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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个人主义

我们所应关心的是我们对于环境的反应而不是环境的本身。法德英美都生活在一样的机械文明中,不过生活的形式和趣味都各自不同;用着各不相同的方法去解决政治上的问题。当我们知道人生有许多变化的可能时,当我们看见两个汽车夫同坐在一辆货车上,听了同样的笑话而有着不同的反应时,我们即不应假定人类都须很服帖地受着机械式的统制。一个父亲对于他的两个儿子可以给予同样的教育、同样的生活基础,可是到后来,他们会渐渐依照各自内在的个性去创造自己的前程。纵使两个人都做银行的行长,有着完全相等的资本,然而在各项重要的事务,与一切造成快乐和幸福的事物中,他们完全是两样的,他们的处世态度、腔调和性情无不两样;他们和属下职员间的关系也有相异之处,职员们或许怕他们,也许爱他们,他们也许是好吹毛求疵的,也许是和蔼而宽大的;他们储蓄和用钱的方法也不同;他们的私人生活,他们的癖好、朋友、俱乐部、书籍和妻子也都是两样的。在同样环境下生活的人居然有那么大的差异,所以我们看见报纸上的许多讣告时,我们也不禁有些奇怪,生于同代,死在一天的人,两者的生活竟是那么不同,有的安居乐业,专心致志地努力着,在工作中获到乐趣;有的没有固定的职业,到处浮沉着;有的成了发明家,有的从事探险;也有些人喜欢说笑话,有的却终日沉默寡欢;有的正在飞黄腾达名利双收之时,而结果无声无息地在角落里死掉了;有的做着卖冰卖煤的买卖,在他们的地下室里被人刺死,身后遗下黄金两万元。是的,虽然在这工业时代,人生依然是奇妙的,只要人类还是人类,变化总还是人生的滋味。

在种种变迁,在不断的嘲笑、抗辩和表面的失败中,民主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冒着任何危险去证明一个学说或原理,就是:在那最健全崇高的自由下训练出的人,他本身就是他自己的一种法律。

不管是政治的或社会的革命,在人事上是没有宿命论这回事的。人性的因素使那些新原理和新制度创造者的计算完全失败,也击败了法律、制度和社会改革政策的创造者,不管所创造的是奥内达团体制度(Oneida,奥内达人系指居住纽约奥尼湖附近的美国印第安人)或美国劳工联盟,或法官林赛(Judge Lindsay)所定的伴侣婚姻制度。新娘和新郎的性格比婚姻和离婚的惯例更为重要,那些执行法律或维护法律的人也比法律本身更重要。

……我们可用一处简单的观念来做最后的结论(不然整个事物的体系将成为无目标的、欺人的):最后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依赖人类本身,及其自己天生的、常态的、充分发展的质素,而绝对不掺杂迷信的成分。

讲到个人之重要,不单是因为个人生活是一切文明的最终目标,并且因为我们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国际关系的进步都是由许多个人(个人造成国家)的集体行动和集体脾性而产生,所以也完全以个人的脾气和性格为基础。国家的政治和国家每一时期的进化,决定的因素完全是人民的脾性。因为在工业发展的原则之外,一个民族做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卢梭不会预料到法国革命的演变和拿破仑的突然出现,法国革命的演变绝不是由一般“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所决定的……

对于这位美国哲学家推崇个人的言论,我本想多介绍几段出来;可是为节省篇幅起见我就用下面几句话做一个结束:

