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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乐享余年

美国身体康健的老年人常对人说他尚年轻,而旁人也说他年轻,但实在的意义是说他康健,这真是一种语言上的不幸。老年健壮是人生的莫大幸运,但改称之为健壮年轻便将减削意义,使原来很完美的东西变为不完美了。实在说起来,这世界上再没有比一个健壮而智慧的老者更美丽的,有着红润的面颊,雪白的头发,以通晓世故的态度,用和蔼的口气,谈着做人的道理,中国人很明白这一点,所以画起老翁来总是红面白须,视之为人世终极快乐的象征。中国人所画的寿星,美国人大概也看见过的,他那高高的额角,红红的面孔,雪白的长须,笑容可掬的样子,是何等生动。他手抚长须,悠然自得,何等庄严,令人起敬。因为从没有人对他的智慧发生疑问,所以他极端自信。因为他见惯了人世的忧苦,所以极仁慈。对于富有生气的老者,我们每每说他们是老当益壮,像利奥德·乔治(David Lloyd Geroge)这样的人,我们每每称他为“老姜”,意即姜桂之性,越老越辣。

这种情形太缺乏意识,使我不解其所以然。我很谅解年轻和中年未嫁的女人因为保爱其青春,所以不愿意将年纪告诉旁人。中国女郎达到二十二岁而尚未出嫁或定亲时,也常常感到一些恐惧。岁月很忍心地按部就班地消逝,一刻也不肯停留,女人常常怕被岁月遗弃,如在公园晚间园门关时不及出去而被关闭在里边一般。因此常常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最长的一年是二十九岁,直可以延长到三四年之久而依然是二十九岁。但除了这种情形以外,隐瞒年龄便属毫无意思。在旁人的眼光中,人非老何以能够聪明?年轻的人对于生命婚姻和真有价值的事物能知道些什么?我很谅解。因为西方生活的整个模型都过于重视青春,所以不论男女都不敢将自己的年龄告诉他人。一个年纪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其实很富于精力,办事效能很高,但是她将年龄一旦说破,便将为了不可解的理由被人认为毫无用处,无怪她为了要保全饭碗起见,而不能不隐瞒年龄。这种生活的模型和对于青春的过于重视,都太缺乏意识,照我看来,竟毫无意义。这种情形显然是职业生活所造成,因为我深信在敬老上,家庭胜于办公室。除非美国人民渐渐觉得憎嫌工作效能和成就,上述的情形竟是无可避免的。我颇以为等到美国的为父者能视家庭而不是办公室为他生活中的理想处所,能公然如中国父亲一般泰然自若地告诉旁人他已有一个好儿子可以继续他的事业,并且觉得受其奉养很可夸耀时,他便会期望这种快乐时期的来临,在尚未到五十岁的时候,即要屈指计算,好像等得不耐烦了。

我在美国几乎连白须老者的影子也看不到,他们好似结了伴躲避我。我在美国已那么久了,只有一次在新泽西州看见过一个略具白须老者样子的人。这或者是保安剃刀的成绩,其可惜和愚笨正如中国北方的农民将各处山上的树木一起砍伐净尽,弄得美丽的青山都变成秃顶光皮不相上下。美国尚有一处宝藏需待他们去发现,这就是美丽和智慧的宝藏,美国人民发现时方能觉得这宝藏是何等赏心悦目。飘飘长髯的山姆大叔已不复可见,因为他已用保安剃刀将长须剃去,变成一个双颧高耸,双颊凹瘪,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透出炯炯目光的滑稽样子了。这一变立刻使他失去了旧日的庄严伟大,那是何等可惜!我对最高法院问题所取的态度(这问题其实和我并不相干),完全系以爱好查尔斯·埃文思·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rs,曾任美国首席大法官)的面貌而决定的。他简直已是美洲硕果仅存的伟大老人,试问此外还有别个吗?为了优待起见,自应让他退休,但如果说他已衰老不堪任事,在我看来竟是绝大的侮辱。他的面貌是雕刻家所认为最合理想的。

我虽然已很熟悉西方的生活,并很明白西方人对于老年的态度,但有时所听见的话仍使我非常诧异,很出我的意料。这种使我奇异的态度,常有所遇。我曾听见过一位年老的妇人说,她已有几个孙儿女,其中以长孙儿使她受到的感触最大,她的意思是长孙儿已如此长大,将反映她自己的年龄之高。我很明白美国人最恨别人说他已老,但意料不到他们的畏惧心竟会到这个地步。五十岁以下的人大都希望旁人视他为依然年富力强,这很在意中,但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妇人,在旁人提到她的年龄时尚要顾左右而言他,实在使我觉得出乎意料。当我在让一位老者先走进电梯或公共汽车时,心中自不免有认为他已老的意思,但我总不敢形之于口。有一天遇到这样一件事时,我无意间说了出来,不料那位很尊严的老者坐下去时,竟会向坐在他下手的太太用着讥笑的口气说我:“这年轻的人,竟以为他比我年纪轻得多啊!”

