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缀章:宁府与曲府

阿萍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是尴尬而愧疚的。她竟不知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每逢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就有些忐忑。她从很小就对自己的身体敏感得不得了,每一点微小的改变都会让她惊讶和不安。她发觉自己的脸庞更圆润更细腻,眉头一夜之间就舒展开来,鼻翼轻轻翕动,整个神气甚至不听自己调度;脸色红得吓人,有时又突然变得煞白,鼓鼓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她惊异于一个好男人的耐心和爱力、仁慈和博学,他的气概与无法言说的深奥。她相信自己今生都无法弄得懂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他内心深处那些悠远可怕的期待。她自己感到得意与不安的,是对方更多地把她当成一个孩子来呵护。是的,她是宁珂的奶奶,可许多时候更像是他的大姐。

由于他与一些头面人物的特殊关系,当时半岛地区的党阀军阀都对他敬畏有加。可惜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基本上是碌碌无为的。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为伍的人,而且像历史上某些满腹经纶的人物一样,有时难免眼高手低——先是尝试几次,而后索性旁观起来。他越来越多的叹息让许多人都听到了,一些政要邀他共事,听到的也依旧是这种叹息。后来不少人开始冷落他,他有点百无聊赖,只得把心思花在了生意上、侄子宁珂身上;还有,他越来越珍爱自己的南方小妻子了。宁珂是宁家那场大火之后余下的一个光杆少爷,一个让宁周义喜爱不已的英俊少生。本来宁周义在老家的妻子李家芬子不失时机地将宁珂收在手边,正打谱把他视做亲生儿子一样蓄养调教出来,想不到回家探视的宁周义连这个机会也不给,回城时就把孩子领走了。李家芬子为此哭了好几天,哭自己的命运。她比宁周义还要大几岁,是他的结发夫人。她生有一个女儿,后来也随父进城了。多年来只有她和一帮下人守着这个深宅大院。她不知自己的命为什么会这么苦,一开始迁怒于城里的阿萍,后来又想:没有阿萍也会有别的人——男人既然像钻天的鹞鹰那样飞翔了,他就不会把老家的妻子带在身边。还好,他是一个好人,正派人,毕竟没有三妻四妾的,而且每年里都要回宁府住些日子。在他们后来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里,她每听到男人半夜发出的深长干咳,心上都要一阵阵揪疼。

宁周义在心情最恶劣的那些年里都待在阿萍身边。他自己发觉有些过于沉溺在儿女情长之中了,只可惜没有任何办法。他可以和阿萍从喝早茶开始一直待到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既非一人躲入书房,也不让对方离开。有时阿萍在厨房或别的屋子耽搁得稍稍长了一些,他这边就要呼喊起来。“你啊,真是一个大孩子。”阿萍有一次竟这样吁叹。她想和他一起走入回忆,想听听宁府的过去、特别是男人的半生劳顿,可他一句也不愿提及过去。他大概想更多地抓住眼前,活在两个人狭小而温暖的世界里。他嗅着她头发上散出的桅子花的香气,悄声在她耳旁吐出一句:“这是我一生最惬意的日子。”阿萍抬起头,试图从他的目光中寻找一丝夸张的神情,没有。他是那么安详沉静,惟有两颊带着一点年轻人的红润,这在花白的鬓角下显得格外动人。

宁周义 这是一个生不逢时的俊杰。如果在和平年代,他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正官吏。这个人生得仪表堂堂,学问也好,可能是宁家几十年里最出色的一个男人。他受过新式教育,是宁家转向城里商业活动之后成长起来的第一茬人物。他曾为理想热烈求索,在三十岁之前就加入了革命党,并捐出了许多钱财。后来就是失意,是面对一片残局的心灰意冷。好在这个人是外冷内热,最终也没有萎缩在产业经济的龟壳里,而一直关注着急剧变化的时局。

只有夜晚不眠的时刻宁周义才一个人度过。这段时间他在书房里磨蹭,除了阿萍为他送去一碗甜羹,再无别人打扰。他不再像过去那样频频出入半岛地区的几个城市,除了去一次南京和东北,没有到过更远的地方。但这个特殊的时期快要结束了,它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一个外号叫“蜂腰姑娘”的机要秘书的到来。这个姑娘不苟言笑,最初出入这里时没有引起阿萍的注意,但后来她在男人屋里越待越长,终于让其不安起来。“蜂腰姑娘”是从南京来的,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偶尔穿上军装,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她是那种落落大方的姑娘,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隐瞒什么。不过这个姑娘究竟是他刚刚结识的,还是早有来往,阿萍却无从判断。宁周义的目光变得热烈起来,这使阿萍的胆子也大了许多,终于在“蜂腰姑娘”离开后问了一句:“老相好吗?”宁周义摇头:“以前只在会议上见过,五年前吧。”“哎哟,五年前她还多么小啊!”阿萍惊呼。宁周义再次说明:“只见过一两面。”“那她就追过来了?”“不,她在做自己分内的事。”阿萍笑出了眼泪。

宁吉去了南方,从此杳无音讯。大约是他走后的第三年,宁府里燃起了一场大火,把宁吉的家产——原来宁府三分之一的房舍,连同一百年来的积存全部烧了个精光。大火直烧了三天三夜,然后又是一场大雨,给这儿留下了一个面积大得吓人的黑色废墟。

后来,“蜂腰姑娘”在宁周义外出的一些日子里向阿萍道出了一切。她说:“在这样的乱世,一个女人除了好好爱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可做!”阿萍不由得点头,但马上又回了一句:“是的,大概我们宁先生和你想的一样。他再也无心做别的事情了。”阿萍认定这是宁周义一生里惟一的一次艳遇,不仅原谅了对方,而且尽可能地给予理解。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很像一个热血男儿征战前的一场豪饮——她在内心里为这样的比喻而惊讶。她夜里睡不着,每逢宁周义不在身边时就要泪水潸潸。

阿萍每天都送来醉虾。宁吉到后来干脆不再吃饭,只瞅着窗外出神。阿萍知道事情不可挽回了,于是瞒着丈夫,偷偷打开了囚室的门,还给了那匹纯色的大马。

宁周义与“蜂腰姑娘”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一年。一年之后的春天,正午时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二楼拐角的小厅里喝茶,一抹阳光照在花白的头发上,整个人显得如此衰老。正在她凝视丈夫的时候,又发现那只端杯子的手有些抖,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水也顺着嘴角流下来。她“咦”了一声跑过去,为他揩去脖子上、衣襟上的茶水。大概他是走神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个人正在迈入老境,虽然年纪还没有那样大。阿萍的泪水哗哗流下来,宁周义的大手一遍遍抚摸她的头发,自语一样说:“这一切该结束了。”她不知道这指了什么?指与“蜂腰姑娘”的关系还是其他?她不知道,只是有些惧怕。

宁吉从来没有忍受过这样的拘束,这一下不得了啦,他开始号叫、跺脚、不停地踢打门窗,后来就仰躺在地板上不再起来。宁周义太忙,也许是故意冷落,许多天里不见侄子一面。这时候只有婶母阿萍经常过来看他。阿萍要小宁周义二十多岁,是个南方的小夫人,模样精制优美,人也温柔到了极点。她的出现才让狂躁的宁吉稍稍安静下来。阿萍怜惜这个一心远行的人,只是规劝,让他在风雨不宁的世道里更多地顾恋一下妻儿老小,宁家传下这一份家业不易啊。宁吉哭了,这是他长大成人之后少有的啼哭。他在比自己还要小的婶子面前哭得像个孩子。哭了一会儿,一擦眼泪坐直了身子:“放我走吧,我去了南方看一眼,吃过那里的醉虾就回来。”阿萍说这道菜我也会做啊,你干吗非要去南方不可?

不久宁周义就开始打点去半岛的行装了。阿萍原以为丈夫是要回一次老家,于是要求与他同行。谁知男人摇头,很干脆地否决了。她不知道丈夫正谋划一个大事,要亲手在半岛组织一支队伍,并取得了重要派系的支持。他认为等待和观望以及颓丧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一切都该有个了结。他就像一个杰出的演员开始一场告别演出一样,对场地、行头,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得格外用心。经过了这一场,他真的就要退出人生大舞台了。阿萍发现宁周义在出发前的几天里又变得生气勃勃了,在分手的前夜甚至又恢复了十年前才有的温存,一遍又一遍地吻她,在耳边说着一些无法听清的絮语,啰嗦而又甜蜜。

宁吉骑马游历的日子越来越多,每次出行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过去最多是出门一个星期归来,后来是半个月、一个月。他最后一去不归的行程是从三叔身边开始的:本来说要找宁周义玩耍几天,后来不慎说出了远行的目的,让三叔大吃一惊——他说要去南方,非要一直走到南国不行,不见到真正的“小南蛮”不回来。本来宁周义就对这个不务正业的侄子忧心忡忡,这一回朦胧知道了事情的结局会是什么。他料定那个宁府最终只会留下一个孤单的女人、一个尚未成人的儿子。一场酒宴之后,宁周义让卫兵拴了侄子的马,然后把人囚禁起来。

就这样,漫长且又急促的半岛之行开始了。宁周义一生不愿接近行伍,但却是一个满腹韬略的人。他这次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可怕的争夺之中,并在整个形势处于劣势的局面下取得了令人惊诧的成功。不过一场冤仇就此结下,对方放言:总有一天会把他活宰了。宁周义说自己从来没有私敌,对方既然如此,即说明这些人是怎样狭小的器局,即便得了江山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对自己的事业也早已不抱希望。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自沉汩罗的屈原,有一段时间竟亲自动手把厚厚的楚辞译为白话诗。他钟爱白话诗,却对当时流行的一些白话诗人嗤之以鼻:“哼哼呀呀的,总是没有来由地激动。”他对阿萍夸张地念出一些句子:“‘啊,女郎!女郎!我的女郎!’”他念着念着大笑起来,笑弯了腰。阿萍问怎么了?他说这些诗句让他走神了,他想起了一个谐音:女狼。他说还想起了另一个词:色狼。阿萍说:你多么顽皮啊。

宁吉赌钱的本事不可小视,除了玩棋不行,其他倒也样样精通。他在赌桌上本来输赢相抵,只由于过分迷恋,再加上酒喝得太多,总是最后把口袋掏干净。那些熟悉宁吉脾气的人在开赌之前总是先招待他喝上一场,这让他输了钱又要感激对方:“和你这样大方的人在一起,就是输了钱我也高兴。”与他打牌的人当中,最起劲的就是那些上一代留下的、或后来新入宁府的“大师”们。这些人白天睡觉,晚上精神特别足,专门陪老爷下棋或打牌。他们当中有个上了年纪的土匪,就因为会使双枪,所以得到了宁府两代人的推崇。宁吉最爱看他倒地爬行、一边滚动一边扣响扳机的模样。可是宁吉的枪法却始终糟糕透顶,除了一只公鸡,他差不多从来没有打中过什么。那只大公鸡因为长得格外健壮,在一大群母鸡中过分张扬了,接二连三地欺负异性,把它们颈上的毛啄得四下飞散,最后终于引起了宁吉的震怒。他把那只公鸡结果了。府中人听到枪响跑出来,看到老爷手提冒烟的长筒枪,脸色青得吓人。

