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一生像人的一生一样,也有着命运的区别。
军马的一生冲锋陷阵;赛马的一生争强好胜;野马的一生自由奔放;而役马一生如牛,注定了辛劳到死。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卓越作家布封,写过大量动物素描的散文,其中著名的一篇就是《马》。
布封这篇散文简直可以说精美得空前绝后。因为对于马,我想,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布封写得更好。
布封认为:“在所有动物中,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
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马堪称动物中的模特。
布封是那么热情地赞美野马。
他写道:“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料,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生存……所以它们远比大多数家马强壮、轻捷和有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也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
是的,如果在对生命形式进行选择时,我竟不幸没了做人的资格,那么我将恳求造物主许我为一匹野马。
成了作家,我在自己智力所及的前提之下,多少领略到了一些自由想象的快乐。
但我对于自由思想的权利的渴望,尤其是对公开表达我的思想的权利的渴望,也是何等之强烈啊!
想象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是不一样的。
美国电影《侏罗纪公园》是自由想象的成果,苏联小说《日瓦戈医生》是自由思想的作品。前者赚取着金钱,后者付出了代价。
如果我的渴望真的是奢侈的,那么——就让我变一匹野马,在行动上去追求更大的自由吧!
我知道是野马就难免会被狮子捕食了。
在我享受了野马那一种自由之后,我认野马不幸落入狮口那一种命。
做不成野马,做战马也行。
因为在战场上,战马和战士的关系,使人和动物的关系上升到了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程度。一切动物中,只有战马能做到这一点。它和人一样出生入死,表现出丝毫也不逊于人的勇敢无畏的牺牲精神。“不会说话的战友”——战马能使人以“战友”相视,人对动物,再也没有如此之高的评价。当然,军犬也被人视为“战友”,猎人对猎犬也很依赖。但军犬何曾经历过战马所经历的那一种枪林弹雨炮火硝烟?再大的狩猎场面,又岂能与大战役那一种排山倒海般的悲壮相提并论?
不能如野马般自由地生,何妨像战马似的豪迈地死!
大战前,几乎每一名战士都会情不自禁地对他的战马喃喃自语,诉说些彼此肝胆相照的话。战马那时昂头而立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它和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眼睛闪烁,目光激动又坦率。
它仿佛在用它的目光说:人,你完全可以信任我,就像信任你自己一样。
在古今中外的战场上,战马舍生救战士的事多多。战士落难,往往还要杀了战马,饮它的血,食它的肉。
人善于分析人的心理,但目前还没有一篇文字,记录过战马将要被无奈的战士刺杀前的心理。
连布封也没写到过。
倘我为战马,倘我也落此下场,倘我后来又有幸轮回为人,我一定将这一点当成我的文学使命写出来……
我相信战马那时是无怨无悔的。虽然,我同时相信,战马也会像人一样感到命运的无限悲怆。
倘我为战马,我也会凝视着战士向我举起的枪口,或刺向我颈脉的尖刀,宽宏又镇定。
因为战斗或战役的胜利,最后要靠战士,而不能指望战马。因为那胜利,乃战士和战马共同的任务。因为既是战马,一定见惯了战士的前仆后继,肝脑涂地,惨伤壮死。
战士已然如此,战马何惧死哉?
在内蒙古电影制片厂优秀导演赛夫的一部电影中,有一段三四分钟之久的长镜头,将几名骑着战马驰骋在草原上的战士的身姿拍摄得令人赞叹不已——
夕阳如血,草原广袤而静谧。斯时人马浑然一体。马在草原上鹰似的飞翔,人在鞍上蝶似的翻转。人仿佛是马的一部分,马也仿佛是人的一部分。人马合二为一,协调着无比优美的律动,仿佛天生便是两种搭配在一起的生命。
我觉得那堪称中国电影史上关于人和马的最经典的镜头。
战马的生命与战士的生命,既达到过那么密不可分的境界,既相互地完全属于过,战马倘为战士而死,死得其所!死而无憾!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无论何时,吟杜工部的《兵车行》,常不禁悲泪潸潸。既为男儿,亦为战马。
战斗结束,若战士荣归,战马生还,战士总会对战马表示一番友爱。
战马此时的神态是相当矜持的。它不会因而得意忘形,不会犬似的摇尾巴。它对夸奖历来能保持高贵的淡然。
这是我尤敬战马的一点。
倘做不成战马,做役马也行。
布封对役马颇多同情的贬义。
他在文中写道:“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告终;它被奴役和驯养得已太普遍、太悠久,以至于我们看见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由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它们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出的皱纹使嘴变了形,腹部留下着被马腹带磨光了毛的深痕,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
但某些人身上,不是也曾留下劳动者的标志吗?手上的老茧,肩上的死肉疙瘩,等等。
只要那劳动对世界是有益无害的,我不拒绝劳动;只要我力所能及,我愿承担起繁重的劳动;只要我劳动时人不在我头顶上挥鞭子,我不会觉得劳动对一匹役马来说是什么惩罚……
正如我不情愿做宠犬,我绝不做那样的一类马——“就是那些在奴役状况之下看似自我感觉最良好的马,那些只为着人摆阔绰、壮观瞻而喂着的马,供奉着的马,那些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金银饰物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顶鬃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铁蹄还有过之无不及。”
是的,纵然我为马,我也还是要求一些马性的尊严的。故我宁肯充当役马,也绝不做以上那一种似乎很神气的马。因为我知道,役马还起码可以部分地保留自己的一点儿脾气。以上那一种马,却连一点儿脾气都不敢有。人宠它,是以它应绝对地没有脾气为前提的……
我也不做赛马。
我不喜欢参与竞争,不喜欢对抗式的活动。这也许正是我几乎不看任何体育赛事的主要原因……
马是从不互相攻击互相伤害的动物;它们从来不发生追踏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儿东西的事件。
马群是最能和平相处的动物群体。即使在发情期,两匹公马之间,也不至于为争夺配偶而势不两立你死我活。我们都知道的,那样的恶斗,甚至在似乎气质高贵的公鹿之间和似乎温良恭俭让的公野羊之间,也是司空见惯的。
倘我为马,我愿模范地遵守马作为马的种种原则。
我将恪守马性的尊严。
而我最不愿变成的,是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马——要么是人,要么是马;要么什么也不是,请上帝干脆没收了我轮回的资格!