美国的老人依旧要如年轻人一般的忙劳,显然是个人主义推行得太过分所致。他以自立为荣,而以依赖晚辈为耻。美国宪法曾替人民规定下许多应享的权利,但不应遗漏了老年人应由其子女赡养这一条。因为这也是由服役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为父母者在子女幼小时何等辛劳,子女小有病痛必整日整夜地服侍,换下来的尿布每天必须洗涤,须费二十余年的工夫方能完成教养,使他们可以出去应世做事。他们即费了这大的辛苦,到了老年时,应该由他们的子女赡养并受人尊敬,尚有拒绝不给予他们的道理吗?在普通方式的家庭生活中,凡是人都先受父母的教养,后来则接下去教养自己的子女,最后则受子女的赡养,程序极为自然,其间没有个人自傲的余地。中国人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概念是完全以家庭中互助为基础,所以并没有个人独立的意识,因此,到了老年受子女们的赡养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而将因有子女赡养他们而自己觉得欣幸。中国人的生存目的也仅此而已。

我们如了解中国人之如何珍视老年,便能明了为什么中国人都喜欢倚老卖老,自认为老。第一,照中国的礼貌,只有长者有发言的权利,年轻的人只许静听,所以中国有“少年用耳不用口”那句老话。凡有年龄较高的人在座时,年轻的人只许洗耳恭听。世人大都欢喜发言而受人听,因此,在中国必须到相当的年龄才有发言权利,使人期望早些达到老年,以便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多说几句话。这种生活程序之中,人人须循序而进,每个人都有同等达到老年的机会,而没有一个人能躐等超前。当一个父亲教训他的儿子时,如若祖母走来插口,那做父亲的便须停口、谨敬恭听。这时他当然很羡慕那祖母的地位。年老的人能说:“我所走过的桥比你所走过的街还要多几条。”因此,以经验而言,年轻的人在长者面前没有发言的权利,只能洗耳恭听,这是很公允的。

西方人则不然,他宁可住在底层有餐厅的旅馆中,出于“大公无私”的愿望,不愿为子女所累,不愿去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他其实有干涉的权利,这种干涉即使将使子女们不愉快,但确属十分自然。因为一切生活,尤其是家常生活,本是一种节制课程。试想人在幼时,岂不都受父母的干涉吗?操行主义者以为子女须离开父母,在这种思想中,我们看到不干涉的逻辑。父母曾为我们费过一番极大的辛劳,如若我们在他们老而无能时尚不能容忍他们,则我们在家庭中尚能容忍什么人?一个人无论如何须学习自制,否则连婚姻也失去效力。试想骨肉的情爱奉侍,岂是旅馆仆役所能代替的吗?

我们应该可以假定如果人们能过一种诗意的生活,他就会拿晚年当做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代,非但不再畏惧老年,反将希望这个时期早些来临,当它是一生中一个最美好最快乐的时期,而时常来先预备去享受它。我将东西两方的生活拿来做比较的时候,觉得两者之间虽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但绝对不相同的实在只有对于老年的态度这一点。这态度在东西两方绝对不同,而且区别分明,毫无折中调和的余地。两方对于性,对于女人,对于工作娱乐和成就,在态度上虽是不同,但都不过是相对的。例如:中国的夫妻之间的关系和西方的夫妻关系,根本上没有什么很大分别。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此外如对于个人的自由、民主制度、人民和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等观念,实在也并没有什么极大的不同之处。但对于老年一事的态度,两方的态度竟绝对不同,所持的见地竟绝对相反。这一点在向人询问年龄和说出自己的年龄时,就可以极明白地看出来。中国习惯在拜访生人时,问过尊姓大名之后,接下来必问他贵庚。如对方很谦虚地回说只有二十三或二十八岁,问者必以“前程远大后福无量”一语去安慰他。但那人如回说已经三十五或三十八岁,则问者便会表现尊敬的态度,而赞他好福气。总之所回报的年龄越高,所受到的尊敬越深。如答话的已经五六十岁,则问者必低声下气地以晚辈自居,表示极端的尊敬。所以凡是年老的人,可能的话,都应该到中国去居住。因为在那里哪怕是白发龙钟的乞丐,讨起饭来也比别人容易些。中年的人常希望快些过他的五十岁生日。得意的商人和官员常大做四十岁生日,但是五十岁生日,即所谓年已半百,更为人所重视。以后每隔十年必做一次寿,六十岁生日比五十岁更快活,七十岁生日比六十岁更快活,如能做八十岁生日,更将被人视为得天独厚。颔下留起长须来,是祖父一辈人的特权。没有到这资格的人,如还没有孙子或年龄未过五十者,如若留须,常会被人背后讥笑。因此,年轻的人也都喜学做老成持重,抱着和老年人相同的见解。刚从中学毕业的少年书生,已在那里写“青年应知”和“青年应读”等类的文章,并以为父母者的态度而讨论青年的堕落问题了。

