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伊莲: “你在哪家买蘑菇?司尼莱宝夫家吗?那里的店员怕惹麻烦,总会给你新鲜的,这些小铺子都是这样。”他的声音,谄媚得有点像王宫里的仆从。
这时候,史悦辛正在吃着剩下的火腿。
这时候,索密斯见波辛尼一边笑着,一边看伊莲转身去说话。他笑的样子真奇特,有一种孩子的天真烂漫。他想起乔治为他取的外号——海盗,简直有些太不合适了。接着便看到波辛尼转身找珍说话,索密斯不喜欢她,所以便带着几分讽刺的意味笑了。此时,珍的脸色看起来也不是很好。
裘丽姑太怕是被吓倒了,半晌没说话。他这时候才捕捉到伊莲的话语片段,听上去像是“凡入此门,永堕沉沦”【注:是但丁《神曲·地狱篇》第三章中写在地狱大门上的一句铭文,伊莲一直用来形容婚姻。】 之类的。
无怪乎这样,波辛尼打断了她和詹姆士的谈话:
索密斯说: “他们本来就是骗子!”
“詹姆士叔祖,我归途里在河边住了一宿,找到一处适合造房子的好地方。”詹姆士向来吃饭比较慢、比较仔细,此刻便停止了咀嚼。
骗子?索密斯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如果身为牧师的施科尔先生都是个骗子,那么人人都可能是骗子了,这话太离谱了。
“哦,哪里?”
这时候,伊莲的目光落到了他的身上,他随即低下了头。伊莲的笑容消失了。
“挨近庞钵尼。”
索密斯有些心不在焉: “我不知道,施科尔是个骗子,不是吗?”他看着波辛尼在跟伊莲说话,波辛尼把所有的人都看了一遍,好像在对伊莲说这些客人的特点,伊莲的微笑告诉他,她赞同他的话。她总是附和别人的意见。
接下来,珍只好等着詹姆士,因为他又把一块火腿放到了嘴里。
这件事在索密斯看来,也许有点特别。“上星期天,那位施科尔先生的布道有点儿讽刺,他说:‘一个人如果灵魂得到救赎,但是已经一无所有,又有什么好处呢?’施科尔说,这也许就是中产阶级的信仰,索密斯你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当然,这里说到的中产阶级信仰,她自己也不明白,索密斯会怎么认为呢?
终于,他接着说: “我猜,它是不是自由产业【注:自由产业:即业主可自行决定是否变卖的产业,同只有收益权的产业相对。】 ,地价几何,你都还不知道吧!”
他看着波辛尼跟伊莲讲了几句话,伊莲露出一副愉悦的表情。那种表情,她虽然对很多人展现过,却从来没有对自己展现过。他真想知道这两人在说些什么,只是,裘丽姑太正缠着他说话。
珍黄铜色头发下的小脸蛋上,露出莫名其妙的焦急和兴奋。她坚决地说: “我知道,我已经打听过了。”
索密斯跟史摩尔太太挨着,他仔细观察周边,尤其是波辛尼。他有自己的理由,他的心里藏着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建筑计划。也许实现这个计划,要用到这个建筑师。他靠在椅子上,闷不作声把面包捏成一个堡垒,很有天分的样子。至于他的衣服,样式挺不错,却好像是很多年前做的,如今穿在身上,看着有点小了。
詹姆士搁下叉子,用一副检察官的神情望着她,大声叫起来: “咋了,你想买地?”
