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人文社科 > 江湖 > 第04章 刺配:洗不掉的“文身”,抹不去的耻辱

第04章 刺配:洗不掉的“文身”,抹不去的耻辱

2. 不让犯人吃饭,活活饿死他们。

按照当时牢城营里的规定,枷锁每天都应该有一定的时间是卸下来的,这样犯人可以稍微活动一下筋骨,不至于造成残疾。但李庆不准犯人卸枷,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所有犯人都必须一直戴着枷锁,就是骨头变形也不准卸下来。

宋朝的刑法规定,狱卒不允许克扣犯人饮食,“应给饭时而不给者杖六十”,就是说应该给犯人吃饭的时候,你把粮食给扣了,就要打你60板子。但是在沙门寨这儿,这个条例形同虚设,狱卒看一个囚犯不顺眼,就敢不给犯人饭吃,眼睁睁看着他饿死。

1. 戴枷锁。

会出现这种怪象,首先是由于粮食紧张,因为沙门岛的供粮实行自给自足制。当时岛上只有80多家岛户种粮种菜,岛上的犯人在200人左右,后增至300人,朝廷也只提供300人的口粮。但是到后来,流放到岛上的犯人越来越多了,怎么办呢?这时正是李庆当寨主的时期,这个杀人魔王为了解决粮食危机,有时就直接命令狱卒将犯人扔进海里淹死。

沙门岛属于蓬莱县沙门寨,所以这个牢城营就叫沙门寨,寨主就是监狱长。官方的称呼叫监押,相当于沙门岛的“土皇上”。治平年间沙门寨的寨主叫李庆。这个李庆平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杀人。在他当寨主的两年多时间里,竟然杀了700多名犯人,完全是视人命如草芥。不仅如此,他还制定了各种变态的刑罚。

3. 喂犯人锯末,腹胀而死。

除了沙门岛,通州的海门岛也是发配犯人的地方。宋人管犯人劳动改造的地方叫牢城营。比如《水浒传》里的武松就被刺配到了孟州牢城营。牢城营跟监狱差不多,士兵看守着犯人,强制他们在高墙里进行生产活动。

这是一个非常残忍的杀人方法。狱卒把锯末跟水混在一块儿,强行让犯人吃下去,锯末灌在肚子里边无法消化,犯人不久便会腹胀,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为什么犯人拼了命也要逃走呢?一个字:饿!沙门岛面积不大而关押的犯人极多,岛上的粮食、蔬菜、水源等供应都很紧张,为了保证补给,岛上的看守每年都要处决大批犯人。沙门岛最多的时候有千把个犯人,但是朝廷只给沙门岛提供300人的粮食。千把个人去分300人的口粮,其中的惨烈可想而知,对罪犯来说,一旦被发配到这里,几乎就等于被判了死刑。上了沙门岛,再想还乡那是千难万难。《水浒传》里,押解玉麒麟卢俊义的董超、薛霸不就对卢俊义明说了吗?——“便到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在当年犯人们的心中,沙门岛就是一座鬼门关。

4. 石布袋。

沙门岛孤悬海外,来往只能靠坐船,从地理位置来说,十分便于关押、管理犯人。宋仁宗景祐年间,在沙门岛发生过囚犯偷船逃跑的事情。朝廷便在沙门岛增派了几百名水兵,还另配了刀鱼形状的兵船,这是当时速度最快的一种船,是专门为了逮捕逃犯准备的。

把石头装进布袋里,把布袋压在犯人肚子上,让其只能出气,不能吸气。这个方法妙在不会在犯人体表留下痕迹,犯人最终窒息而死,杀人者无需承担责任。

五代后汉乾祐三年(950年),有一个节度副使因为工作失误,城池失守,被流放到沙门岛,从此沙门岛就成了重犯的流放地。沙门岛在哪里呢?它位于今天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列岛的南端,现在的沙门岛——长岛,以风景秀丽闻名于世,有“海上仙山”“天然氧吧”之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在北宋,沙门岛可不是旅游胜地,那可是一个地狱般的存在。一听说刺配到沙门岛,那可能就回不来了。

5. 喂泥鳅。

生活在宋朝有个好处,皇上动不动就大赦天下。几乎两三年就能赶上一回。不管是皇上过生日还是立了太子,都会下令大赦天下。每一次赶上大赦,那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在厢兵中表现很好的犯人就可以被释放回家了;而罪行严重的,则要终身服役,重罪犯会被发配到沙门岛。

在小鱼肚子里放入鱼钩,让犯人把小鱼生吞下去,鱼被消化后,金属鱼钩没法消化,便会钩破犯人肠胃,令其内出血而死。

滥用刺配之刑实际上是加重了对罪犯的处罚,当时也有很多有识之士反对,有人说这得减少,有人说要完全废除,但是都没有被朝廷采纳。这个刑罚从宋朝传到元朝之后,元朝不但继承,还将之全面发展了,不但将图章盖在脑门上,还发展到刺面颊、项部等。到明清时,更多的是刺左右臂。到清末的时候,才渐渐废除。

6. 钉钢针。

当时的地方司法官吏很喜欢施用,甚至滥用刺配之刑。北宋末年,金兵南下的时候,许多民间的豪杰好汉联合起来抗金,其中很多人都是罪犯,南宋建立之后,这些人都算是功臣,需要入朝受封。但无论朝廷还是功臣都很尴尬。为什么呢?这批新功臣脸上都打着金印,刻着“强盗”字样,而按宋朝法律规定,罪犯是不得入朝面见天子的。因为这个缘故,宋高宗还特地发布了一个诏命:“今后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灸烧之人,许入见。”意思是过去的事就算了,抗金是大功劳,就算大家脸上有名人字画也不打紧,放心来受赏吧!

