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文学作品 > 聊斋志异 > 李司鉴 李司鉴 [4]广平——府名。[3]地方——里长。[5]朱云门——即朱昌祚,官至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2]康熙四年——即1665年。[6]俞旨——允准的圣旨。[1]永年——今河北永年县。[7]邸抄——摘自邸报。李司鉴,永年[1]举人也。于康熙四年[2]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地方[3]报广平[4],行永年查审。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下夺一屠刀,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着我割耳。”遂将左耳割落,抛台下。又言:“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言:“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使我割肾。”遂自阉,昏迷僵仆。时总督朱云门[5]题参革褫究拟,已奉俞旨[6],而司鉴已伏冥诛矣。邸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