结束了关于羊胛肉的争论,帖克斯布里火腿就上桌了,外加少许西印度果汁。这道菜让史悦辛吃了很久很久,差点都要吃吐了。为此,他都无暇参与讨论了。
珍心里一直认为,倘若她的几位叔祖能在乡间造一所别墅,肯定是一件既对他们自己有好处,也对波辛尼有好处的事情。她解释道: “不是的,我认为由你或者哪一位叔祖在那里造一座别墅,一定会再合适不过了。”
当然,这种性格在年轻一代那里,也并非完全得到了延续,他们可能更喜欢一些看上去漂亮却营养一般的菜,比如珠鸡、龙虾、色拉之类。一般有这种爱好的是家里的女人,即使不是女人,也是受了妻子或者母亲的影响——她们在结婚之后都要被逼着吃羊胛肉,因此骨子里对于羊胛肉都有一种仇视,便将这种仇视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詹姆士又将火腿送进嘴里,歪着头看着她,说: “那边,地太贵了。”
想要研究福尔赛家族的人们的心理,大可以首先研究一下这家人对于羊肉的特殊爱好。这种爱好,证明了这家人无论个人还是家族的顽强性,而且对于他们在天性和习性上所属的那个伟大的实在崇尚的阶级,也具有十足的代表意义。他们只看重营养和口味,而绝不会感情用事地去追求什么漂亮的外观。
其实,他没有珍认为的那样感兴趣。所有福尔赛家人都是这样,他们只是对可能要落入别人嘴巴的东西,在表面上装出感兴趣的样子。然而,珍还在继续讲述她的理由,她把这个时候当作了一个很好的时机: “詹姆士叔祖,要是我能像您一样有钱,我绝不会在伦敦城里多住一天,你真应该住到乡下去。”
唯一没有参加争辩的是倜摩西,他的理由是,虽然自己吃得挺有滋味的,但却不是很放心。
詹姆士没想到侄孙女会有如此见解,他瘦长的身体有些激动。
提到哪里的羊肉最好,福尔赛家族的各房各支各执一词:老佐里恩坚持认为,达特穆尔的好吃;詹姆士中意威尔斯的;史悦辛倾向于绍斯唐的;而尼古拉说,哪里的都比不上新西兰的。至于向来喜欢抬杠的罗杰,甚至杜撰出了一家德国羊肉铺子,还拿出肉店的账单来反驳大家的疑惑,账单上价格比上述任何一家都贵,以此作为证明。有一回,也是在这一类的争论场合,老佐里恩趁机对珍表达了他自己的看法: “福尔赛家的人真是一群疯子,日后你跟他们在一起待久了,就会明白的。”
珍一直在说: “去乡下吧,那里有很多好处。”
斟上第二杯酒之后,席间开始嗡嗡一片,过滤掉其中的杂音,可以听见,是詹姆士在讲故事,他的故事很长,讲到羊胛肉都上了有一会儿了。要知道,这道菜可是福尔赛家宴的招牌!只要是福尔赛家请客,这道菜必不可少。羊胛肉耐嚼,吃起来又特别有滋味,对于那些“有地位”的人来说,相当地惠而不费。它既有营养又好吃,还可以作为谈资,因为这东西吃过之后简直让人忘不了。它就像福尔赛家族存入银行的票子一样,有其来龙与去脉,而且,关于它还能延伸出许多话题来!
詹姆士有些慌了: “为什么?那地方,连四厘利钱都收不到,我为什么要下本钱买地,造房子?”
直到上了第一道菜,气氛还是这个样子。
“那又如何?在那里,有新鲜的空气!”
大家入座之后,起初气氛是冷冰冰的,很沉闷,偶尔有几句话: “汤姆好像又生病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还以为,安姐一早都在楼上待着呢。”“范妮,你的私人医生叫啥来着?斯特伯吗?他只是个江湖郎中。”“威尼弗列德?她拉扯着四个孩子,你看看,都瘦成一根棍子了!”“史悦辛,你的雪利酒多少钱买的?太淡啦 【注:史摩尔太太把香槟误认为是雪利酒,所以认为不够味儿。】 ?”