宁周义对阿萍的爱是无法言说的。人世间有这样的理解和给予,真是让人嫉羡。对此李家芬子是铭心刻骨的。她作为结发夫人有理由在心里把阿萍打入十八层地狱,但最终还是感动多于嫉恨。她在最后的日月里甚至喜欢上了这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唤她“妹妹”。但李家芬子隐隐觉得,自己的丈夫如此长久地迷恋而不能自拔,总是不祥的。她担心丈夫有一天会因为这种沉迷而失去清晰的计算,落入什么险恶的陷阱。

这就是宁吉的生活。他没法忍受日常的平庸。除了骑马游历、结交一些古里古怪的朋友,另一个嗜好就是下棋赌钱之类。与他下过棋的人都说这是世上最不可救药的臭棋篓子,而且许多年下来没有一丝长进。奇怪的是他的棋瘾又特别大,所以到处查访象棋高手,结果方圆几十里的名手都与之过了招。渐渐人们都知道这种对局是多么枯燥,所以个个躲闪,最后他只好携一副精美绝伦的棋具到远处求战。如果因为天气的原因不能远行,他就用赌输赢的办法在府内与人博弈。这样当然不难找到对手——那些下人,包括老实巴交的长工,都乐于用这种方法从老爷手里赢钱。对方几局棋下过,一把铜钱掖进腰里,咧着大嘴就离开了。

李家芬子估计得不错。一个长期孤寂的老女人往往会有特别的预感。那年春天阿萍被一支武装用计软禁在东部一座城市,以便吸引另一个更大的猎物。一般来说这种险境是不难预料和判断的,可是宁周义这一次竟直奔陷阱,结果只能是束手就擒。

更有意思的是故事的结尾:宁吉外出游荡时特意又找到了那帮劫匪,彼此寒暄之后,又说到了那次交火。宁吉叹息:“你们没有得手完全是偶然的,因为宁府那时候的事我也不知道:他们府中这些年出了一个英雄——有了这个人,别说你们这一伙了,就是调集精兵一个团、就是个个手持上好的火炮洋枪,恐怕也奈何不得他啊!”劫匪们边听边点头,除了自认倒霉,再就是一脸的神往。宁吉与他们喝酒,神聊,从中得到了最大的快慰。

那是残酷的战争年代,一拨人草率地结束了宁周义的生命。而这个生命曾经是那样地杰出。他严厉地磨练自己,准备做一番无私无畏的大事业。但一切还是化为泡影。这是那个年代里数不清的悲剧之一。

事情是这样:那一次宁吉在外面结交了一帮打家劫舍的土匪,喝酒中谈得投机,心上一热,就说起了山里有一户宁家,如何如何值得一试,到头来会有怎样大的收益等等。当这帮土匪的精神真的被撩拨起来了,决定要去干一家伙时,他自己就先自溜回家里待命去了。结果当然是一场激烈的冲突,由于宁府事先早有准备,土匪自然占不到便宜。后来土匪准备退了,火器还在交射之中,只听得一声厉嚎,有一个古代武士打扮的人从火光中冲出,他骑着大马,威武非凡,像是刀枪不入,冒着枪林弹雨就杀出来了。劫匪们正打得吃力,又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哀号一声就赶紧逃窜了。

宁缬 她是李家芬子的亲生女儿,宁周义惟一的子嗣。她常常因为有一个俊美的少年宁珂喊自己姑姑而兴奋不已。宁缬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女人,也不够时髦,但就是格外惹人注目。她长得高大健硕,面庞阔大明亮,眉眼疏朗,常常咧开很大的嘴巴里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大概因为过早地离开了李家芬子,父亲宁周义又没有好好管束的缘故,她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长成了一个泼辣女人,成为宁周义的一块心病。当时她看上去已经十分成熟,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胸部高耸,两腿粗壮,最爱穿一双高筒皮靴。

也有人认为宁吉是个富得不耐烦的那一类纨绔子弟,后来的那些行为举止皆可依此解释。其实这是所有认识当中最为浮浅的一种。宁吉的游历和嬉戏是伴随勇敢的,比如他暗中引来一帮土匪抢劫自家的那件事,几十年里都让人津津乐道,可是几十年里谁也没有在分析中击中要害。多数人只说这是怪人手笔,是瞎胡闹;但他们却忘记了,宁吉要在整个过程中冒极大的生命之危。

当年的艳俗画报已经在私下流传,让宁缬手不释卷,并将其中的不良女子奉为楷模。她常叹没有遇到一个上好的摄影师或洋画匠,不然自己的身体也会大放异彩。她有一次在阁楼上孤芳自赏了一会儿,然后就连声喊起了宁珂。宁珂一踏入这间脂粉气逼人的屋子就看到了一个半裸的姑姑,抬腿就往楼下跑去。宁缬不失时机地喊了一嗓子,他略一犹豫,就被对方一把逮住。“姑姑让你干点什么也敢偷懒,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宁珂低头咕哝:“我一会儿再上来。”宁缬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你这个小嫩孩儿早晚被人一口吞了。”她从一旁取出一个器具,宁珂认出是一台照相机。“来,快给姑姑按按快门儿。”宁珂只好依从。这一次他从镜头里仔细看了她的肉体,想起了书上说过的一个词:“尤物”。他咔嚓一声按了快门,手冻得像冰。

宁吉真的是一个热烈的人,也是一个深藏了忧郁的人:有一种说不清的企盼得不到满足而让其产生了深刻的沮丧。他这个人正是以极大的好奇心和流浪的品性,稍稍遮掩了一种更可怕也更常见的东西:颓废。这种情绪和气质在当年的乡下还是一种崭新的、不曾被人理解的东西,是真正的陌生之物,所以人们对其无法命名,而只说这样的人是“怪人”。“哦,宁吉嘛,那是大怪人哩。”山里人在许久之后回忆时还这样说。愿意追究一下的,不过再加上一个批注,说:“宁吉嘛,跟他爹一样,就是那样的脾性。”这就接近了血脉之谜。血脉是神秘的,一提到它,连那些最自以为是的人也得掩了嘴巴。血脉类似于“品种”,用山里人的话说:“这没办法,天生就是这么个物件嘛。”

那天阁楼上的宁缬亲了宁珂的额头三次,还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快走吧小嫩孩儿,姑姑火了一巴掌把你打杀!”宁珂逃离火场一般跑下楼去,身后是一阵哈哈大笑。宁缬对着镜子扭动,高一声低一声说:“小生这厢有礼了!”她后来穿上衣服,下楼扳住阿萍的肩膀,故意叫着“阿猫妈”:“阿猫妈,你说我多大嫁人才好呢?”阿萍并不气恼,因为已经习惯了。她知道只要宁周义不在,这个胖女儿什么都敢做。她说:“那要你爸同意呢。”“我会偷着嫁人的。说不定我会一口气嫁上仨俩的。”

宁吉二十多岁娶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富家小姐,开始的一两年里恩恩爱爱,后来他就像疯癫父亲一样,忙得再也顾不上她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真是一点不假。”守在宁府的年轻夫人抱着少不更事的儿子,眼泪汪汪望着窗子。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准备怎样打发这一生,懊丧而又好奇。她每逢看到丈夫望向天边的奇怪目光,都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介乎于传说和现实之间的人物。凭一个妻子的敏感和悟性,她深知丈夫不是一个拈花惹草的人,这个男人忠诚、热烈,也极其善良。他绝不是因为追逐女性才要四处奔波流荡,而是因为天生的好奇和不安,因为从父亲身上遗传下来的那种莫名的躁动和怪异。对此她只有长叹,而没有一点办法。

宁缬很快喜欢上了一个黑瘦的青年军官,因为她被对方摘手套的动作迷住了。有一天她跟他走过了三条街,最后缠着他进了一座影院,然后就是深夜不归。黑瘦军官是一个副司令的公子,那一阵正要去国外出一趟公差,宁缬硬是不让他走,嚷叫着:“你一走我就死了,肯定死了!”她把他的嘴唇咬破了,认为对方无法带伤出门。可最后年轻军官还是走了。宁缬在阁楼上大睡了三天,第四天浓妆艳抹出门去了。她对阿萍说:“阿猫妈,我这个人哪,现在一天不恋爱都不行!”“孩子,这会出事的,你哪知道世道是怎样的坏啊!”阿萍不是疼惜这个早熟的女子,而是为宁周义难过。宁缬嚷着:“我是生不逢时啊!”她一扭身子走了。阿萍盯着她的背影说:“不,你正是乱世的孩子。”

宁吉爱马是出了名的。只要是浑身一色的马,都被他视为宝驹。他在宁府造起了第一流的马厩,而且把所有中意的马都依照古代战马的模样打扮起来,他自己则少不了制作几套武士服装。所以宁府的人最熟悉的就是骑马挎枪的宁老爷,喜欢看他策马而去的身影。不过当他的坐骑被腾起的烟尘隐去时,人们心里又不由得泛起一阵怜惜。他们担心宁府的富贵不能长久,自己依靠的这株大树终有一天倒塌。这种不安在另外两个宁府的比照下就显得更为严重了:其余的宁家除了把原有的山峦经营得井井有条,已经开始把余下的财力和精力用到了大山之外,正在周边的一些大中城市开了钱庄和布店之类。特别是宁吉的三叔宁周义,这是一个人最早走出大山的人,年纪轻轻就读了大学堂,后来又在商场官场上厮混,到宁吉懂事时已经不知做了怎样的高官,结交的人物一个比一个显赫。宁周义偶尔回宁府看看,都是跟随一大帮护卫,县太爷想巴结还围不上边呢。宁吉眼里谁也算不了什么,几个同族叔伯兄长都爱搭不理的,可是惟独害怕宁周义。他只要听说三叔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打马出门躲起来。宁周义可能对这个异类多少有些好奇吧,尽管每一次回来都是行色匆匆,但时不时还要问一句:“宁吉呢?让他来见我。”管家总是恭恭敬敬答一句:“回老爷,我家老爷云游去了。”宁周义笑了。他知道这是侄子交代下来的一个说辞。什么“云游”啊,那不过是在山里山外转转,顶多是在平原上兜几圈,与那帮好吃懒做的“大师”们一起荒唐几日而已。

宁缬惟一惧怕的人就是父亲。因为这畏惧,只要宁周义一回家她就要找个借口出门。她有时说要跟人学画、学琴,甚至是学拳术;有时又说要去找人学洋话、学马术、学黑白棋,最后却什么都没有学会。有一阵宁周义因为大半时光都是在家里度过的,宁缬就说想母亲了,然后真的回了山里的宁府。在李家芬子身边的宁缬是绝对自由的,她既撒娇又撒野,母亲对这个长年不在身边的亲骨肉不知怎样疼爱才好,已经顾不得忧愁。她夜里摸到女儿的睡床边抚摸她,她就嚷:“痒死了烦死了!”李家芬子拍打她,有时在旁边搂她一会儿,她索性用被子蒙了头。母亲抚弄着她说:“我孩儿大瓜一样滑胖,我孩儿吃下了什么山珍海味啊。”宁缬在被子里大声叫道:“谁都喜欢摸我。男的说我是大老虎呢!”

