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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南怀瑾先生训诫

被抑不求急明,抑急明则怨恨滋生。

见利不求沾分,利沾分则痴心亦动;

学问以勤学为入门,孝养以竭力为真情。

施德不求望报,德望报则意有所图;

处世以立德为事业,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于人不求顺适,人顺适则心必自矜;

精进以律己为第一,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交情不求益吾,交益吾则亏折道义;

行持以观心为稳当,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谋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则志存轻慢;

治事以精严为切实,老死以无常为警策。

行道不求无魔,道无魔则誓愿不坚;

居众以谦恭为有理,言语以减少为直截。

究心不求无障,心无障则所学躐等;

待人以至诚为供养,长老以耆旧为庄严。

处世不求无难,世无难则骄奢必起;

济物以慈悲为根本,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立身不求无患,身无患则贪欲必生;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遇险以不乱为定力。

这是南怀瑾先生创立的太湖大学堂的规训,也是先生创立的东西精华协会会员守则,在综合《宝王三昧论》和《百丈大智禅师丛林要则二十条》的基础上予以修订。

是非以不辩为解脱,烦恼以忍辱为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