“新鲜空气?我要它做什么?”詹姆士嚷起来。
福尔赛的家宴会有些不成文的规矩,比如,不上冷盘。至于为什么,则没人知道。小辈的人猜测,也许是因为当初生蚝的价钱贵得太离谱,更可能是因为,冷盘没啥吃头,为了肚子的实惠起见,就果断地取消了。但是,詹姆士家偶尔会破一下规矩。既然在公园巷,冷盘是一种时尚,他们也就入乡随俗了。
珍有些不屑地说: “是人,都会喜欢新鲜空气的。”
他陪伴在伊莲身边,理由是自从伊莲嫁入福尔赛家,自己还没有宴请过她。然后是波辛尼和珍,波辛尼坐在伊莲和未婚妻中间。接下来是詹姆士和尼古拉太太,老佐里恩和詹姆士太太,尼古拉和海蒂·契斯曼,索密斯和史摩尔太太。这样,便围成了一圈。
詹姆士拿餐巾擦了擦嘴巴: “你还不知道钱有多要紧!”接着便避开了她的注视。
史悦辛摆手示意,从嗓子里挤出来几个字: “晚餐——开饭。”
“我情愿自己一辈子都不知道!”珍咬了一下嘴唇,可怜兮兮地表达自己的沮丧,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珍·福尔赛小姐、佐里恩·福尔赛先生、波——斯威尼先生 【注:因为男仆对波辛尼不熟悉。】 ——。”
为什么亲戚们都这样财大气粗,可她的菲力身上却连两天的烟钱都没有?他们为什么不能拉他一把?真是各顾各的,那他们为什么不造别墅?这些天真的想法,占据了她的脑子,好可怜!她沮丧地回过头来,却发现自己所担心的人正专心地和伊莲谈话,她的眼神都气直了,心也冷了半截。那情形,跟老佐里恩碰到麻烦事儿时一样。
史悦辛淡黄的眼珠子瞪圆了,像是觉察到了什么。他说: “我觉得,你在家一定会很无聊。哪天我请你吃饭,让你尝尝全伦敦最棒的酒。”
詹姆士同样也开心不起来,好像珍的提议已经威胁到了他得到五厘利钱的权利。都怪老佐里恩,詹姆士虽说也纵容自己的儿女,但却没有人对他说这种话,这让他更不开心。他郁闷地弄着面前的一盘草莓,倒了一大堆奶油,像不肯放过其中任何一颗草莓一样,一扫而光。
“索密斯!”她淡淡地说。
他的不快是有理由的。自从他到了法律规定的年龄当起律师以来,已经有五十四年了,一直都在做房产抵押。他把资金的利息,永远保持在一个很高但是又十分安全的地位上,他所有的行为准则只有一个字——钱。说白了,他既要最多地榨取对方的油水,又要力保自己和主顾没有什么风险。他根据钱的多少,权衡与对方的交情。钱是他的世界里的光亮,是他的眼睛。没钱,他就是个瞎子,什么都看不清。如今,珍却对他说出这种话来,说什么“情愿一辈子都不知道钱有多么要紧”,这简直要挑动起他的肝火来了。幸好,他知道这话是没有道理的,否则的话,他倒真要慌了。这世界是怎么啦?然而,想到小佐里恩,他便不觉得奇怪了,有其父必有其女嘛。然而,他的心思接着又转到另外一种不愉快上面去了——话说,关于索密斯和伊莲,总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他看了一眼,问: “谁送的?”
如一切有地位和声誉的家族一样,福尔赛家也有一个“商业中心”,家族中的一切在这里都不是秘密,都如同股票一般在这里被评估。此间有消息传出,伊莲对这次婚姻后悔了。当然,没人会支持她,他们认为,倘不是鬼迷心窍的话,她应当有自知之明!
伊莲温柔的声音传来: “史悦辛叔叔,我今天戴的这颗星星怎么样?”一颗五角星在她胸口的衣服花边上熠熠生辉,是用十一颗钻石镶起来的。她知道,史悦辛是个宝石爱好者,拿这颗星星来分散他的注意力,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詹姆士在心里闷闷地想着:这两口子有一座漂亮的房子,虽然小点,但位置好,没有孩子,家庭生活不会受到经济困扰,虽然索密斯不常提起,但是他混得应该不错。他跟父亲一样,也是一名律师,在福尔赛-布斯达律师事务所里从业,业务做得不错,收入也还可以。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几起房产抵押案件中,及时取消了对方的赎权,干得很漂亮。
史悦辛睁大眼睛看着她,脸上现出灰暗的黄色: “他们不能迟到,没有借口!这些时下的说辞真是无聊!”紧接着,一些无法借由祖辈语言表达的怨气在他的嘴边缭绕着。
伊莲有什么理由抱怨?但听说,她曾经提出要和索密斯分居,詹姆士知道,这种事情是很棘手的。自己的儿子会酗酒吗?不。那为什么会这样?