宁吉好像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对一切都没有准备。一大群身怀绝技的人依旧被称为“大师”,他们在宁吉身边得到的恩宠比前一个老爷还要多,以至于发生了这样的怪事:那个畏罪潜逃的做丹丸的家伙竟然又回来了。府里的下人见了他大吃一惊,马上禀报宁吉,说快些绑上送官府吧。谁知宁吉不仅没有如此办理,反而备下酒宴款待了他,说人嘛,这一辈子干什么还没有个失手的时候?咱大可不必对一些有能为的人求全责备。这一番话让一桌“大师”流出了眼泪,那个江湖郎中哭得最重,发誓说要一辈子做宁吉老爷的牛马。宁吉说这怎么行呢?我有马呀!原来他比过世的父亲还多了一个嗜好:喜欢骏马。

在宁府期间,她几乎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一个是护卫宁府的那帮士兵的头目,一个是活动在半岛地区的宁珂战友。卫兵头目骑大马穿皮靴,在马背上驮着宁缬往河滩茅草地上跑,结果惹出了极大的怨愤。有一天河边林中打出了猎枪霰弹,两人虽然毫发无伤,还是把他们吓了一跳。护兵头儿后来得知宁缬与另一男人的关系时,就提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了结办法:决斗。结果在河滩丛林后面真的发生了一场残酷又洋派的杀戮。那一天宁珂正好受叔伯爷爷之托去老家找姑姑,得到消息一起往出事地点跑。他们刚刚跑到林子边上,就听到了一声钝响。穿过林子,发现卫兵头儿躺在那儿,额头侧面有一个小小的血洞,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

老爷死后第二年,老夫人也病故了。宁府的老爷于是成了年纪轻轻的宁吉。一个全新的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另一个男人就是宁珂的战友。在宁缬所有风卷残云般的情事中,惟有这次爱恋显得深刻非凡。她因为这个男人,死活不听宁珂规劝,绝不离开宁府。而这个男子是那支革命队伍中数一数二的情种,无论多么正气无邪的女人,只要与之相处一会儿就由不得要心动。他这个人与其说是风雨年代的战士,还不如说是一个烽火恋人,更宜于慰藉战场上那班凄凉的心情。有一个女首长听说了他的一些事迹,半信半疑地要亲自考察一番,结果同样坠入了情网。“如果他能够再坚强一些、如果他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那就更好了。”事后女首长这样总结——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宁吉记得父亲最后的岁月中疯疯癫癫,什么都想试一下,惟独厌恶府里的正事。因为许多年来夫人过惯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所以仍旧像过去一样独自奔忙,府里的下人只对她惟命是从。这一来倒让山中归来的老爷自由流畅地干起了一些荒唐事,比如说从集市和其他场所出其不意地领回一些“异人”:变戏法的、会武术的、算命的,还有下一手好棋的人、无疼割鸡眼的人。这些人在宁府住下来总是好吃好喝,一天到晚只陪着老爷。宁吉记得自己二十多岁时,府里来了一个神医,声称能够让人返老还童。老爷于是召集全家人聚在一起,半是命令半是规劝,让他们吞下那个医生弄出来的一些丹丸。宁吉年纪尚轻,他的问题不是怎样“还童”,而是快快成长接管家业,所以不必吞服了;而夫人从心里厌恶丈夫领回的各色人等,只是应付而已:一手接下丹丸,另一手就扔进了马桶。只有老爷一个人忠实地听从医嘱,结果服用了半个多月后面红耳赤,见了府里的女人就双手乱抖,眼神也不对了。老爷一辈子好吃好喝,游手好闲,其他的毛病却从来没有啊!夫人知道男人大半要出乱子,就让人偷偷换下药丸,并且一步不离地跟随他。尽管这样,一天半夜老爷还是赤脚跑出了屋子,待夫人发现后已经晚了。十几个下人打着灯笼去找,每个角落都转遍了,就是不见踪影。后来黎明时分有赶车的来拍门,说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抱着路边一棵树,看样子是不行了,快去看看吧!夫人脸色马上黄了。她只叫上最忠实的一个仆人去了,结果看到的果真是一丝不挂的老爷:人早就没气了。

宁缬每次与决斗中胜出的男子在一起,总要让他的一身伤疤吓住。“老天,这青一块紫一块的,你受了多少磨难啊!喂,女首长好吗?”她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问他。他使劲绷着嘴唇:“首长哪儿都好,就是嘴里有一股死老鼠味儿。”宁缬哈哈大笑。他严肃地说:“我们是讲究‘下级服从上级’的。”宁缬说:“大概有了你,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去爱别人了。”他对这个丰腴的肉体感到一阵阵的惊诧:火红的肌肤一天到晚热腾腾的,就像刚刚出锅的发糕;粗粗的长腿毫不显得臃肿,臀部极像一匹骒马。他说:“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可我还是得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好东西。为了你,除了革命之外我什么都可以拿来交换。”宁缬瘪瘪嘴:“就拿‘革命’交换不行吗?”“别胡闹了,这怎么行!”他一挥手断然拒绝。

这一夜宁老爷没有吃饭。包了一半的水饺就放在案板上。他蜷在草铺上一动不动。他想的一直是那个胖乎乎水灵灵的姑娘,最后流下了泪水。“可怜的闺女,我凭什么就敢说你半夜里要害我啊?你也许是大冷天里饿坏了,变化出人的模样来跟我讨一口吃的,我却一刀把你结果了!我这辈子不得好报,不信就等着瞧吧!”他唉叹一夜,没有入睡,在心里盘算一件大事。天亮了,他也想好了:下山去吧。他认为自己手上沾了大山的血,再住下去会有大麻烦的,不如赶紧返回宁府,去和老婆孩子把最后的日月过完吧。这样挨过大年初二,他背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下山了。当时太阳升起很高了,太阳照着他那张发青的脸。

宁珂的战友说到做到,后来是因为一个突来的任务不辞而别的。为此宁缬痛不欲生,一遍遍质问宁珂人哪里去了?是不是被侄子藏了起来?宁珂说那人工作的性质就是这样的,到底去了哪儿谁都不能说,因为这是革命的秘密!“我恨死‘革命’了,我跟你们势不两立!”宁珂冷冷地看着放荡的姑姑,说:“我劝你还是不要这么反动吧!”宁缬吐一口:“呸!”宁珂再次劝她快些回到城里,并用叔伯爷爷的威严压制她,她却始终昂着脖子:“现在不是过去了,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宁珂明白,姑姑这一回真的是无可救药了,也稍稍有些感动。

在对面山岭的一个大悬石下面长了茂密的榆树丛。他扳开树丛往里走,心里说:“快了。”一片乱石总是绊他的脚,他最后差不多在地上爬了一截路才算挨近了高处,那是一个黑糊糊的地方。他小心地把灯举起,这才看出是一个半敞半隐的大洞。“我的天,我今儿个不被她吞吃了就算命大了。”这么说着,捡个石头往里扔一下。没有任何反应。他又往前摸了几步,把灯笼探进洞里:天哪,又看到血滴了,比一路上看到的还要多。血滴的更里边是什么?毛茸茸一团,一动不动。他反复端量,壮着胆子凑近,最后看出是一只死去的狐狸。不错,雌性,颈喉那儿中了一刀。她微睁着眼哩,不过一点气息也没有了。

宁珂那一次失望而归。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竟是他和姑姑的最后一面。后来战事吃紧,宁珂到了队伍上,一直在山区和海滨小城之间奔波。这期间他连宁周义和阿萍奶奶都极少见到。一年之后,他听说宁缬失踪了,跟一个谁也不认识的什么人去了南方,音讯全无。他再次惊异于这样的事实:南方对于宁家好像有着神秘的吸引,他们竟然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在那儿,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因为离得太近了,尽管闭着眼,砍中是绝无问题的,所以手起刀落,只听“吱呀”一声长叫,一道火线从小窗上蹿出去了。姑娘无影无踪了。宁老爷手脚全麻了,瘫在地上,好长时间才低头去找那把菜刀:刀落在菜盆旁边,刃子上全是通红的血。他搓搓眼,走出石屋,这才发现天乌黑乌黑,地上全是冰碴儿。他立刻小声呼叫起来:“老天,不得了哩,开了杀戒了,我的老天!”他摸索着进屋,赶紧点亮了灯笼,出门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窗前:他估计得不错,有一大串血珠从窗口洒下来,一直往前,没有个终止。他顺着血珠往前寻去,心要跳出了胸口。这血迹越来越淡,但总算没有断掉,从荆棵绕开又滴上了石板小径,最后竟然从崖底穿过,洒向了更高的岭子边上。他往手上呵一口气,一直盯住这血迹走下去。

宁珂 作为宁吉的儿子,一个破落之家的少爷,他的一生常常陷入矛盾的思绪之中。他不知道最初该留在李家芬子身边,还是跟从一路风光的叔伯爷爷走开。从此命运急转直下,他将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旅程了。当他最后遭遇了非人的折磨,不得不在漆黑的角落里日夜沉思时,他想得最多的就是两个字:“如果”——如果不是有那样一位迷恋传奇、不得安生的父亲;如果不是发生了那样一场大火;如果不是有那样一位了不起的叔伯爷爷……他发现在命运的链条上,所有的环节都像事先铸造好了,它们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仿佛从出生的那天起,一切都被神灵之手仔细而机巧地安排过了,他只是依照一种既定的道路走下来。

他们你一盅我一盅喝了起来,只喝了不到半个钟头,姑娘就大模大样伸手捏生肉吃了。这样又过了一会儿,宁老爷一歪头,真的瞥见了姑娘身后有一条大尾巴;再一正眼,那尾巴又变成了黑黝黝的大辫子。这样变来变去有好几次了,于是宁老爷咬了咬牙,偷偷把刀摸到了手里。姑娘喝得脸蛋红红的,这样瞅上去更好看了。宁老爷端量再三,心里说:“我还真不舍得砍杀你哩,大眼儿水灵灵的,不过我也不能眼瞅着让一个妖怪半夜把我活活啃了啊!”这样咕哝三两遍,闭了闭眼,挥手就是一刀。

