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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泽(七月二十八日)

天津县刘令于二十五日抵津,知府张守于二十七日抵津。日内竭力拿犯,已获者近四十人。将来除释放外,计抵偿者二十人内外,军徒者十人内外。如果保定和局,即失民心,所全犹大。但恐和局不成,枉令斯民拘系敲榜耳。

余病外感全去,饭量日加。菜则精肉鲫鱼二者,烹调得法,食之相安。惟左目日蒙,势难保全。丁中丞来,力劝速治,亦无良方也。

四女之信已令尔母知之否?余定限八月二十三日以前结案,届时当可回省。此嘱。

接尔三信,具悉一一。

涤生手草

字谕纪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