她说: “恋爱中的人总有迟到的权力!”
詹姆士偷偷地望向自己的太太,那目光中带着不易被察觉的冷漠与困惑、担心和求助,以及一种恼怒。他在担心什么呢?也许别人是胡说八道。女人心,海底针。有些事捕风捉影,说得真假难辨,后来就不再说什么了,一切都得自己去试探。詹姆士偷偷看了一眼伊莲,继而又望向索密斯。此时的索密斯正在听裘丽姑太说话,时不时用眼睛扫下波辛尼。
史悦辛仍在把玩着那块表,指针已经过了八点:半小时之前,就应该吃晚饭了——他连午饭都没有吃——他心里禁不住莫名地焦躁起来。“佐里恩一般不迟到,多半是那个丫头耽搁了他。”他跟伊莲说,努力地克制着自己别恼火。
詹姆士心想: “他那么喜欢她,总是给她买东西。”
索密斯则在后面站着,紧紧盯着妻子的脖颈。
但是,伊莲对索密斯的反感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么想来,他的心情有些糟糕。更让人痛心的是,伊莲是个那么惹人疼爱的小女人。只要她愿意和詹姆士接近,詹姆士会对她百分之百掏心掏肺的。可是近来,她跟珍走得很近,这对她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渐渐地,她也开始有主见了。他不明白,她已经有个很好的家庭了,想得到什么就一定能得到,这还不够吗?至于她的朋友,真该由别人把把关,否则,她是会被带坏的。
伊莲的眼睛是深褐色的,头发是金黄色的。据说,这种颜色的搭配最能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时也表明,这一类的女人性格偏于柔弱。今天,她穿了件金色的长袍,露出圆润的肩颈。肤色柔和洁白,令她显得气质不凡。
的确,珍喜欢对不幸的人施以援手,而且,她终于套出了伊莲的心事。然后,她告诉伊莲,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不妨与索密斯分开。只不过,伊莲听了之后闭口不言,一直在沉思,好像已经无力挣扎。她对珍说,他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
他紧紧地握着伊莲的手,眼睛仔细地盯着面前这美丽的女人——虽然有点苍白,然而,身材、眼睛、牙齿,一切都是那么出色!唉,一朵花儿插在了牛粪上!
“别管他!坚持你想做的,他爱干啥就干啥!”珍的声音很大,甚至在倜摩西家里也这么说,一点儿都不避讳。詹姆士听了这话,又恨又气,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哦,詹姆士!爱米莉,你们还好吗?哦,索密斯,你好!”
他想都不敢想,如果伊莲真的离开了索密斯,那——他仿佛看见全家族得知消息后,对他和他儿子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好像这情形就在他眼前,那些话就在他耳边。他无法接受,这么一件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竟会落在自己的儿子身上,简直让人无地自容。唯一让他觉得有点放心的是,伊莲是个只有五十镑年金的穷人!好在她的父亲,那个去世的黑隆教授,没给她留下什么遗产。他边喝酒,边想着什么,长腿在椅子下面拧成了麻花,甚至当那些女客离开饭厅的时候,他都没有站起来的意思。他得警告索密斯,让他有所防备。既然有一些不太好的苗头,他们就不能装作若无其事。他看到珍留在餐桌上的酒杯,还是满满的一杯,气便更不打一处来了。
史悦辛脚跟紧紧靠在一起,这动作让他看上去很是神气。
他暗想: “这不可能是伊莲的本意,都是这丫头惹的麻烦。”他想象力真够丰富的。
“詹姆士先生、太太,索密斯·福尔赛先生、太太,你们好!”
史悦辛的大嗓门把他拉回现实中: “我可是花了四百镑呢,要不是一件纯粹的艺术品,我才不花这钱呢!”