宁珂的磨难大致一分为二,以半岛地区的政权更迭为界。战争年代虽有几次死里逃生,但大致还是一波三折地过来。对他摧残最厉害的一次是被捕:在牢狱中,敌人对这个献身革命的少爷格外凶狠,如果不是最后叔伯爷爷出面救助,他肯定要命丧九泉。就是那一次,他算好好领教了什么叫做“动刑”,知道了灌辣椒水的滋味,知道了两个壮汉会怎样轮换抽打一个吊起来的男人。那真是生不如死。但尽管如此,在军队进入半岛首府、轰轰烈烈开进海滨小城的前夕,他受到的致命一击还是叔伯爷爷的被捕。他的一生有一半是系在这个人的身上,而更可怕的是,自己命中注定了要站在与之敌对的营垒中,彼此相互痛惜却又无可奈何。他那时候已经是一个胜利者,而宁周义正等待宣判。

就这样,他们一起包水饺,他擀饺子皮,她填馅子。宁家老爷低头做活,不知怎么总是嗅见一股骚气。一会儿,他又听见了“咯吱咯吱”的声音,眼角一瞅,发现那姑娘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吃生肉呢。他吃了一惊,大吸一口凉气,但表面上不露一丝痕迹,只继续擀饺子皮。这时候骚气越来越浓了,吃生肉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了。他心里“嗯”一声,认定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从嗅到骚气那一刻就在琢磨:大年三十了,一个姑娘家真的挨了父亲打骂,也不至于一口气跑到大山上啊,再说天这么冷,冰碴儿一串串的,她是怎么爬上来的?这事儿真是越想越玄啊。“如果不是我弄错了的话,不是我一个人在山上孤单得有点想家了,那么我就不会傻到连个‘骚皮子’都认不出来!”他在心里嘀咕,一边去摸那把菜刀。“骚皮子”就是狐狸,大山里传说中常有狐狸闪化成人形出来害人的事儿。他想回手给她一刀,但正要动手又在犹豫:万一砍错了怎么办?这可要作下大孽啊。他害怕了,手里的刀也就放下了。这样忙活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一个办法:听人说凡是妖物闪化的物件,只要喝了酒都会现出原形来;而且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差不多个个都喜欢讨酒喝!想到这里他一拍膝盖,大声说:“闺女,天这么冷,咱爷儿俩干吗不先喝几盅再包饺子?咱让酒暖暖身子就好了!”姑娘立刻两眼放光:“咱家还有那东西啊?”“那还用说?都是我老汉亲手酿的,有瓜干酒,还有野葡萄酒,你喝哪样呢?”姑娘的大眼水灵灵的,这会儿直勾勾看着他:“就喝有劲道的吧!”宁老爷说一声:“我看也是!”说着就从旮旯里搬出了瓜干酒坛。

宁珂那一次参加了对宁周义的决审。他知道上级如此安排的深意。在对一个儒雅老人的生死之决中,其实潜藏着更为残酷的另一场验证。整个过程中宁珂脸无血色,生不如死,因为他的脑海里最无法排除的就是阿萍奶奶的面容。他在心里哀求,祈祷上苍保佑这个女人。他知道宁周义手上沾有鲜血,这个人绝无生还的希望。最后的一天,宁珂发现自己的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他永远不会忘记宁周义在押赴刑场前一天的面容:安详、慈爱,像看一只小羊一样望向他。他们被应允有一场谈话,但他觉得这时口腔中的每一个字都重得吐不出搬不动。他惟有一个心愿,就是战友们在最后的时刻不要用粗鲁的方式对待这个老人。

西风不紧不慢吹着,真的掺和了一个姑娘的哭声。越往前走,哭声越大。他又走了十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块青石板下倚了个大姑娘,胖胖的,穿了花衣服,大辫子垂到屁股那儿,正搓着眼睛哭呢。“哦哟孩儿,大年三十来山上哭啊?”他一问,姑娘抬眼望过来,那神气不知怎么让他打个战抖:这姑娘俊眉俊眼大脸圆圆的,可就是打眼一看让人心上发怵。不过他心里可怜她,没有想别的,只问为什么哭哭啼啼不好好在家过大年哪?姑娘哭诉说:她的家就在山下边,父亲和母亲吵架,她去劝架,父亲就打了她,还把她赶出门来,不让她在家过年。宁老爷一听眼中冒火:“还有这样混账的父亲!走吧孩子,咱旁边就是个过年的地方,我保证大年三十让你吃上饺子!”说着拉上姑娘的手就走,姑娘扭捏了一下:“你说大爷咱这样好么?”“傻孩子怎么不好?大年三十不吃饺子还行?走吧!”

他相信自己的一部分都随着那一声钝钝的枪响分离了,死亡了。刚刚镇定下来他就想:怎样再见到阿萍。他愿以自己的余生来侍奉她,与她待在一起,永不分开。他作出了这个决定之后连自己都怀疑,怀疑神灵能否给予这样的恩赐。结果不出所料:阿萍选择了南方,回自己的出生地去了。又是南方,它收留了宁家的一个遗孀。

那年三十晚上,老爷在山上一个人准备过年了。他剁好了白菜和肉,又和了面,要包几碗水饺。过年的水饺是非吃不可的,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食物。这时候山下的鞭炮已经噼噼啪啪响起来了,太阳也落下去了。他把案板什么的刚搬到石台上,突然就听到西风中有个奇怪的声音。他一怔,耳朵贴近窗子听了一会儿,听清了是一个姑娘在哭。“哦咦,大年三十姑娘家来山上哭,你说这事儿蹊跷了不是!”他忍不住往外走,拍打着手上的面粉。

对宁珂来说,除了一场胜利带来的欣悦,再就是爱人给予的安慰了。也许最后真的是曲綪给了他生命的慰藉。仅仅是有了曲綪,宁珂才相信今生忍受的任何磨难都是值得的。他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的战友、那个叫殷弓的司令员说过的一句话——那是当对方知道了他这段婚姻之后说的——那意思也许压根儿就没有清晰地表达过,也许只是他的心灵准确无误地捕捉了而已——“一个人竟能享用如此的幸福!你必会遭到报应的,因为这太过分了!”他好像看到殷弓因为这一句诅咒而浑身颤栗,脸色发青,那对薄薄的嘴唇都变得乌紫。他当时被触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深刻的理解。他实在是被浓浓的爱意给淹没了。当年结婚是需要组织批准的,这使他在期待中变得愈加幸福。

宁吉记得这一年大年初三的傍晚,父亲从山上回来了,而且这次归来再也没有返回。夫人以为是儿子不断去山上寻父的结果,其实并非如此。这里面的真实缘故直到许多年之后母子俩才弄明白。起决定作用的那个事件发生在大年三十晚上——这事儿有些玄,但就是没法儿让人不信。因为谁都知道宁家的这个老爷虽然做事怪异,但从不说谎。

他和曲綪的结合既顺理成章又颇为偶然。如果不是那一次使命之行,不是那一次神秘的造访,他怎么也不会结识海滨小城的曲府。满眼的喜悦和惊奇不知从何而来,他只是觉得这座小城太美了,整个曲府像这座古老的城市一样焕发了青春。在与曲予老爷愉快交谈之后的一个下午,他一个人正在园中小径上徜徉,一抬头,看到了花圃中一高一矮两个女子。那高个子姑娘让他不敢盯视。他装作去看天上的彩云,把头转向一边。但后来他还是忍不住深深地瞥了一眼,然后慌慌走开。在一个侧门那儿,他差点与一个男仆撞个满怀。“哦,我打听个事儿,那高个子姑娘……”男仆说:“她是小姐嘛。”原来那个让人再也无法忘怀的女子就是曲綪。回忆那个场景,他总觉得那会儿看到了一只洁白的鸽子:全身没有一丝污痕。空中有淡淡的、簇新的白玉兰的清香。

天亮了宁吉真的去山里看看父亲死了没有。父亲活得很好,不瘦不胖,胡子又黑又长。宁吉向父亲诉说了夜间的凶险,父亲站了起来。不过这样站了只有十几分钟,又重新坐了。父亲接下去没有说什么,动手熬起了亲手种的山谷粥。这粥比山下的要香许多倍。宁吉喝过粥就下山去了。

他与曲綪结合了。组织上让他们在东部城市的一所陈旧的木楼里度过了最幸福的时刻。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后来就是在同一座木楼里,有人设计诱捕并软禁了阿萍奶奶,从而让宁周义踏上了不归路。

宁吉十岁以前最重要的记忆,那就是母亲差他去山上一趟趟寻父。其实小宁吉越来越着迷于父亲的石屋,一去就不愿回家了。但他不敢在山上过夜,因为母亲说了,儿子不回去她就不睡。最难过的是大年除夕的晚上,其余的两个宁府都火火爆爆热闹得令人眼红,这边却透着无比的凄凉。鞭炮也放了不少,但谁都知道这边的当家人住在山上。“那个老爷脑子可能出了毛病。”院里的长工私下这么说。也有人议论,猜测宁家的这个老爷大概想修行一种奇怪的功法,这种功法是见不得女人的,所以也就躲开了。这期间发生过一个让宁吉一生不忘的怪事,其实也是凶险的事:有一天半夜雕花木格子窗被慢慢扭开了,一个粗壮的男子喘着爬进来,二话不说就压在了母亲身上。母亲的嘴被捂住了,喊出的声音很怪,最后宁吉才听清了那几个字:“孩儿快来!”宁吉的蒙眬睡眼刚刚睁开,几乎什么也没想就取了白天放在枕边的一块花石头,“吭哧”一声砸在了那个男人的头上。那个男人啊啊大叫着捂住流血的头,另一只手提着裤子就往外跑了。母亲下半夜一直搂着宁吉,含泪望向月亮说:“好孩儿,就当是你爸死在山里了。”

海滨小城解放之初,殷弓和他成了最繁忙的人物。但他们已经不在同一个部门了,殷弓仍然是驻军的头儿,而他则转到了地方,出任城管会的三号首长。几乎没有时间和曲綪待在一起,那个寒冷逼人的冬天,他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是在办公室和衣而卧,一睁眼就是满窗的冰凌。也就是在这些日子里,他开始慢慢体味殷弓那句话了,那句关于婚姻的诅咒。

夫人抱着宁吉上山叫男人回去,因为一个大院缺了当家的可不行。谁知住在石屋里的人见了他们毫不动心,根本没有回去的意思。没有办法,夫人和孩子只好在石屋里住了一夜。小草铺子只有两尺来宽,小宁吉给塞在角落里,他们夫妇两人非要紧紧挤在一起才能躺下。夫人半夜流着泪说:“快让我再怀个孩儿吧,我儿女成群也好有个后路。”宁吉父亲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看看吧,不过这大山里冷巴巴的我看也不是个怀孩子的地方。”果然,那一夜没有怀上孩子。夫人实在挤不下,只好拉着儿子的手在太阳爬出山凹时下山了。

