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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啊?”

“噢,是一张脸。”

“如果你再看到他的话,认得出来吗?”

“就是一张脸啊,你知道?两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

“当然认得出,可是几率多大呢?纽约市的人口有多少呢倒是,几百万跑不掉吧?请问我要到公元几年才会见到他啊?”

“能描述一下吗?”

“他的穿着如何?”

“脸怎么样?”

“还不错啦。”

“他的脸呢?”

老天。“你还记得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吗?”

“他也许比你重一点吧,”他咕哝道,“壮实的身材,挺着个不小的肚腩。”

“西装吧。穿西装打领带。”

“跟我同龄,身高体重和我一样——”

“就像警察的打扮。”

“啊?”

“是吧。还有眼镜,他戴了副眼镜。”

“搞不好他就是我。”我提议道。

“总之他拎了艾勒里的帆布袋就走了。”

“哎,四十,五十,就这范围啦。加起来除以二,不就四十五嘛。”

“没错。”

“所以他大约是四十五。”

“你说他没讲名字,想来他也没给你名片啰。”

“嗯,他应该也差不多。”

“当然没有,干吗给我名片呢?我哪来的生意给他做?难不成打电话通知他,四○九号那个拉屎的家伙硬是不冲马桶吗?让他知道我有个老拖欠房租的房客半夜突然搬走,如果他动作快点房间可以租给他不成?”

“四十五。”

“总之艾勒里所有的遗物,”我说,“都装在帆布袋里了是吧?”

“不知道。你多大年纪?”

“只除了他下葬时穿的西装。”

“多大年纪?”

他不是土葬。他们把他火化了,不过我这位新朋友没必要知道。

“搞半天他还真是警察啰?好吧,说正经的,那人的身高和体重都跟你相当。”

“于是你就把房间转租给别人。”

格雷格的讣文这下又多了一句赞美词。我说:“麻烦你讲讲那位警察的长相好吗?”

“人都死了,”他说,“应该不会回来了吧,我把他的垃圾全清出去。请问我会怎么处理空房呢?现在当然已经有人在里面了。”

“老天,”他说,“真希望你是要我形容另一个找上门的人。瘦巴巴的同性恋,戴单只耳环。妈的这种就绝对不是警察。”

“就在我们讲话这当口吗?”

“能形容一下吗?”

“啊?”

“对啊,他一副标准的警察样。”

“这位新房客现在在家吗?”

“不过你的印象是,他是警察。”

“这人不是新房客,”他说,“他搬进艾勒里的房间,是因为他原来那间稍嫌小了点。其实他在我们这儿已经住了——哎,差不多三年了。”

“妈的,”他说,“说起我啊,我这人就坏在啥都慢半拍。现在一想——不过我没法保证——他好像有掏出皮夹,朝我晃了晃,一副‘本大爷是警察,我可没时间拿证件给你这种人渣仔细看’。就是那个意思。”

“我刚是要问——”

“不过我运气好,你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诚实老百姓。”

“噢不,他不在家。现下他应该是在第二大道离这儿两个路口的地方进行场外赌。上那儿找他准没错,他天天都去那儿报到,赌上瘾啦。”

“你是说警徽?”他皱起眉头,“够聪明的话,我应该直接说,对啊当然有,他给我看了警徽和证件。巡警乔、警探乔什么的,随口说。”

“很好,”我说,“那你就可以带我去他房间瞧瞧了。”

“他给你看了证件吗?”

“啊?我才跟你说过,房间租出去了。那里已经有房客进驻啦。”

“哎,现在是我在问你。”也许吧,不过他没打算等我回答,“我想他应该说了自己是警察。那人长得一副警察的样子。”

“他进驻我不反对,”我说,“我只需要在里头晃两下。”

“提问的是我吧。”

“这是哪门子鬼笑话啊。你不能进去。”

他蹙起眉头。“难道他不是吗?”

我掏出皮夹。

“你说他是警察?”

“啊,要给我看证件吗?不管你秀出几枚警徽,我都不能让你私闯民宅。”

“其实再过一个星期,”他说,“我就会把东西丢到外面让清洁队收走,而且我也不会要求他们签字。但是那人是警察,他拿遗物是要查案用的,所以我就给了他。”

“我另有高招。”

“所以你觉得根本没必要请他签字。”

我搜查房间时,帕度觉得他应该随时跟在一旁。我跟他说,他站在走廊才能发挥最大功能,因为现任房客随时可能现身。

“还有一双鞋、一册笔记本和一些文件。我想应该不会有人要,就把东西全塞进帆布袋里收到地下室。不是我说哟,那只帆布袋已经旧到不行,不过它比起里头塞的东西,还算值点钱。”

“我跟你说了,”他说,“这人整天不在家。只要签赌的窗口开着,他就不会离开。”

“没别的了?”

