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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那沙沙的雨声,多么像一个人在叹息,而噼噼啪啪的脚步声,更像两颗不宁静的心。他们虽然沉默着,但彼此都领悟到为什么两颗心不能如愿地紧紧密贴着,就因为横亘在中间,有那个叹息的人啊!

现在,渡口早落在他们身后老远了,大约快晌午了吧?在88的雨天,又是坑坑洼洼无边无沿的沼泽地里,仿佛时间停滞似的。除了沙沙的雨声和踩在泥沼里的脚步声,好像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在这样静止的世界,停滞的时间里,就必然会感觉到内心的活动了。

爱情就是这样,越是在战火中,越是在艰难困苦的关头上,会表现得越强烈,因为说不定明天,或者下一个回合的战斗中告别这个世界。那么还有什么隐讳,什么羞涩,有什么不可以和盘托出,把心里的衷肠全部倾诉给对方呢?

“早晚得把王纬宇拉走,信不信?总来勾魂!”芦花敲着警钟:“队长,提防着点吧!”

然而他们默默地走,尽管有许多的话。

“你管他饭?我们人都吃不饱。”

当爱情构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的时候,那个锋利的锐角,总要刺伤一个人的,而这一个偏偏是他俩的亲人,这就不得不犹豫了,何况还有那一纸并不存在的婚约。

“你干吗把公鸭嗓放啦?”

但于大龙决定离开石湖支队啦!走啦!再见吧!祝你们幸福吧……这是今天早晨临出发去执行会议警卫任务前说出来的。谁知他是真心,还是赌气?头也不回地走了。

“放心吧!”

她轻轻地问,雨声几乎湮没了她的语音:“知道了吧?”

“都给老林哥交待清楚啦?”

他喃喃地回答,似乎自言自语:“听说了。”

“走——”

“怎么办呢?咱们——”

“走吧!”

于二龙拿不定主意,只是想:为什么独独对于他的走和留,会感到这么困难呢?前年,他把被害的小石头从山上抱回后,到底留不留他在游击队?大伙儿七嘴八舌,取不得一致意见,而且僵持着,非要自己表态,队长嘛,你做主吧!人们瞪着眼睛等你说个留,还是不留。

“系牢靠了,有一回我正过伪军卡子口,呼啦散了,差点出娄子!”她披上褂子,扣好纽子,转回脸来。

那时于二龙真为难,偏偏由他来决定他哥的命运。

“会把你憋死的。”

亏了赵亮,那个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他从不高筑壁垒,而是敞开胸怀,恨不能拥抱整个世界。尽管于大龙跟他动过武,抢劫他的五块银元,但是他相信于大龙手上的老茧,相信他的诚恳、老实,对大伙儿说:“……他本应早站在我们队伍里的,有他理所当然的位置,是晚了一点,是走了点弯路,但他是自己人。同志们,给他一杆枪,让他跟我们一块搞革命吧!”

说着她面朝着墙站住,把背冲着于二龙,嘱咐他使劲勒紧住她胸部的布带,甚至勒到她喘息都困难了,还嫌不够似的,让他紧点,再紧点。

这时候,芦花站了起来,大家立刻把眼光投向她,而且马上猜到她会说:“不!”因为人们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和这对弟兄的关系——她是大龙的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但她心里却只有一个二龙,难道她会投赞成票么?谁也不会捡个枷锁自己套在脖子上的。但是她激动地,泪珠都迸出来了,大声地说:“留!”

“告诉你也不信。”

连于二龙都愣住了,大家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是谁?”

“不错,大龙哥当过土匪,我要不是碰到了共产党,也会拉着二龙投奔鹊山,糊里糊涂跟着麻皮阿六干的。大伙儿说他手上有小石头的血,我不信,孩子他妈也不信,你们谁去试试,抱着已经发臭的尸首,三伏天,走几十里山路,要不把孩子当做亲人,能做到吗?留下他吧,同志们!他会干好的,我信得过他,保险干得比谁都不差。”她量人有她独特的尺子:“真假好坏,不在脸上写着,日久天长,才能看清楚。二龙,你说呐——”

“我不看做假的。”

于二龙说什么呢?终究是亲兄弟啊!

这天出发前,芦花照例又悄悄叫他到她住的草棚里,前不久那场噩梦使她加上了一道门闩。于二龙一进屋,就笑话她:“你还真把梦当真了。”

雨越下越密,沼泽地也越发地不好行走,她见他不愿回答,就不再追问。其实,还有什么可以追问的?并不是一道难以回答的问题嘛!现在,需要的是勇气,需要的是突破。但是,如同一块苦痛的疮疤,早晚总是要揭去的,只因为护疼,就尽可能不触动地拖下去。

那时,每当她需要改装,那高耸的胸部就得紧紧地箍扎起来。但支队很长时期,仅有她是独一无二的女性,所以于二龙就不得不帮她点忙。也许他们是生活在船上的缘故,那些住惯了大房大屋视作鄙夷不齿的事,水上人家是不以为然的,兄弟姐妹之间,哪有许多好避讳的。在那宽不过一庹,长不过五步的狭窄天地里,文明和礼仪,男女授受不亲,就成了有限度的东西了。

于大龙参加支队不久,有一次突然找到他兄弟,劈头就是一杠子:“叫芦花离开队伍吧!”