曲府的磨难和宁珂的磨难连在一起。他想不到自己这一生会被自己人——被胜利者关进牢中。伴着胜利的凯歌,是他的阵阵哀嚎。那实在是无法忍受的痛苦,这痛苦无边无际,一度淹没了全部希望。这时没有了殷弓的声息,也许对方只需轻轻一句,一切也就完全不同了。他企盼着来自战友的一声呼唤,可是无声无息。他面对着沉默的石头。深夜他想着曲綪,一阵阵心痛。他害怕妻子等不到那一天,怕她因绝望而白了头发。他无法想象曲府怎样度过这个春天。

那是他看好的一个地方,自然有一个甜甜的泉眼,让他一天到晚喝得肚子溜圆。开始的日子他只是搭了一个窝棚,后来就动手凿山,叮叮当当干得有滋有味。日子一天天过去,半年之后他竟然凿出了一个大洞,而后又在洞里凿出石桌石凳,凿出了带窗棂的小窗。泉水被他引进了洞里,甚至引到了用山草搭起的铺子旁边。他让几个长工帮忙从府里运来了米面之类,然后就在大山里过起了修行般的日子。他在洞前开出了一块平地,上面种了蔬菜,还养了羊和猫。

好在他入狱时曲府老爷已经不在人世了。那同样是一个悲惨的故事。翁婿两人最后的一段日子颇不愉快。曲予固执地维护自己的几位朋友,而宁珂却认为其中的某些人是危险的敌人。“你的证据呢?”老人问。宁珂脸色铁青,因为这时候任何分析和辩解的言辞老人都听不进去了。他曾试着跟踪过一个叫“飞脚”的人,还挥枪打落了他的礼帽。这个“飞脚”是一个地下交通员,岳父在晚年简直被他迷住了。当宁珂把那只带洞眼的礼帽放到曲予面前时,老人仍然不以为然:“这种礼帽满街都是。”他说着拿起来放在鼻子上嗅了嗅,大约是想从洞眼上闻到一丝硝味儿吧。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宁吉的父亲在三十四岁这一年的初秋真的住到了山里。

从那次交谈直到老人惨遭暗算,“飞脚”一直没有出现。宁珂在牢狱中不停地琢磨这个人物,心想出狱后必须做的,就是花大力气查访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他当时不知这是多大的奢望,不知一旦进了监狱,一生都会失去自由。

由于他出生时宁府已经富得不耐烦了,所以这个宁吉自小没有养成勤俭持家的习惯。也许老老爷在世时对一切早有预料,为防止偌大的宁府有一天会被不肖儿孙折腾个精光,在过世的前一年就给三个儿子分了家。宁吉的父亲在三十岁以前倒也安分,无非像另外两个兄弟一样安安稳稳过下来,好好经营自己名分下那一片山峦,并且把府中的大小事情料理得有头有绪。三十岁之后他的脾性突然变了,不在家里好好做祖传的营生,也不再顾恋妻子家小,一天到晚跑到山里去玩。他如果在哪个崖口上遇到一株好树、一眼泉水,都会恋恋不舍,每隔三两天还要跑回去看一看。在宁吉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做父亲的有一天突然对老婆长长叹了一声说:“这大院里的日子真像老牛拉磨一样,一天一天瞎转圈子,实在没意思啊!”然后就弯腰收拾东西,说要一个人去山上住。“这不是睁着眼胡闹吗?你半辈子了往哪里跑?”夫人去扯他的袖子,被他一下甩开了。

那时除了计划查访叛徒,宁珂狱中还在不停地想着阿萍奶奶。他决计有一天要跋涉千山万水去南方。这条路线极有可能是父亲当年走过的。他要亲手揩干她的泪水。时间在回忆中闪烁流逝,一眨眼十年二十年过去了,亲人一个个都散开了、消失了。而近在眼前的时光才是缓慢难熬的,他也不知道这样的囚禁生活会持续多久。他恐惧自己队伍中的某些人,并为这些人的出现而深感惊讶。他不信这是真的:自己的营垒中原来也汇集了最卑劣最无耻的人渣。这些人渣葬送了另一些人,接着还会葬送全部的希望。不信等着瞧吧。

宁吉父子 他是宁府一个有名的败家子,名气丝毫不亚于神奇的老老爷。正因为他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人物,所以写史的人总是偏爱这样的角色,有时根本不问功过是非乱涂一气,把这样一个糟糕的家伙描述得光彩夺目。不过好在宁吉不是一般的败家子,尽管的确是他一手搞垮了一个富豪之家。他的神奇性格比起我们所熟悉的那些套路中的人自然朴实多了,因为他的怪异是天生的。有人说要论古怪的程度,在所有的宁府人物中,惟有他才可以与老老爷比个高下,所不同的只是一个向南一个向北:他们一个使家道中兴,一个令宁府衰落,却都是让人着迷的、身上缠满了故事的人。

李家芬子 她嫁给宁周义时刚刚十七岁,是个粗手大脚的女子:宁府选择女人是要小脚的,她的一双天足却被相中了,真是怪事。她脸庞俊美,身量高大,由宁周义的母亲一眼看中,说一声“好个婆娘哩”,没过几天就被花轿抬进了府中。宁周义小她几岁,长得细瘦,高挑个儿:她做梦也想不到五六年后丈夫会成为那样的一个英俊男子,更想不到最终会成为主宰她命运的人。因为她在威气森森的宁府里低声下气是一回事,在婆母沉沉的目光下头都不敢抬是一回事,与小夫婿单独一起时又是另一回事了。入夜,她把瘦弱的夫婿搂在怀里,两只粗壮的胳膊把他松松地环住,东歪一下西倒一下,像是将其放在一个摇篮里。宁周义十分羞涩,从开始到最后都是如此。他好像无师自通地弄懂了许多,只不过羞于实践。他像面对一个介乎母亲和妻子二者之间的奇怪角色,有时亲昵地、直愣愣地盯着她两只高大的乳房。他吸吮却得不到奶水,得不到记忆中芳香甜美的馈赠,这不禁使其失望中倍生恼恨,于是发狠地亲吻起来。他扭动着高大的妻子,不知是撒娇还是发泄,反正只一会儿就热汗涔涔地睡着了。李家芬子皱着眉头笑了,伸手抚弄他湿湿的、圆圆的脑壳。她依旧抱着他。

就这样废了契约。照理说宁府可以因为毁约从战家花园讨回一大笔钱,可宁家的老老爷到底是出了名的仁厚,说钱嘛,也就算了,今后战家花园养的牛啊马啊,所有的粪便都得送给宁家,“俺要往山峦上使哩,俺喜欢这些大臭物件哩!”

有一阵宁周义像个尾巴一样跟着李家芬子,他们之间的主从关系是非常清楚的。这使母亲十分不快。老太太把儿子叫到屋里训斥说:你是宁家的男人,你才是这里的主心骨,她要好好服侍你才是。宁周义点头,心里说:她好着呢,她服侍我已经够好了。宁府里都知道少爷有了一个依赖的女人,这个女人真是人间一宝啊:敢说敢做,头脑开明,两条腿像大马一样在府中踏来踢去。她甚至打破宁府多年的规矩,走出大门,一口气登上山峦,要看看长工的活计、看看一年来的收成如何。她站在烈日下连个斗笠也不戴,只让太阳把脸庞烤成红薯的颜色。她从太阳底下归来时总有一股烧熟了的玉米香味儿,这使宁周义迷恋不已。丈夫一年之后总算是长大了,能够毫无拘谨地坐在杌凳上让媳妇为他洗脚。他偶尔从上往下端量她分得齐整的头缝,看她胸前那两个为未来的生命准备的永恒的面包。他没有去抚摸她的头颅和肩膀,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有了一个男人的矜持。

他们就这样说定了。战家少爷害怕宁家老爷反悔,立下了一张按手印的字据,然后才打马回家取钱。少爷一溜牵出十匹大马驮了钱,口袋里都是从钱庄里兑换的小铜钱,心想这样的小钱扔在地上俺还不愿弯腰捡呢,挂在树杈上又怕什么?他同时雇来了十几个长工,都是往树杈上挂小钱的人。十几个人挂了一天,一座山头才挂了半坡,前边还有许多山头哩。没有办法,少爷第二天又找来了十多个人。二十几个人在大山上奔忙了十几天,打马回战家花园驮了许多次小钱,结果事情还像是刚刚开头。第二十天上,战家少爷终于急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背筐捡粪的宁家老爷,一见面就连连作揖:“老爷快饶了咱吧,咱这山峦不买了!”老爷耐着性子把一团牛粪铲到筐里,抬起头问:“怎么了?”“再挂下去战家花园就得倾家荡产了!”“不会吧?不过是一个树杈挂一个小钱。”“可你家的树杈太多了,咱挂几年也挂不完哪,快饶了咱吧,咱那契约还是废了吧。”

李家芬子在婚后最初几年里用完了一生的荣耀和自豪。她在日渐衰老的婆母那儿,在一院子惟命是从的仆人那儿,都成了一个有尊严、有魄力的人物。她甚至发现了一个女人尤其需要一个小一些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会使她更加自信。她在一切方面都增加了居高临下的感觉,不仅好为人师而且无愧无悔。想想看,宁周义以一个少爷之尊都要依从她、恳求她,何况是他人?李家芬子这些年里胖了,壮了,但个子没有更高。出人意料的是那张脸,白中透红,还出奇地细腻和鲜艳,就像桃子一样,有一层难以察觉的粉茸。有一个在宁府服务了二十多年的男仆有一次不小心离得太近,看着这张脸,竟然两手哆嗦长时间不能聚神。而这个男仆是出了名的拙笨,从来不动声色,没有一点男女私情。李家芬子当时看在眼里,若无其事。

宁家老老爷领少爷爬山,刚爬了半座山少爷就大呼小叫受不了啦,汗水把一身好衣服都湿透了。他喘着对宁家老爷说:“不用实地端量啦,你干脆出个价吧,多少钱一座山?”老爷皱皱眉,伸手摸摸一株小树说:“这山倒没有什么不舍得的,可是这些树啊,都是我眼看着长起来的,你得先让它们高兴才行哩。”“我怎么让它们高兴啊?”老老爷咂咂嘴:“这么着吧,你一棵树赏一枚小钱就行,不用给我,只给树,就挂在树杈上,然后这片山峦就归你了。”少爷一脸惊喜:“这恐怕不合适吧?只挂一个小钱?这也太便宜了吧!我们战家花园还没寒酸到那个地步呀!”老老爷摆摆手:“朋友一场嘛,我说话算话,就这么办吧,你千万别再客气啦。”