“天下事很难说的。”

他摇摇头。“没啥大不了的东西,”他说,“还不就是些垃圾,你知道?这人活了几十年,走时只留下一些旧衣服和几本书。”

“不成,”他说,“我得在这儿盯着看才行。”

“他有签收吗?”

“因为我有可能展开一场精心设计的大骗局对吧?”我说,“先前我刚付了五十美钞,为的就是要闯进贫民窟大捞一笔是吧?”

“跟我现在告诉你的一样:先前有人来过,我已经给他了。”

他面露不悦之色,不过还是迈步走向甬道。我把门关好,并拉上门扣把他锁在外头,然后我便展开行动,寻找杰克有可能精心掩藏的某样东西——想来要花点心思才能上手。

“你怎么说?”

地板大半都给地毯盖住了。这是卖场切剩的地毯拼凑而成的,并没有黏合,所以搬开几件家具后,就可以轻易卷起来收放。等我确定地毯底下并没有藏匿后,物归原处也是很轻松。

“大约一个星期前是有个人跑来这儿,”他说,“问了我同样的问题。他问我是怎么处理艾勒里的遗物。”

我下一个进攻的目标是梳妆台:镜子底下是暗木五斗柜,柜面可见不经意留下的烟蒂烧痕。我一一拉出抽屉,将内容物堆放在地板上,每个空抽屉我都翻转到底面察视,然后又把所有东西摆回抽屉。有一个抽屉的层板因为卡得很死,一直拉不出来,我左右摇啊晃的,终于把它抽出来,却跟前一个一样没什么收获。不过下一个抽屉,即倒数第二个,倒是顺利抽出来,而且开了大奖。抽屉底部用胶带粘着一封九乘十二英寸的牛皮纸信封。先前看到的杰克的第八步报告,便是装在类似的信封里。

杰克租处的管理员名叫弗迪·帕度。弗迪应该是弗迪南的简称吧,我想。他穿了件暗蓝色长袖工作服,袖子卷起来,上衣口袋里塞了盒 Kools 香烟,耳后夹支铅笔。这人看来像是对今天完全不抱希望。

我撕开胶带,拿起牛皮纸信封。打开信封时,金属夹砰地断裂,如果装的是新房客挑选赛马号码的神奇公式的话,原物归位可能会搞得我焦头烂额。还好我无须担心这点。

平稳斯蒂文。

信封里有三张无网格线的笔记纸,上头布满了杰克小心翼翼的笔迹。另外还有一份新闻剪报,我在阅读杰克的文字之前,先瞧了瞧剪报内容。

扣住脖子致人晕迷应该会留下痕迹,形成某种具体证据。不过皮带的压痕会盖过所有痕迹。

这是《纽约邮报》剪下来的,报导的内容占了大半版面,我从头读到尾——虽然读完第一段其实就可以停了。

下一步呢?抽开椅子让他吊死?或者等他恢复意识以后再让他死,这样就可以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猛踢紧闭的柜门,挣扎着要呼吸,要求生。

因为我还记得这件案子。

这人擅长取信于人。他有可能冷不防溜到格雷格·斯迪尔曼的身后,弯手扣住他的脖子阻断血液流向头部,造成他昏迷不醒。还没掐到他断气,但力道足够让他失去意识,可以轻易布置出自杀的假象。把他脱到只剩内裤,再用皮带缠上他脖子,而皮带的尾端则以衣柜门紧紧夹住。

看完剪报后,我瞄了杰克写的第一段文字,觉得剩下的大可以后再读。我将梳妆台的抽屉一一推回原位,把所有东西放回信封,再以残剩的金属夹固定封口,将信封塞进我的衬衫。虽然我的衣服并没有因此显得更合身,但扣好扣子以后,应该还不至于露出异状。我离开杰克的老房间时,和我进门时一样:两手皆空。

除非他家来了个访客,一名沉着且貌似可靠的家伙,而且还编了个善意的造访名目。这人或许假扮警察也有一套,他有可能还跑到杰克·艾勒里的租处,跟管理员索取了他所有的遗物。

我踏出房门。帕度站在甬道上离我几步的距离。

除非——

“什么也没有。”我告诉他。

我自问干吗如此费神。我手头连个案子都没有,而且我的客户已经死了。他自杀了。也许是有人将他敲昏,然后用皮带吊起来——但证据确凿,这并非事实。

“我就说嘛。这伙人如果有啥值钱物品的话,还会住在这里吗?”

第二天早上我出门吃早点前,先打了几通电话,读报用餐之后,我又打了几通。我有个名字要试探众人——平稳斯蒂文——我把名字讲给所有我能想到的人听,包括伍德塞德的比尔·朗尼根和泽西城的范恩·史蒂芬斯。有谁知道一个曾经跟杰克·艾勒里鬼混过的斯蒂文吗?平稳斯蒂文这个名字谁有印象吗?我电话拨得很勤,不过全是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