所以一个国家内的政事进展以及社会和政治的发展趋势,都是以各种个人的内在观念为根据。这种民族的脾性,这种称为“人民的天才”的抽象的东西,终究是许多个组成国家的个人的集合表现,也就是当一个国家在应付某项问题或危机时动作中所表现的性格。一部分人有着一种谬误的观念,以为这种“天才”的本质是像中世纪神学中的“灵魂”那样一个神话的实物,而不仅是一个比喻。实则国家的天才,不过是它行为的一种性质和做事的方法罢了。对于这种天才,我们又有错误的观念,以为它和国家的“命运”般同样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抽象本质,这是不对的。这种天才是只能在动作中看得出来,只不过是一种选择的问题,即取舍和倾向,在危急时的特殊局势下,决定着国家的最后行动途径。旧式历史学家往往跟黑格尔(Hegel)一样,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仅是观念在机械的必然性下的一种发展,然而较微妙而现实的历史观念以为这大概是机缘的问题。每当一个危急的时期,国家即做一次选择,在选择的时候我们看见相反的势力和互相冲突的欲望在战斗着,情感的多寡即决定天平的倾侧。国家在危机中所表现的所谓天才,即是那个国家对于一件事情所做的取舍决定。每个国家总依着自己的意思去选择他们所喜欢的而排斥所不能容忍的东西,这种选择基于思想的潮流、一些道德观念和社会的成见。

当一个人神志在最清明的时候,他有一种意识,一种独立的思想,解脱一切而高升起来,像星辰那么沉静永恒不灭。这就是和同思想——不管你是哪一种人,自己的思想终是属于自己的,我为我,你为你,各不相混。这确是奇迹中的奇迹,是人世间最神奇最模糊的梦想,但也是最明确的基本事业,是进向一切事实的大门。在那种虔诚的一瞬间,在意义深远的宇宙奇途中,信条和惯例在这个简单观念之下显觉不足轻重了。在真正的幻象之光的照射下,它是唯一有内容、有价值的东西。像寓言中的黑影矮人一旦被解放了,就能扩展到整个大地天上。

最近在英国宪政的危机中(结果迫使一个皇帝的逊位),我们清楚地看到这种所谓的民族性格在发生作用,有时在所赞成和所反对的事物中表现出来,有时在变动的情感狂潮中表现出来,有时在自以为正常的动机冲突中表现出来。这类动机即是对一位深孚众望的君王的私人爱戴,英格兰教会对一个离婚者的偏见,英国人对于国王的传统观念。国王的私事是否真是私事,是否可以以私事视之,国王是否应该做超越傀儡式的人物,他是否应该同情工党,在这些冲突的情感中,只要任何一种情感稍微多一些,便可生出不同的结果。

惠特曼讲到个性的人生的最后事实时,说:

在现代历史中……不管德国天主教会和基督新教会在纳粹政权的高压下能不能保持它们的完整(这须看德国人民有着多少人类的弹力),不管英国会不会真正变成工党的国家,不管美国的共产党社会大众对其好感或增或减:这些都须取决于有关国家内的个人思想、个人情感和个人性格。在一切人类历史的活动中,我只看见人类自身任性的不可捉摸、难于测度的选择所决定的波动和变迁。根据这种意义,儒家就把世界和平问题和我们私人生活的培养联系起来,宋朝以后的儒家学者认为每一个人都该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在儿童入学时,所读的第一课包括下列一段话:

我们应该想一想,文明本身所根据的是什么——文明跟它的宗教、艺术、学校等,除要达到一个丰富美丽而多变的个人主义外,还有什么目的呢?一切事物都是向着这个目标而进展;民主主义本身就是因为要实现这个目的,才仿着大自然的规模把广漠无垠的人类荒田开垦起来,播了种子,给大家以均等的机会,所以它的地位仍在他种主义之前。一国的文学、诗歌、美学等之所以被重视,乃是由于它们能把个性的材料和暗示供给该国的男女,并以种种有效的方法去增强他们的力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要批判一种文化的价值,我以为应该以这种文化能产生何等的男女为标准。惠特曼这位最有智慧、最有远见的美国人在他的《民主远景》(Democratic Vistas,也译《民主的展望》)一文里就是基于这种意义去阐明个人原则之为一切文化的最终目的: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哲学以个人为开端,亦以个人为依归。个人便是人生的最后事实。他自己本身即是目的,而绝不是人类心智创造的工具。世界最伟大的不列颠帝国,存在的目的便是使一个住在苏赛克斯(Sussex)的人民可以过着幸福合理的生活;但是谬误的哲学理论会说那个人是为了大不列颠帝国而生活的。社会哲学的最高目标,也无非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有一种社会哲学不认为个人的生活幸福是文明的最后目标,那么这种哲学理论是一个病态的、不平衡的心智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