她是在当家的老太太十分衰弱的日子里怀上一个孩子的。宁周义这时候添了出门求学的心思,觉得待在妻子身边稍稍有些烦琐。他不敢违抗她的意旨,只要是她的话,他一定是依照着做下来。“快些,咱要有个孩子啦。”“嗯。”“我想要个女孩。”“那就女孩吧。”这样努力了一年左右,连老太太都急了。老太太被扶到儿媳屋里,撩开她的衣襟看了看,又伸手丈量着什么,按按肚脐。李家芬子咬牙,咳嗽,脖子都红了。

少爷可比老爷直爽干脆多了,见了宁家老当家没有几句话就说了:“你不是喜欢钱吗?还不如把这片山峦卖了,换座金山银山多好!”宁家老爷稍一愣神,然后摆摆手:“我不用那么多钱,你去山上转转看,穷山恶水也没什么好的,值不了几个子儿,你战家花园看着给吧!”战少爷一听心里乐坏了,心想土财主到底没有见过大世面啊,看来这桩买卖算是好做了。他问:到底要出多少钱啊?宁家老爷又紧一紧腰上的草绳:“咱俩到山上看看再说吧。”

宁周义出远门求学了。这一走将改变一切,尽管他自己对那个前景毫无预料。一个月之后李家芬子身上有了讯息,但整个宁府的喜悦并没有传到远方的学子那儿。孩子降生了,报个母子平安,可惜还是晚了三个月。那边的丈夫其实并没有多少激动,因为他正被全新的天地吸引着,那里的一切才使他昂奋不已,有许多时候他完全忘记了宁府的事情。直到孩子一岁多了,扭扭扎扎在花园里学步的春天,宁周义才回了一次大山。因为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老太太去世了。

有一天战少爷骑着高头大马去了宁家,穿了一身绫罗绸缎,连大马身上的饰物也是金银做的,所以一出现在大山里,被阳光一照,差一点把山上开石头的长工们吓死。他们放下镢头就往宁府跑,说不得了啦,快出门看看是什么王爷来了吧!宁家老老爷不紧不慢束上草绳出了门,手打眼罩一看,立刻知道是平原上的豪门;再一看,又认出是跟他分吃过黑面窝窝的那个少爷。

葬礼隆重。宁周义发现宁府原来遗留了这么多事情。悲伤过了,忙碌过了,剩下的工作多如牛毛。他发现自己成了宁府的真正主人,而且一时好像还离不开这里——弄不好一辈子都要留在这个深宅大院了。不过他远不是从前那么软弱和依从了,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去世,他会立刻摆脱这片大山,马上就回到那个大城市去。

少爷知道宁家的所有本事都在那片山峦上,就去山里暗暗走过一遍,发现不过是一片穷山恶水,连一块大点儿的肥沃田地都找不到。而战家最多的是什么?是钱。战家的钱多到了让人头疼的地步,那真是要多少有多少。战少爷听人说宁家老爷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钱,为了钱可以连命也不要——于是他决心用钱把宁家的大片山峦买下来。

李家芬子生育之后变得消瘦了一些,仿佛身上的一切特征都迅速转移到了女儿宁缬身上:小家伙出奇地肥胖,活泼欢快,满院都是她稚嫩的声音。宁周义怀抱幼子,喜悦好奇,但目光常常望向远处。李家芬子絮絮叨叨,看着日夜思念的男人,时不时要流出眼泪。“休学来家吧。”“不。”“宁府交给谁啊?我一个女人家。”“我会为你找个帮手的。”李家芬子发现丈夫远比以前有了主见,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变了。她发现他身子壮实了一倍,唇上的胡楂又黑又硬,夜间脱下衣服,光滑有力的肌肤上播散出一种挥发油的气味。这气味在两年前是若有若无的、淡淡的,而这时浓烈了,直顶人的鼻孔。她哭着拥住他,再次劝他留下、留下做个真正的老爷吧。

战家少爷知道父亲被宁家捉弄了,就暗里发誓要把这户土财主从根上收拾了。

结果宁周义只在府中停留了两个月。府中的事情被一一安排,并当场指定了一个忠诚的男仆做了辅佐李家芬子的人,做了“管家”。而后就是分别,是更长的离家。他临走之前把那个比自己年龄还要大一些的新任管家叫到跟前,托付他:“这里就交给你了。从你父亲那一辈开始,你们就一直是宁府的人。”男仆感受了无比的威严,差一点当即跪下:“老爷放心,我会像爱护自己的性命一样护着宁府。我会照顾太太。”宁周义鼻子里吭一声:“她自己照顾自己就够了。”“是的,老爷。”

关于宁家老老爷的故事还没有完。这是因为战家毕竟是出过京官的人家,他们对大山里的财主很难放在眼里,一想起来就如鲠在喉。战家老爷那一次尽管只吃了半个猪头,可回到家里还是心口难受了十几天,最后不得不传来郎中。郎中烧制了玉米芯子灰、高粱秸子灰,让他用水冲服了三天才算治好。三天里老当家不停地照镜子,每次都看见嘴角上淋漓着两道黑灰,于是就骂一声:“土财主”……

李家芬子感激宁周义在最初离开的日子里给了她一个孩子。“小缬子,来妈妈这儿!”她一喊,胖胖的小家伙就摇头摆脑跑来了,像个小狗一样。她亲吻孩子,觉得孩子嘴巴里有一股水仙花的香气。她如今不愿把心思分在别处了,只信任那个男管家。她没有忘记这个人几年前闪闪不安的眼神,但不去想它。她不时要听管家从头禀报一些府里的事情,不过一句也不往心里记。她想丈夫,想远处的一些事情,对这个男人的絮叨充耳不闻。“山上收成比去年减了一成五。城里布店不错。老爷在世时开的那个钱庄,如今换了掌柜。”“唔,我都知道了。”其实她什么都没听清。

原来传说宁家有一件祖传的宝器,叫“消食器”。它由鲁班做成,机关复杂到了极处,一个人无论吃了多少东西,只要把它对准肚脐按一会儿,立刻就像什么东西也没吃过一样。战家老爷眼瞅着热气腾腾的猪头皱眉时,宁老爷几次出门,就是去使用这件宝器的。可是战家老爷一辈子都蒙在鼓里,回了战家花园一天到晚叹气,反反复复说着一句话:“了得,大山里出了异人了!”

宁缬长到十岁了,只见了父亲两面。第三次见父亲时她已经十三岁了,身个已经比二十岁的姑娘都要高大。宁周义这次归来把女儿携走了,他坚持让孩子在城里接受新式教育。“你们都走了,那我还留在府里干什么?”李家芬子问。宁周义摇摇头:“你不能离开,你得留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眼前的丈夫被外边的风吹了几年,变得出奇地威严,还有点冷漠,说一不二。父女俩走了。李家芬子的头发刷刷变白。男管家无微不至地照料她,她开始用心听他说话了。

有了这一场会面,战家老爷再也不敢小看山里的宁家了。他那天差不多是一跌三撞出了宁府。宁家老爷出门送客说:“哦咦,酒没喝了三碗就醉了?就这点肚量?”战老爷本想一个人出山,宁府这边早就跑颠颠追来一顶大轿,不由分说就把他弄了上去,然后轿夫们撒开丫子往前直跑,又快又稳。后面的宁家老爷赶上几步喊:“战老爷没有吃饱,他饿着肚子怕颠哩,好生给我抬轿!”轿里边的人一听叫自己“战老爷”,头上立刻出了一层汗珠,心想:这山里的土财主真是厉害啊,不光有吓人的饭量,还会神算呢。

有一天夜里天阴得可怕,李家芬子心里烦躁,就早一些躺下了。刚刚躺下,窗外响起了男管家的声音:“太太,天不好了,我让府里人起来搬坯吧?”那是在场院上晾晒的干坯,下雨前当然要收起来。她眯着眼问一句:“天怎样了?”“一个星一个星的了。”“那不是好天吗?”“我是说一个雨星一个雨星的了。”她咬咬牙关:“你让府里人起来吧。”一会儿她听到了杂乱的脚步声,又一会儿,窗外有闪电亮了一下。窗外又是管家的声音:“太太,土坯全收起了。”她像睡着了一样没有吭气。外面大着声音又说一遍,她有些烦:“有话进来说吧,别在雨地里干嚎。”外面“嗯”一声,推开未闩的门板走进来。一个大男人走路竟没有一点声音,这让李家芬子心上发慌。男人就坐在床下的硬木扶手椅上,不再说话。她翻动一下身子说:“天一阴我浑身的骨节就疼,你给我按巴按巴。”

两个老爷坐在炕桌旁等着上饭菜,心里都在嘀咕对方。战老爷一会儿咕哝一句:“饿啊饿啊!”宁老爷说:“有你吃的。到时候看咱俩谁的饭量大。”正说着两个大猪头端上来了,一边一个冒着白汽,还有十六碗烧酒一字摆开。宁家老爷说一声“啖吧”,伸手撕开皮肉就吃起来,吃一口端起酒碗敬一下,然后一仰脖子喝进去。战老爷不想被比下去,就鼓起劲儿吞食,一口肉一口酒吃得正香,只可惜吃了半个猪头就咽不下去了,酒才喝了两碗。宁家老爷吃完了半个猪头,中间出去了一趟,回来又把剩下的半个吃了,顺手把余下的几碗酒咕咚咕咚灌进肚里,然后又出去了一趟。他回来时扭着脖子往门外嚷:“怎么才上两个猪头啊?要待客就不能小气,再来一个大猪头、八碗烧酒!”战老爷一直瞪着大眼看他大吞大嚼,这会儿赶紧叫道:“快别了,我吃不下,吃不下了啊!”宁老爷说:“你这点饭量能办什么大事?你吃的喝的太少了啊!”正说着又一个大猪头上来了,宁老爷让也不让,抓过来一顿疯啃,一眨眼就吃光了半个,然后又出门一会儿。转回来时,宁老爷把剩下的半个猪头和几碗酒都收拾进肚里。战老爷真是看傻了眼,接下去再也不吭一声。宁老爷抹抹嘴又喊:“饭吃完了,再来点瓜果梨桃爽爽口。”一大筐桃子梨子上来了,战家老爷只拿了一个,看了看咬一口,难以下咽。可是宁老爷吃了梨子吃桃子,一口气吃下了半筐。

