

从我出版图书的2000年到2009年间,纸张人工都飞涨,但是书价涨幅非常有限。《三重门》最早是16元,现在是26元,2003年我的《长安乱》是20元,现在是25元。在2000年左右,图书售价其实已经在20元左右徘徊,但是2009年,也只在25元左右徘徊。每次稍微涨一点价,很多人都会说,出版社和作者好黑啊。事实上,在中国最黑的出版商,一年也就赚一千多万,乃是行业翘楚,却要承受和一年赚几百亿人民币的房地产商一样的骂名。出版业是一个大产业,现在一个大出版社赚的还没有一个普通洗脚房多,所以,文艺如何复兴呢?不要以为金钱和文化是没有关系的甚至是反比的,只有一个不良好的文化市场才能产生功利近视的文化垃圾。

最近经常有记者问我,对谷歌图书馆将包括我在内的几百名作家的图书扫描以后免费放在网络上供阅读一事作何感想。我当时对记者的回应是,这是不可以的,这不是一个大企业的态度。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