在去雅茅斯休养过之后,他觉得自己至少年轻了十来岁。他抓住史悦辛的手,兴致勃勃地说: “哎呀,我们又见面了!”尼古拉太太则显得有些憔悴,跟在他身后,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显得既高兴又害怕。
尼古拉附和说: “四百镑,好大一笔钱!”
尼古拉·福尔赛的两道方眉毛又直又长,脸上堆满了笑容。他打算从印度山区物色一个部落,带去锡兰掘金,今天刚刚把这事儿办妥了。这个计划将获得一倍以上的回报,所以,能克服困难并将它实施,在他看来当然是再好不过了。那样一来,他的矿产将是现在的两倍,赚不赚钱倒不太重要。他经常和别人谈论,说根据古往今来的一切先例,人总是要死的,而至于是穷困潦倒地死在本乡本地,还是伤风受潮死在异国的矿井下,这不会有什么分别,为大英帝国的利益考虑,大家应当勇敢地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他当然有相当的才能。在上述的那种谈话中,他会仰起自己扁扁的鼻孔,向对方继续说: “正因为找不到这种人,我们已经好多年分不到利钱了。瞧瞧如今的股票,一文不值,就算都拿去卖了,也不值十个先令。”
原来,他们说的是一座意大利大理石像,它雕工精细,配了一个大理石高座,让这间屋子顿时充满了文艺气息。石像是七个雕刻得惟妙惟肖的裸体女像,周边的六个指着中间的那一个,中间的那个也指着自己,看起来是有点意思,看上去也极为名贵。裘丽姑太几乎跟石像面对面,她克制自己不去看,但还是抵不住这座雕塑的诱惑。
“尼古拉·福尔赛先生携夫人来访!”
老佐里恩终于发声了,挑起了一场争辩: “四百个屁!难道为了这个东西,你真的从口袋里掏了四百镑?”
史悦辛用两根拇指别着背心,说: “安姐太老了,需要医生去看她才对!”
史悦辛扭了扭自己的下巴,硬领角第二次将他扎痛了: “四——百——镑,足足的,一个子儿都不少。我一点儿都不后悔,这个可是真正的意大利现代作品,那些普通的英国货色怎么比得上?”
她噘着嘴,跟史悦辛抱怨道: “安姐问起你,说你好久都没去我们那里了!”
索密斯撇起嘴角,脸上带着一丝微笑,看向波辛尼。这位建筑师在烟雾缭绕中,咧着嘴,也在微笑。这个时候看上去,他确实有点海盗的样子了。
她今晚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缎,前襟是淡紫色的,裁成了小三角领子,颈部还系了一根黑色的丝绒带子。黑色和淡紫色的衣服穿在晚上,颜色虽然暗了一点,但也算华贵有余。况且,对于福尔赛家族来说,这是最朴素得体的颜色。
詹姆士的语气里带着钦佩,赶忙说: “这么大个东西,得费多少工夫?搁在乔伯生拍卖行里,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这个可怜的人,曾终日陪伴在史摩尔的身边,他总是生着病。在她丈夫去世之后,她还长期陪伴过一些人,有病人、儿童和无依无靠者。因此,她无法走出那种情绪,就好像这个世界总是在与她作对,让人心寒。每个周日,她都会到布道台前听托马斯·施科尔讲经,常年如此,因此那位风趣的牧师对她的影响很大。然而,在她与别人的谈话中,这往往也被引为不幸之一。现在大家几乎都知道,她是福尔赛家的一个话柄,任何一个人出了糗,都会被认为是第二个裘丽。若不是生在福尔赛家族,以她的这种性格,恐怕难以活过四十岁。可是,她现在已经健健康康地活到了七十二岁,气色也相当不错。大家都认为,她是有一些法子自娱自乐的,事实上她在这方面也大有精进。她养了三只金丝雀,一只猫——她给它取名汤米,还有跟妹妹海斯特合养的一只鹦鹉——她则宣称自己拥有它的一半。因为倜摩西最害怕这些动物,所以,她总是小心翼翼地养着它们,不让他看到。也许在人们看来,她的不幸总有一些她自己的原因,而这些猫儿鸟儿则未必这样认为,因此,她同它们的关系很好。