这个夜晚雨水不小,闪电刺眼,但雷声不大。李家芬子卧在那儿,先是隔着被子让管家按,后来不得不照实说一句:“这被子太厚了。”男人不得不掀了被子,结果被又大又白的躯体吓蒙了,嗓子吭吭响,两手抖了抖,“哇”一声跳下床去,又跑到了门外。他最后按着胸口进来,怔在床下。“上来呀。好好服侍。”“嗯。”他又上床了。这一次他按得又细又准,手都不抖一下。可只一会儿太太就仰躺了,他的手马上又抖了。太太闭着眼,身子颤得厉害,说:“治病这事啊,心诚才灵。”男人说:“你身上穴位太多了,可咱不敢按哩。”“你放心按就是。”男人抚弄到她的乳部时,她“啪”一下打开了他的手。他哭了。她说:“哭哭就好了。”他们按了半夜,彼此都哭了。不过她没有发出哭声。最后两人又坐了喝茶说话。李家芬子说:“老爷走时把宁府托付给你,算是没输眼力。咱这是宁府啊,不能像牲口一样。主人就是主人,仆人就是仆人。”管家深深点头。

战家老爷进了宁府就歇不住眼了,东瞅西看只觉得又好奇又好笑,心想这真是一户又大又蠢的土财主啊,看这房子盖的,一幢一幢倒是精工细凿的,那石头缝儿线都勒不进,门窗扇都是山里的老松木做的,又粗笨又结实。可就是房子的式样太土气了,冬天没有透风的地方,暖和倒是肯定的,到了夏天看看不热死这窝山猪?他脸上笑吟吟的,有时不由得走了神。宁家老老爷说:“平原上的官人莫笑话咱了,咱这里是山沟旮旯儿,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哪比得上您啊!”战老爷心里一怔,说:“我一个伸手要饭的进了府里不敢睁眼哩,咱这辈子哪见过这大阵势?你这是藏在老林做朝廷、扎进深山当大王啊!”宁家老老爷鼻子里一哼说:“山里人不通文辞,反正来了贵客都得好好招待,一个蒸猪头、八大碗烧酒。”说着拍几下巴掌,管饭菜的厨子腰扎白围裙出来了。老老爷朝他比划几下,他“嗯”一声去了。

后来的日子里,只要天阴了管家就进太太的屋子给她按一会儿,太太尽管只穿很少的衣服,可是二人总算秋毫无犯。有时按累了,李家芬子就拿来一些点心分吃,说:“你说咱这是练了哪家功呀?说出来别人也不信,最后你是你我是我。”有一回李家芬子过意不去,也要为管家按一会儿,刚刚伸手去解他的衣服,他就慌乱大叫:“使不得,使不得啊!”她又来了十多年前的霸道劲儿,三两下就给他扯光了。男人硬邦邦的躯体卧着,她这儿捏捏那儿戳戳,随处都抚弄一会儿,说:“多做山上的活儿才能长这么壮实,正经是个‘山里老大哥’呢。”她叹息,为他穿好衣服。这次管家离去时说了一句:“俺终身不娶了。”“怎么?”“俺被你摸了。”

有一天,老当家就学那个山里财主的模样,身上也穿了破衣,脚上蹬一双草鞋,然后让家丁抬上一直往南走。进了山里,远远的看见一片青砖大瓦房,他就打发抬轿的人回去了。他自己在宁家老宅大门口转悠,过了半晌,见大门里出来个系草绳的老头儿,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个人了,赶紧弯下腰吭吭哧哧不抬头。出来的也真是宁家老老爷,原来他每天都要出来拾粪,背一个筐子,把村边路口上的牛马粪便收拾到家里,以备春天往田里施。老老爷问:“你这是怎么了?”战家老爷苦着脸:“俺是饿成了这样。”老老爷说:“那还不好说?你跟我回去就是,晌午快到了,咱俩一块儿吃顿饭不就成了。”战家老爷谢了,两手拱起来施礼,想不到这姿势模样让老老爷一眼就看出了名堂:前些日子遇到的战家少爷也是这副架势。他又留心瞧了瞧,发现对方的破衣襟下露出了一个玉石坠儿,心里更加明白了。他只是不说,扯上对方的手叫着:“走吧,不管穷富,来到咱家门口的都是客。”

他们单独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多了。可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直到李家芬子去世的时候,她与这个男人仍然还称得上清白。这也是她始终能够坦然面对宁周义的原因。宁周义在晚年回宁府的次数突然多了起来,有时候还带着阿萍。李家芬子对阿萍这个南方女人的好奇心大到不可思议,总想从暗处探听一些秘密。她总是说:“咱男人,咱老宁啊。”说起来就挤着眼,好像要引出对方一番私房话一样。可阿萍的口风很紧,总是尊敬有余,从不对李家芬子嬉笑一句。这使李家芬子嫉恨起来。

老当家早就知道山里边也有个不小的财主,只不过从不往心里去,暗说:那个土鳖物件有个什么好的?不过是年头月尽收几斗租子罢了。这一回听了少爷说起吃黑面窝窝的事,一下来了精神。他也想尝尝那口新鲜,就像刚刚修炼的长生功一样,全凭一股好奇。

不过李家芬子最终还是喜欢了这个南方姑娘,夸她的骨骼小巧、皮肉细嫩;还有,夸她大鱼一样的流线型身廓。“我是老了,身上有股臭皮子味儿;不过我见了姊妹这样的细嫩人儿还是喜欢。你呀,身上香喷喷的,小手不大正好抓宝。周义要是不一口接一口亲你,你就不用理他。这个男人心硬啊,嘴也硬,他有时候一年里不会说一句亲热话儿。当然了,对你又会是另一回事了,我估摸他会像小猫似的,用小抓儿挠你呢!”“大姐!”“真的姊妹家,我一见你的小舌头又红又薄翘翘着,就知道你们两个亲热起来会没白没黑的。看看我家老宁的身子骨吧,骑上大马就蔫着。以前他可是个帅人儿,在马上颠了一天,从河堤上回来还昂着身子呢!不过你最后总得为他生出个把孩儿来吧,你得让他老来得子,抱着娃娃,摸着娃娃的小脚丫上楼下楼才行,你说呢姊妹?”阿萍不知该怎么回答,脸红一阵白一阵。她瞅着这个已经满头灰发的衰老妇人,突然明白宁缬像谁了。那个胖胖的姑娘有时口无遮拦,说起话来就像眼前的人。她叹了一声。

接上的故事说的是,自从那一回战家宁家接上了头,也就少不了一些来往。因为这是离得最近的两大富户,尽管被一架大山隔开了,也还是相互吸引着往一块儿凑。那一次战家少爷回家去禀报了城里的奇遇,一下就引起了老当家的注意。这个老当家年纪也不小了,白胡子拉碴的,一天到晚坐在红硬木太师椅子上,抽的是青铜水烟袋,手边还有玉石手串子摩挲着玩。有穿红灯笼裤的小丫环又叫书童,在旁边一颠一颠侍候,一会儿添水了,一会儿用烟钎子捅烟袋了,时不时还得给老头子捶个后背什么的。反正是人间能享的福全让他享了,人间享不着的福也就没有办法了。有人说老当家从五十岁开始修炼长生功,从此不近女色。事情坏就坏在他以前太好女色了,大大小小一共十多个老婆,还不算随手拈来的一些丫环使女和奶妈。他突然改了脾性,让一些女人好不懊恼,都说那些传功的人真是断子绝孙的短命物件。老当家胡须皆白,腿脚轻快,眉毛长出一寸多长,也是白的。他半夜起来让穿灯笼裤的丫环往光身子上泼洒刚出井的凉水,连个短裤也不穿。刚开始丫环害羞,闭着眼端水,遭了呵斥才敢睁眼。老当家浑身水淋淋的跳进院子里,摸起石锁就当空舞弄起来。月光下几个老婆丫环都伏在窗户上看,啧啧不已,说天哪,战家花园的好日子大概快到头了。有个女人说:“什么呀,他不过是想长生不老,想一直执掌这份家业呢。”众女人听了立刻往地上吐一口:“啊呸,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哩!”

李家芬子后来与阿萍从心里和解了。因为她总归是要深爱丈夫的宝物。她明白宁周义这几十年里都倚仗着这个南方女人——她的无微不至的呵护才好好活下来。既然任何抱怨都是无济于事的,那就不如诚心实意地对待一个无辜的好人。她拉住阿萍的手,在其光滑的后脑壳那儿摸呀摸呀,用尽了柔情。她突然觉得阿萍比自己的女儿要可爱许多,也可信许多——宁缬后来几次归来,李家芬子失望之极:这个女儿长得胖大无比,谎话无边,对惟一的母亲传来唤去,毫无敬重可言。

下面就该战家少爷伸手讨要了:取一块黑面粗窝窝,先是小心地放进嘴里品了品,然后就大口吞食起来。这一下不要紧,少爷噎得眼泪都出来了,吃完了还要。山里老哥只好又解了一遍腰上的草绳,把衣服里揣的最后一块窝窝也给了他。原来这黑面粗窝窝不是一般的麦子麸皮做成的,更不是红薯芋头粉蒸出来的,而是用树上结的什么果子做成的。那真是又甜又香,咽下许久还满嘴清香,比天底下最好的点心还要强上十二分。战家少爷吃遍了山珍海味,可就是没尝过这等山里美食,就问:“老哥,这是什么稀罕吃物啊?”山里老大哥摸摸胡子说:“一般物件儿,没什么好的,不过是板栗晒干了磨成面,再加上榛子啊核桃啊,蒸的时候要用大香瓜汁儿调弄出来。烧锅子的柴草别乱用就行,只能用芝麻秸。”战家少爷听傻了眼,后来非得问问老哥的来历、非要跟他交个朋友不可。老哥眯眯眼说:“咱是山里的土人,姓宁,不过是有些山峦罢了。”战家少爷立刻站起来鞠躬,说:原来是宁家老爷啊,咱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

李家芬子在宁周义最后一次归来时,重温了十八岁才有的幸福。她发现这一次的丈夫返老还童了,懂得亲昵了,老胳膊老腿不再沉甸甸的,一次又一次靠近她,还小心翼翼地捏了捏她那双有名的大脚。他只在家里待了一天,天蒙蒙亮时看着窗子说一句:“真怪,鸡怎么还不叫呢?”就是这简简单单一句话,让李家芬子又一次回想了十八岁的短促之夜:又瘦又小的夫婿总是害怕鸡叫,因为鸡一叫她就得离开,起床为一家人准备早餐了。那时宁府的新媳妇不得像其他人一样,不能享受仆人的服侍。