她不到两年的变化,实在让人目不暇接地感到惊讶,似乎随着精神上的解放,人也变得鲜丽光彩起来。不久前,还是个干巴巴,常锁着个眉头,不那么舒展的女孩子,并不是那么富有吸引力的;如今像吹气似的膨胀发育起来,而且在脸颊上,总挂着一对充满魅力的笑涡,至今,这笑涡的影子还留在画家女儿的脸上。正如一年有四季的变化一样,芦花生命的春天开始了,虽然那是个相当残酷的环境,疲劳、饥饿、紧张,还要加上疾病(恶性疟疾都没有把她拖倒)和死亡的威胁,但是青春,像灌满石湖的桃花汛,按时来了,而且以无法遏制的力量,强烈地表现出来。

“怎么回事?”于二龙诧异他哥无端的问题。

密密的雨,扑面而来,雨水使她那乌黑的头发,紧贴在一起,在斗笠下齐刷刷地,越发衬出脸庞的丰满圆润和眼眸的澄澈明亮。

“让她回庄上去,随便哪一家,还愁混不上一碗饭吃?”

他记得,芦花那时刚把辫子剪掉,因为那是战斗行军中的累赘,而且对她改扮男装也是个麻烦。然而剪成短发的芦花,在某种意义上讲,不再是船舱里纳鞋底的村姑,而是工作同志,这倒使得两弟兄看来感到陌生了。

那时的三王庄,第一次成为石湖支队的根据地,王经宇打跑了,逃得远远地不敢露头。但是于大龙的主意,绝不是因为三王庄成了游击队天下的缘故,于二龙猜测得出,肯定有些别的讲究在里面包含着。“究竟为了什么?哥,你痛快点行不行?”

四十年前,于二龙和芦花就这样在沼泽地行走着。

他吭哧半天才说出来:“我不情愿她待在队伍里。”

在高空里看,沼泽地也只有簸箕大的一块地方,然而现在,没完没了的,星罗棋布的水洼,使他们产生一个感觉,大概永远也走不出去了。阳光在头顶上照着,那些大大小小的水洼,都反射出耀眼的光辉。他们很难找到一条叫做路的路——在生活里,有时也会这样没有路的,只好曲曲弯弯,绕来绕去的走,有方向,可又没有目的地,有出路,可又不知尽头在哪里?——只好往前走,有时还要跳跳蹦蹦,免得跌进酱缸——不愉快的淤泥地里去。即使看上去是绿茵茵的草地,也不宜过多停留,只要脚下开始吱吱地冒出气泡,不一会儿,地皮就瘫痪地下陷了,于是,他们两个赶紧跳开这块是非之地。再加上缠住他们不放的蠓虫,直朝鼻孔里钻,还有草丛里叮脚的小咬,哦!两位队长,石湖有时是并不那么友好的。

“还有呢?”

“也是幸存者的责任嘛!”

他想了想:“就这么多。”再不吭声了。

“但愿如此。”

于大龙由于刚刚参加支队,对于革命队伍的理解,自然要浅显些,现在已不是他可以决定芦花命运的时候了。于二龙一点也不客气地说:“哥,你太糊涂啦!怎么说出这样的傻话——”

于而龙现在恢复了信心,精神振作多了:“我们可以在纷扰的世界里,找出一条路的。”

很清楚,他是听了不三不四的话才找来的,想不到于二龙不但不支持,反而碰了个钉子,使直性人忍不住了,平空里冒出一句:“她不是我的人啦?”

“路可不好走啊!”

于二龙忍不住笑了,这叫他着实伤心,再加上信口而出未加考虑的话,真正刺痛了他。“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哥,谁的也不是,她如今是革命的人。这道理怎么你还不懂,你以为还在我们家那条破船上?现在,你,我,她,都是同志!”

“当年开党委会的小河浜。”

“同志?”

“哪儿去?”

“快把你那些呆念头收起来吧!”

于而龙说:“两个空降特务!走吧!”

无心话就怕有心人去听,现在,于大龙一切都印证了,原来,灌进他耳朵里的风言风语,他是压根不相信的。现在思前想后,把事情串在一起,他终于明白,芦花的心是在二龙身上,连二龙都说了:“你的人,亏你说得出口!”他真的失望了,这些年来等着盼着,却是这个结果,能不伤心么?