史悦辛接着说: “那个倒霉的外国佬雕刻家,都饿得皮包骨头了,他跟我要价五百,我给了他四百——而这个东西值八百。”
她说话从不留心,在朋友中是出了名的。虽然如此,她却带有这家人的那一股子韧劲儿,捅了娄子也要继续说下去,继续捅娄子,就这样周而复始。自从丈夫去世后,她骨子里一切顽强而实用的东西都已经没落了,唯独剩下了健谈。她可以连续几小时,不间断地诉说命运对自己的不公。然而,她又是如此善良,以至于全然不会觉察,她的听众最后都站到了与她为敌的命运的一边。
尼古拉开口迎合着: “那些艺术家,触霉头的穷酸鬼,天知道他们是怎么活着的。跟小弗拉基阿莱第似的,范妮她们经常请他到家里拉琴,一年要是能挣到一百镑,就算不赖了。”
四姐妹当中,最高的要数希普第莫斯·史摩尔太太,只是现在,那张无辜而苍老的圆脸有些阴郁,还长了很多疙疙瘩瘩的肉球,像是刚刚用铁丝网硌出来的,连眼睛都显得突了出来。希普第莫斯·史摩尔先生去世之后,她便成了这个样子,像是在以此纪念着前者。
詹姆士说: “就是啊,我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活命的。”
史悦辛无名火起,狠狠瞪了她一眼,心想:胖固然不好,但谈论胖却一样很无聊,再说,自己只不过是胸膛宽了一些而已。他转身望着妹妹,握着手,用命令的语气问: “裘丽,你怎么样?”
老佐里恩这个时候站了起来,叼着一根雪茄,凑过去,仔细地观察了一番那个“价值八百镑”的石像,说: “两百镑我都不会出。”
两位太太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前面那个,脸颊跟她穿的一身红衣服一样红,眼神犀利而尖刻。她一边走,一边向史悦辛伸出一只戴着淡黄色长手套的手: “亲爱的老弟,你好吗?好久不见,你可是又胖了!”
索密斯看见父亲和尼古拉不无担心地对了一下眼神。只是,在史悦辛的那一边,波辛尼仍在若无其事地吸着烟。索密斯想知道他的想法。他知道,眼前这座石像已经是二十年前的艺术品了,完完全全脱离了当今的潮流,乔伯生拍卖行早就不卖这种东西了。
一个长着络腮胡的高个子走了进来。他原是史悦辛家的男仆,现在已经是一家果蔬店的老板了。他大声报告: “契斯曼太太和希普第莫斯·史摩尔太太来访!”
史悦辛终于忍不住了: “你根本就不懂雕塑,你不就是有几张破画吗?”
他木然坐在椅子里,摩挲着一块厚重溜光的金表,那东西看上去像一团牛油饼。
老佐里恩没说话,抽着雪茄回到座位上。史悦辛的固执让他恼火,倔驴一头,又没什么本事,连区分一尊雕塑和一顶破草帽的眼光都没有,跟他一般见识才是自找不痛快。
他走进外室,找了一张椅子,两膝分开,把自己高大肥硕的身体埋了进去。此时的他,陷入一种期盼和天真之中,神情很是奇怪。通报有客人来到,他就会马上站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做东请客了。珍的订婚晚宴搞得他大为头疼,福尔赛家族中,订婚酒宴这档子事儿简直像宗教仪式一样隆重。然而,请柬酒席之类的事情,反而勾起了他请客吃饭的兴趣。
“石膏人罢了!”他嘴里吐出这么一句。
自从布莱特医生开了那药方,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好。好久都没这么舒坦过了,他觉得也许自己会喝得很多。他从来不吃午饭,怕发胖。好几个星期了,他从没感觉像今天这般惬意。他鼓起下唇,做了最后指示: “阿道夫,火腿要记得加点儿西印度果汁。”
要不是太胖,史悦辛恐怕要暴跳如雷了,他一拳砸在桌子上: “石膏人?你家能找到一件东西顶得上这个的一半吗?”