一个是宁家老老爷去平原大城( 其实很可能只是那个海滨小城 )做买卖的事儿。那天老老爷夜里宿在一个客店里,经历了一番有趣的事儿:晚餐时间到了,老爷子抄着衣袖去了伙房,要了一碗蛋花汤。正这时又进来一个衣着时鲜的少爷,不用说就是战家子弟了。战家少爷见了山里老大哥就一脸的不屑,不想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可是看了看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就蔫着脸坐下了。少爷故意逞能,不光要了一碗蛋花汤,还要了鱼和鸡。白花花的大馒头冒着香气端上来了,跑堂的一人三个摆在他们面前。谁知山里老大哥根本不抬眼看那些大白馒头,只是哧棱一声解开了扎腰的草绳,从衣服里掏出了一个黑面窝窝嚼起来。他嚼得可真香。战家少爷心里发笑,嘴上却说:“老哥,放着大白馒头不吃啃那粗食?”山里老哥说:“我吃不惯那东西,咱出门得有更顺口的吃物啊。”这样说时,战家少爷鼻子就一蹙一蹙的,后来还是忍不住把头探过来了。原来他嗅出了一种特别的香味。

宁周义那次算是一生的告别,告别结发之妻,更是告别宁府。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直到死在离老家不足二十里的那条大沙河边上。

山里人津津乐道的有这样几个故事。

李家芬子也随丈夫去了另一个世界——奇怪的是她本不知道那个噩耗,当时只是在门口石狮子旁晒太阳,突然觉得天上黑了一下,然后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说起来,战家花园是个神奇古老的家族,至少也有八百年的历史了,族上出过好几个京官,就像一些人说的:“那可是个官宦人家啊!”尽管如此,让山里人认输是绝不可能的,他们宁可让这种不可思议的富贵大大地打一些折扣才好,比如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重新诠释一下。

大师们 “大师”是个洋词儿,不过在当年还是土气十足的,它不过是“大师傅”的省略,起码在宁府是这样。从老老爷那一茬开始,宁府就有一些有趣的人物进进出出。到了宁吉父亲这一代,这一嗜好算是盛大起来了,他不知从哪儿找来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这些人不仅有本事,而且十有八九还有恶习,比如说偷盗、通奸、撒弥天大谎等等。奇怪的是只要他们有了一招常人所不及的手艺,宁家老爷就一切皆能原谅,并奉为上宾。他对府里的下人、对后一代,一直这样训导说:“见了大师得行礼!见了大师连声招呼也不打?”

当年人们所知道的大山两边的巨富,除了山里的宁家,还有一个就是平原上的战家花园了。那时候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海滨小城里有另一个富豪:曲府。关于曲府的消息要晚一些,所以当时山里人谈论最起劲的一个话题就是:“到底战家厉害还是宁家厉害?”所有的故事都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讲得曲折迷人。山地人对战家花园十分陌生,只是朦朦胧胧知道他们是平原的代表和象征,同样不得了呢。

山里人一连许多代过去,对大师们的种种行径还是流传许多,故事不断,颇多争执。比如说他们从老一辈听来的事情,虽觉得真假莫辨,但出于对先人的尊重,还是尽可能地信从,一直为大师们的神奇能力申辩。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其中主要是对现实的不满:眼前的生活太平庸了,连个能力超群的人都没有,连个“异人”都没有。别的经国大业不用说了,只说割鸡眼这一类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吧——宁府当年有个指甲老长、一脸黑灰的家伙,使用一把挖耳勺大小的刀子,在病人的脚上一拨拉,鸡眼就没了。“流不流血?”有人伸长了脖子问讲述者,对方一摆手:“流血也不怕,大师有一种白油,往刀口上一抹,鲜血立止。”众人咝咝吸气,他又补充:“有一年上我爸和我二大爷一块儿去东山上挑粪,一头黄牛起了性,乱跑乱尥,二大爷力气大哩,上去扭它的脖子,它蹭蹭一蹦,扬起的后蹄甲把左腮帮子弄豁了!老天,血哗哗流啊,这得结多大的疤!你想想,人都破了相了,日后找个家口都难!结果哩?宁家老爷说不怕,喊来了大师,刷一下抹上白油,又把伤口捏住,说一声‘着’,再把手拿开,咦,又是大光滑脸儿了。这都是咱自家遭过的险事呀,谁能拿长辈开这大玩笑?”大家都咂嘴磕牙,一块儿信服了。

老老爷几乎成为宁家发迹之初的全部。好像以前的宁家人都不过是虚虚晃过一下,真正脚踏实地干过一场的只有这个人了。他集勤俭勇敢仁慈智慧于一身,所以宁家在他手里变得繁荣昌盛无可匹敌也就不足为怪了。

大师当中的一多半人是不愿洗澡的,所以这些人的显著特征是异味太重。据说人的一些奇能是要附着于肉体的,那么经常冲洗绝不是什么好事情——说不定哪一根弦给碰着了,“嘣”一声断了。乱搓乱洗,这是人类才有的毛病啊!看看那些虎呀豹的,还有猫,噌噌噌一纵无影,它们什么时候一天到晚洗个不停?身上脏腻还有个好处,夏天蚊子叮不进,冬天冷风吹不透。人身上的脏腻就像生命的蜡层,是正经宝贵之物。这一类道理大师们个个皆知,他们对宁吉的父亲传授讲解,一度果然让老爷采纳。于是人们都看到宁老爷总是满脸土痕,鼻子两侧挂着可笑的一片黑灰。可惜这样坚持了没有一个月,就被患上洁癖的夫人骂出门去。老爷惧内是出了名的,这一来他宁可失去一些法力也要每日沐浴了。

宁家究竟凭什么获取了这么大一片山地,说起来简直有点神奇。直到他这一代为止,宁家还没有出过一个“官人”,上溯几代都是土里刨食的人。最早在山中落脚的宁家人可能是逃荒的流民,据说来自山北平原一带,离海边不远。可到底是哪一年哪一世,谁也说不清了。既是海边上来的,那么在祖祖辈辈居住大山的人看来就差不多算是“天外之人”了。“他们长了一张吞吃大鱼的嘴哩!”山民们说。还说:“龙王过腻了就到海边村子里串串门儿,留下个把小崽儿也不稀罕。”意思是说海边的人都是怪种,比山里人厉害得多,山里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总之发了大财的人大半都有异秉,绝非辛苦成就的功业。这样一说,当牛当马也就心安理得了,不仅不再嫉恨他们,而且还多了一份敬畏。山里人愿意用各种有趣的故事打扮宁家的人和历史。

一个脏得出奇的独臂大师会看星相、会用手指钻砖。他能从晴朗的夜空里看出大到国家、小到宁府的全部隐私,所以老爷的事全不瞒他,因为试过几次,瞒了也是白瞒。他从星星的位置、月亮的晕圈上能看出宁府人丁是否兴旺、财源是否茂盛,甚至还能推断出一些更细小更幽秘的事情。比如说他有一次将惟一的长臂抬起来,指着老爷的鼻子说:“说说吧,说说你那年夏秋在山上怎样干那档子事儿。”老爷的脸抽动了一下,磕磕巴巴问:“什、什么事儿?”“就是树后边那事儿。”老爷瘪着嘴四下看看,一拍膝盖:“也罢,就讲了吧。”老爷就把去年夏天在山上与一妇人野合的事讲了出来,最后说:“你知道我是不太情愿这种事的,那一天实在是邪门了。”大师说:“这个我能明白。”独臂大师经常用那双无所不知的眼睛盯得府中丫环全身乱抖。其中一个丫环半夜起来烧香,被黑影里那只铁样的手臂擒住,吓得不发一声。

但无论如何,真实的情况是到了他这一代,宁家终于可以称为“宁府”了:拥有了一万多亩山地,还盖起了一片青堂瓦舍,筑了围子,有了角楼。后来山地又扩展为两万多亩( 也有人说是三万亩 ),最后到底拥有多少土地已经很难说得清了。这一代的山民整天在地里苦做,过路的问一句给谁耕种?都说:给宁家老爷哩。

宁府因为有一帮大师,所以生活中的所有难题都迎刃而解。如一匹宝贵的青花骒马难产,府里人快急死了,最后是一个大师从酒醉中醒来,一搓眼跑到了牲口棚里。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整套繁琐事项:先是口中念念有词,而后又在骒马身上东摸西按,对在它耳朵上说悄悄话,还在它柔软的嘴上大亲了一口,然后挽起袖子。老天,他将半截手臂都插进它的肚子里去了。只是一袋烟的工夫,活蹦乱跳的小马驹就出世了。还有一个府中的下人多年抱怨妻子不能生育,求助大师,人家慨然应允。那女人后来腆着肚子,逢人便夸大师如何善解人意,如何没有架子,几乎没费什么大事就让她怀上了。男人眼看着妻子,满面欢欣,差一点掉下泪来。“我怎样才能回报这大恩情哩?”他问大师。大师焦黄的手指夹着烟蒂,眯着眼说:“没什么,日后就当成亲戚走动吧。”

宁府在这个人出现之前,总的来说还是寂寂无名的,起码没有什么可以供人茶余饭后谈论。而这个人凭借过人的能力,如山里人所独有的狡狯和勤劳,竟然出人头地了。可以想见宁家经过了几代人的积累,到了他这里才有了一点财主的模样。还因为这儿是一片极其贫瘠的山地,所以一旦出现一个稍稍像样的家族,就会得到当地人绘声绘色的描述,把小猫说成了老虎。这就是口耳相传的结果。

老爷去世之初,大师们纷纷不安起来。但这样的时间不长,他们都发现新老爷在许多方面比前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他除了格外喜好武术火器之类,视野似乎更为广阔,在接手管理大院的第一年就亲自寻来一个变戏法的、一个通晓炼丹术的。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望的老中医曾为太太诊过病,看了府中丹炉冒出的青烟,不无忧虑地说:“这样的丹丸恐怕是吃不得的。”宁吉对老中医的话极为反感,认定这是嫉妒,为了回敬,就当他的面取出一粒丹丸吞下。宁吉不仅自己服用这种东西,还倡议府中人人都服。好在他并不强迫别人。这样没有半年,宁吉发现自己两眼昏花,视物重影,这才慌忙找到中医。老中医从炼制丹丸的草药金石中发现了一种叫“莨菪”的东西,大为惊骇。

老老爷 他是一个崛起在大山丛中的传奇人物。像所有人一样,活着的时候本来是很朴实、很真实的一个人,随着年代久远,就在人们口中变成了半人半神的怪物。因为没有照片传下来,所以模样也成了大问题。有人说他身高八尺,面如赤炭,常常身着盔甲一类的东西。还有人说他身量不高,貌不惊人,别看是那么大的财主,还是穿草鞋披破衣,衣服上连个扣子也没有,通常不过是用一根草绳胡乱系一下而已。现在看后一种说法倒颇为接近真实,起码是更为令人信服吧。

因为宁吉后来更多地出门远游,所以大师们许多时候群龙无首。他们争执不断,打仗斗殴,动不动就拿出看家本事伤人。至于最后那一场毁灭宁府的大火,有不少人断定是丹炉引起的。还好,大火把宁家大院烧了个精光,也烧掉了这群大师们的栖身之所。从此,一些使人留恋的身影从这里消逝了,而且在长达几十年的时光中再也没有出现。

宁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