“好了,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他是真爱她呀!而且爱得那样深,只不过是在心底里罢了。

晒盐的隔好高就迫不及待地跳下了,高兴地搂住于而龙,朝空中挥手,绳梯收了回去,装花的篮子扔了下来,直升飞机在他们头上兜了一个圈子,像一只巨大的鸟,扑打着翅膀,慢吞吞地飞走了。

他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他妈的坟上。

江海听不见他的话,但看清了他的手势,也慢腾腾地向大地靠拢。于而龙心想:啊!这种危险的游戏要是被老伴知道,肯定不会有好脸色的,活了一大把岁数,竟不知轻重,倘若有个失闪,该怎么办?可是,亲爱的老伴,冒险,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有吸引力的。不过,一定要跟江海约好,还得对若萍保密为佳。

那时候,人们头脑里的桎梏要更多些,大家并不赞同芦花的行为,更不理解她的抉择是正当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有什么过错呢?但是人们却责备她,其中还包括江海。他们按照这样的逻辑推断:假如于大龙还当土匪,或者很不成材,是不三不四的人,那么背约还说得过去;现在,他打仗勇敢,干活勤奋,人又老实,心肠也好,找不到挑剔的地方,拿不出嫌弃的理由,就轻易地把一个老实人甩掉了,还讲不讲信义?还有没有道德?芦花在支队里简直挑不出毛病,独有这个问题,人们不竖大拇指,背后讲究她,指摘她。但是,芦花是个不肯妥协的人,她认准了是决不会改弦易辙的。

他终于踩在一块结实的土地上,抬头向天空喊:“快下来吧,老伙计!”

她一点也没猜错,果然在娘的坟头上找着了他,生气地对这个不会喝酒,偏要喝酒的闷嘴葫芦讲:“你可真出息,喝醉了给娘丢脸来啦!亏你还是个男子汉,亏你还是个战士,就这样找人可怜你吗?呸!起来,归队——”

“得啦,病号,我先到地面打前站吧!”于而龙钻出舱门,立刻,呼呼的风讨厌地从裤脚管,从袖筒灌进来,当一磴一磴地向下迈的时候,他才懂得,诗人为什么总把大地形容成为母亲,原来,他也恨不能一步扑进大地母亲的怀抱里。那种上够不着天,下踩不着地的半吊子生涯,实在不是滋味。而这种滋味,他在优待室里、特别班里、生产指挥组里,已经尝够了。

于大龙踉踉跄跄站起,头一回发现以命令口吻跟他讲话的剪了短发的女战士,确实不再是在后舱里,只会烧火做饭的芦花了。但是,那股未消的酒劲给他壮胆,不爱讲话的人憋出两句话来也够噎人的:“二龙说:你不是我的人,我来找娘问问!”芦花说:“娘在地底下,告诉不了你,还是听我说吧,我只把你当做亲哥哥。”

他抢着:“小看人,我第一梯队!”

“那娘临死的话白费了?”

“那你算了吧,我下。”

那个女战士坦然地说:“娘要活到今天,她也会让我自己做主的。”

江海嘿嘿笑了:“二龙,现在打退堂鼓还来得及。”

“你放心,二龙绝不肯的!”他冒出了一句。

于而龙拦住了他:“用不着,孩子,我们当过兵。”

“这你就不用焦心了。”

念芦好心好意地:“来,让我先给你们示范,伯伯!”

于大龙提高了声调:“别忘了二龙连冰窟窿都肯钻——”

灯又闪烁起来,机舱门拉开,吹进来一股凉风,助手们把绳梯推落了下去,回头看着他们俩。

他不提别的还罢,一提当年喝砒霜酒冰下捉鱼的事,芦花真的火了,不可遏制地愤怒责问:“你还嫌他死一回不够本吗?”

两位游击队长对视着,有点发窘,然后尴尬地笑了。哦!可丢人哪!两个老头子连这屁大的勇气都鼓不起来。大约念芦看出了他们多少有点疑虑,便说,显然是在安慰:“现在,顶多有五层楼高。”

说罢甩手走了,于大龙望着那越走越远的影子,他的心碎了。

但是哪想到,飞机在离地面还有几十米高度的空中,停住了,一位助手向念芦请示:“沼泽地要是降落不好,说不定会陷在淤泥里,首长一定要下去,可以再低些,用绳梯不知他们敢不敢?”

也许这是残酷的,可是在任何一个不等边三角形里,总存在着钝角和锐角的呀!就在这一天早晨,于大龙决定离开了。虽然那是痛苦的,割不断的手足之情,和那心底里难以消失的牵恋,但是想到总有一个人在身边唉声叹气,他们心里是不能松快的。

“十年前就给我盖棺论定,封我死不改悔了。”

“芦花,我走了!”

“后悔还来得及噢!”

芦花正在给他缝子弹带:“等等,这就完。”

“晒盐的,我连出国机会都放弃了,非下不可!”

“断了的东西,连不到一块啦,给我带走吧!”

“你当真要下去,打鱼的?”

她望着他的脸,“哥,你怎么啦?”

念芦告诉他们,该准备降落了。果然,飞机慢悠悠地沉了下来,而且关掉了那台最吵扰的发动机,人们可以用平常谈话的声调来开个玩笑了。

“我那儿完了事就跟江海走了,说好了,到他们支队去。”

直升飞机的机舱里,信号灯忽明忽灭地亮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