她简直就像香槟一样,长得又漂亮,又会打扮,言谈举止那么动人。请她喝酒真是快活,简直是人生一大乐事!他把脑袋在衣领的硬角中间微微侧转了一下,有点痛,这是今晚头一次。他说: “阿道夫,再放一瓶进去!”
这句说完,那些无法借由祖辈语言来表达的怨气又在他的喉咙里发作了。
至于剩下的那一位,史悦辛,他饱经风霜的脸上不禁流露出一种猫儿调戏老鼠的神情。索密斯的妻子,是个会品酒的人,也许她喝不多,但好酒对她来说绝对不是浪费。这个美人——他对她是有些好感的。
詹姆士看不下去了,出来调停: “这是什么情况呀?波辛尼,你是个建筑师,对石像这类东西应该懂得不少!”
如今,他正站在食橱旁边,看男仆把三瓶香槟酒的瓶口塞进冰桶。他穿着一件白背心,大纽扣是白玛瑙镶金的,衣领的尖角有点硬,稍微一动就会让他感到刺痛,但他还是不肯换掉。领子下面,白花花的下巴被挤了出来。他直勾勾地盯着这些酒瓶,盘算着即将到来的人的酒量:佐里恩喝一杯,要么就是两杯,他很注意养生;詹姆士最近不能喝酒了;尼古拉和范妮估计要喝水,索密斯就不能算了,他虽说三十八岁了,却还不会喝酒;至于波辛尼,跟他不熟,他到底能喝多少,还真没法说,这让他心里不大有底;珍么,只是个正在谈恋爱的女孩子;詹姆士太太爱米莉喜欢喝香槟;老裘丽是不懂品酒的,她喜欢喝那种味重的酒;至于海蒂·契斯曼,一想起这个人,他的眼睛就眯缝起来了,他知道,她准能喝上半瓶。
所有人都望着波辛尼,全带着古怪狐疑的表情。索密斯终于开了口: “就是啊,波辛尼,你怎么看?”
晚年的这种光景,使他过得看上去简直像一只掉进蜜桶的苍蝇。他的脑袋从来不会想起别的事情,所以,他几乎成了兼有两种相反情绪的矛盾体:一方面,他骄傲自得,觉得自己已经开辟出一条发财之路,积累了相当的身家,这感觉他始终都有;而另一方面,他又觉得,既然自己如此优秀,又何必让工作来玷污了自己的灵魂?
波辛尼冷冰冰地看着史悦辛: “挺特别的一件作品。”但是,他望着老佐里恩的眼神,却透着狡黠的微笑。
他本是一个房产代理人。那个时候,他其实很鄙视这个职业,尤其是拍卖这方面。只是退休之后,他才开始专心捣鼓起这些贵族的东西,这在他身上很正常。
“何以见得?”
那些千方百计从偏僻之地步入上层社会的人,总喜欢用艺术品彰显自己的成功。史悦辛也不例外,他非常喜欢这种金碧辉煌的感觉,受不了简单朴素的风格。在他的那个圈子里,他被大家称为大鉴赏家,只是他家里太过奢华了。他的屋子装饰得很阔绰,跟简单朴素相去甚远,每一个客人都能由此看出他的富足,他便由此得到更大的动力,对生活更加满意。他这一生中,唯一感到心满意足的,莫过于眼前这般景象了。
“它很天真,很质朴。”
饭厅中间悬挂的玻璃灯架带有花纹,上面缀满蜡烛,如同一座巨大的石钟乳倒垂在那儿。屋内摆着一个镶金边的大穿衣镜,大理石茶几和笨重的有织花垫子的金色椅子,这些都被映得光彩夺目。
大家看来是都听明白了,所以都沉默了。除了史悦辛——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恭维。
史悦辛家的饭厅正对着海德公园,以橙黄和淡青为主色调。此时,它的圆桌上摆了十二套餐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