用粗钢针钉入犯人的肩胛骨,直接钉入肉里,犯人的胳膊抬不起来,但还是要继续劳动,如果拒绝劳动,就将犯人活活打死,这也是李庆用来折磨犯人的方法之一。

被刺配的犯人到达目的地之后,让他们干吗呢?因为与小说要表达的主旨无关,《水浒传》里也没怎么交代。事实上被刺配的囚犯到达目的地后,就要进入当地的军队服役。他们所隶属的军队名字叫厢兵,“厢”就是“包厢”的“厢”。《宋史·兵志三》上曾经说过:“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内总于侍卫司。”说白了,就是朝廷派出来负责驻守各地的地方部队。这个制度起源于唐末五代。

沙门岛上的这些刑罚造成了囚犯的大量死亡,而且监押条件很差,大量犯人挤在一个小监房里,一旦有传染病,便会出现大面积的死亡。岛上粮食严重匮乏,无医无药,犯人患病只能听天由命,一旦死去,便会被抛尸入海,有些身患重病的犯人还没咽气就被活活扔进海中。

我统计过,《水浒传》里被判刺配之刑的共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七位梁山好汉:林冲、武松、杨志、宋江、裴宣、朱仝、卢俊义。前六位是属于过失犯罪。到了卢俊义,罪名大了,说他“勾结叛贼”。这是谋逆的大罪!所以把他发配到了最远的沙门岛。想来卢俊义的脸上、脑门上,“强盗”俩字是免不了的。还有几个被刺配的:高俅、何涛、董超、薛霸、王庆,但他们不是水泊梁山的人,书中对他们的结局也没有用心交代。

岛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犯人的数量始终要保持在200人以内,超过200人,就会有人突发死亡。说是猝死,其实就是那些病弱的犯人被身体强壮的犯人活活折磨死。死也就死了,也没有人去深究。

“刺配”的这个“配”呢,就是流放、流配的意思,它大致可以按照罪行的轻重分为这么几个等级: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乃至沙门岛。本州就是本地。邻州,是把犯人发配到隔壁地区和隔壁省。罪行更重的话,可以发配500里、1000里、2000里和3000里不等,最远的刑罚是流放到沙门岛。咱们看《水浒传》,里面就出现了五种流配方式。被发配最远的是玉麒麟卢俊义和铁面孔目裴宣,他俩被发配充军,充军之地是哪里呢?沙门岛!沙门岛就是指现在的山东长岛一带,按距离算,得有3000里以外了。

仁宗年间,京东转运使王举元发现岛上生存条件如此恶劣,就给皇上写报告,说发配到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三千人,内除一分死亡,合有二千人见管,今只及一百八十人,足见其弊”。他反映了这个问题,但反映问题也没有用。早在真宗天禧年间就出过类似的情况:著作郎高清因罪刺配到沙门岛,沙门寨监狱监押官董遇不知出于什么动机,借故寻事,害了高清的性命。后来真宗大赦天下,高家一家老小苦苦等待,却不见高清返乡,历经曲折,才打听到高清已在沙门寨被害。高清的长子决心为父申冤,历经艰辛到京城告状,在大理院滚钉板去击鼓喊冤,这件案子惊动了宋真宗,皇帝亲自下令要查清此事,但因高清和有关当事人已死,这宗案子最终不了了之。宋真宗只好讲了几句好话来安抚被害人家属,下诏云:“沙门寨监押不得挟私事非理杀配流人,委提点五岛使臣常察举之,违者具事此闻,重置其罪。”

元朝的时候,“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从刺双颊发展成了刺面、刺脖子、刺左右手臂。到了明朝,更多的是刺在左右手臂上,这种刑罚一直持续到了清朝末年才被废除。古人还为这种刑罚发明了一个专业名词,叫“打金印”,不同的囚犯脸上刺的图案、大小、形状都不一样。比如说,有人偷东西了,就要在他耳朵后边刺一个环形,这个圆圈刺在他耳朵后面,别人一看就知道他偷过东西。被判处流刑、徒刑(发配)的囚犯,脸上会被刺一个方形。被处以杖刑的人刺圆形。如果捉住了强盗、劫匪,便在他们额头上刺下“盗”“劫”等字样,这些人的脸颊上往往还刺有发配的地点,因而一看犯人脸上的刺字,就清楚他被定了什么罪。

天高皇帝远,宋真宗办不到的事,仁宗也一样无可奈何,沙门岛就成了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存在。所以《水浒传》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听到梁中书派来的干办说“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时,竟吓得魂不附体,也来了个上行下效,限定三都缉捕使臣何涛十日破案,并在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字样,以此催逼何涛加紧缉捕,免得他自己丢官送命。谁也不敢去沙门岛啊,上沙门岛,就是进了鬼门关!

在过去,刺跟配其实是两种不一样的刑罚,是有区别的,在宋朝的时候,这两种刑罚合二为一,统称为“刺配”。所谓“刺”,就是在犯人脸上刺东西,这是起源于奴隶制时期的墨刑:在犯人的脸颊、额头和脖子上刺下文字或者图案,然后用墨上色,作为受刑者的标志。这种刑罚一直持续到明清,它对受刑者的身体伤害有限,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羞辱受刑者。

法兰西学院有一位教授曾经写道:“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因为录节目的原因,我重新整理了一遍《水浒传》,突然想到其中有一个题目能跟大家聊聊,就是刺配充军。大家可能知道刺配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手段,但具体指的是什么呢?这里面有什么门道呢?很多人其实不了解。

话说得很好,也不知道当时沙门寨的寨主知不知道这几句话,当然了,他也不知道什么叫法兰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