中国人对于年老父母的躬亲奉侍概念,系完全根据于“有恩必报”的理由。一个人从朋友方面所受到的恩惠都可以用数字计算,但父母的养育之恩绝不是数字所能记录。中国的教孝论文中,一再提起洗尿布,这件事使轮到自己做父母时觉得有意义。所以为了报答起见,父母年老时,为子女者岂不应好好地侍奉,视其所好,每天以精美的膳食供养吗?为子女者尽孝道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单是像医院看护服侍一个陌生病人一般,但求尽职就能算数的。以下是屠羲时所著《童子礼》中的一节。这篇文字从前小学生都当做教科书读,中间详述子女应该怎样对父母尽其孝道:

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中国人在上古时代已有优视老年人的意识,这种意识我以为可以比拟西方的骑士精神和优视女人习惯。其实这种举动也可以称为武士精神。孟子所说“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即表示一种优良政治的最后目标。孟子又列述世上四种最困苦的人为鳏、寡、孤、独。他说,第一第二两种应由一种政治经济的安排方法使他们男婚女嫁,各将其偶。他对于孤儿的处置没有提起,但当时已有养老院,而育婴堂也是各时代都有的。不过人人知道养老院和育婴堂终不足以替代家庭一般的感觉,只有家庭能给老年和幼童以一种相当满意的供给。小孩子自有父母爱护他们,毋庸细说。不过晚辈对于长辈的孝养,正如中国的俗谚“水往低处流”一般,不像长辈爱小辈那么自然,必须由文化去培植出来。一个自然人必会爱他的子女,但只有受过文化洗礼的人才会孝养父母、敬爱老年。这个教训到现在已成为大众所公认的原理,并且据有些学者说来,能得孝养父母的机会已成一种权利,而为人所渴望的了。父母病的时候未能亲侍汤药,死的时候未能送终,已被中国人视为终身莫大的遗憾;官员到了五六十岁尚不能迎养父母,于官署中晨昏定省,已被认为犯了一种道德上的罪名,而本人对于亲友和同僚也必定要时常设法解释不能迎养的理由。从前有一个人,因回到家里时父母死了,即不胜悲憾,说了下面这两句话: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乃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据我的见解,中国的家族制度大概是一种对老者和幼者的个别准备的布置。因为童、幼、老三个时期须占到人生岁月之半,所以幼者和老者都应当使他们过满意的生活。其中幼者虽因不知人事而比较不会自己当心自己,但对于物质的享用需要不如老者那么深切。小孩对于物质供给的缺乏往往不太有感觉,所以贫苦人家的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快乐。他因没有鞋穿而赤脚,但在他未始不是一种舒适,而在老者,赤足便觉得十分难受了。这是因为幼童都较为充满生气。他有时虽也知道忧虑,但一会儿便会忘却。他不像老者那般,并没有钱财观念,有时也会收藏几张香烟里边的赠品券,但他的目的不是积财,而是想去调换一支气枪。老年人便与此不同,而去收藏自由公债了。这两种收藏举动在意趣上是不能比较的。其理由是:因为幼童不像成人那样受过生活的压迫,个人习嗜尚没有形成。他喝咖啡并不一定非某种牌子不可,无非是有什么吃什么;他并没有什么种族偏见,思想和概念都尚没有固定的轨道。所以老者比幼童更需要他人的帮助这事好似很奇怪,但其原因是老者的恐惧心较为明显,欲望较为无限制而已。

因此在中国,哪个不期望做老人、做父母或祖父母?但其中实有一种佳趣,因此,中国内地的老年人都还牢守这个思想。最重要的一点是:凡人不能不老,如果他足够长寿,他当然渴望这样。愚拙的个人主义似乎假定个人可以在抽象的境地中生存,可以实际独立。如若舍弃这个思想,便会承认我们必须如此计划我们的生活方式,以使人生的极乐时期出现在老年之时,而并不在知识未充分的青年时期。因为我们如若取持和此相反的态度,则我们将于不知不觉之间和光阴做必不能获胜的竞赛,对于未来永远怀着一种恐惧,深怕它的莅临。一个人绝不能不老,凡自己以为不老的人,都是在那里自欺欺人。人类不能和大自然相对抗,何不安于由此而老呢?生命的交响曲,其终点处应是伟大的和平晴朗,物质舒适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破锣破鼓的刺耳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